标题 | 反腐重在防“微”杜渐 |
正文 | 反腐重在防“微”杜渐 从纪检巡视的情况看,如今明目张胆越雷池的,少之又少了;但化大为小搞“微腐败”的问题,仍不时发生。吃喝不去大酒店了,改去农家乐;公款报销不搞大数额了,化作小发票;办私事不再开公车了,变成私车加“公油”……如此等等。(5月10日《人民日报》) “微腐败”不容忽视。在反腐高压之下,腐败转移了阵地、变换了形式、穿上了“隐身衣”,甚至“化整为零”,从大摇大摆变成偷偷摸摸,从明目张胆变成谨小慎微,从大额报销变成“细水长流”,与监督执纪部门玩起了“捉迷藏”、“躲猫猫”,千方百计逃避监督问责。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微腐败”虽微,却容易积少成多,其危害之大与大贪大腐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纵容“微腐败”肆意滋生、蔓延,则是养痭遗患。 “微腐败”不只因“法不责微”的心态。数年以来,虽是“打虎拍蝇”并行,但总体上来看,更多聚焦于“打虎”、惩治“小官巨贪”,对于“微腐败”的发力还不够大和持久。事实上,相对于“老虎”,“苍蝇”对于群众的危害更大更直接。一些“蝇贪”将贪腐黑手伸向群众的“低保款”、粮食补岾、征地补助等“保命钱”,层层克扣,虽贪的些“小钱”,却深深的伤了民心,败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破坏了党的执政根基,其恶劣影响之大之深,非短期内所能修复。数年以来,腐败和“四风”存量持续减少,但“微腐败”仍不时发生,深究其源,在于“蝇贪”抱着侥幸心理,甚至认为“法不责微”,认为收点小东西、搞点小吃喝、破点小规格,只要穿上“隐身衣”,打“擦边球”,没有明显违纪,监督执纪部门是不会发现的、不会计较、不会追究的。的确,“微腐败”之所以存在,不只是因为“苍蝇”的侥幸心态和贪婪,监督不到位、执纪不逗硬也是重要因素。 反腐重在防“微”杜渐。腐败之害,不但迷惑人的心智,腐化人的意志,毁灭人的前途,还伤民心民信,破坏党的群众基础。反腐,就须从小处着眼,从细微之处着手,紧盯腐败滋生的苗头,构建防腐拒变的第一道堤坝。“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越是容易被人忽视的细节,越可能成为事物变化的诱因。那些落马贪腐官员,其进入仕途之初,未尝不清清白白、老老实实,但在权色钱的长期“围猎”下,逐渐丧失信仰、迷失自我、“三观”扭曲,走上违纪的不归路。防微才能杜渐,只有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监督关口前置,着力于构建防止“微腐败”的制度体系,及时发现、制止和根除可能诱发腐败的细微问题,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不能腐”的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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