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雨露不沾,琴心易断 |
正文 | 在这个城市,你再也临摹不出那卷宁静灿烂的星光图。 走进一座新城,除了一个人,你都感觉不到熟悉的气息。别人总是对你带着异样。异样的目光,异样的身份,异样的口音。 一切都是陌生的,身边的所有都是那么不习惯。呛人的空气质量,吵闹的机械声效,眼花缭乱的建筑,迥异的人文风土,看着,想着,就是一阵头晕。 才来一地,总得到处走走——其实说走走都是面子问题,毕竟人生地不熟,走走也是了解地理环境。城市地面的柔软度远不能和农村相比,水泥地没有一点软和,把脚板硌得生疼,可还要装出一副无所畏惧以及无所谓很是坚强的样子。毕竟甩一甩脚掌,仰望天空,阳光自会风干眼泪。 好不容易找个工作,要么忙忙碌碌,碌碌无为,要么清闲自在浑身难受。 回到住处,打开窗户嫌躁,关上窗户厌闷,开着电扇稍微显冷,盖上被子又有些许的热,世间难得两全法,可是,你最后都没想通。 夜晚睡不着,你念家了。可是偌大的城市分辨不出南北西东——城市里灯火通明,看不到北极星光。飞机呼啸,错把灯光作星光——沾沾自喜——还是看不到家的方向。 无关风月无关情! 岁月总在蹉跎中流去,你就这样在一个城市里辗转了几十年,虽是一事无成,可也成了城市的半个主人。 娴熟的摆弄着城市的腔调,津津有味的吃着城市的饭菜,轰隆的开着小车一骑绝尘,毫无愧疚的看着和你当初一样来城市的人。 你似乎贪恋这个城市了。 迷醉上它的车水马龙,痴迷上它的川流不息,贪图上它的灯红酒绿。 你本就贪恋这个城市了。 你俨然就把这里当作了你的家,不是你习惯了,而是就如此的一座城,把你给吃了,狼吞虎咽,不留残屑那种。 终于有一天你回家了,说是家,其实自己都感到陌生。说着拗口的“当地方言”,可是没一个人能听懂。季节性的作物你不知道,韭菜和麦苗分不清。至于什么朋友之类,亲和戚也是分不明白,就连父母都羞于启齿,你们的代沟不是年代的更替,不是岁月的无情,恰恰只是十数年前心尖的脚步迈出的那一道天堑,就让自己和世人分处桥的两端——她在那边翘首盼,你在这边未回头。 在这个农村,你再也涂鸦不出那纸祥和静谧的炊烟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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