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是谁最贪? |
正文 | 与大理公检法同志们聊聊天之六 去年十月,我从上海瑞金医院出院后,回到大理上访大理中级人民法院。此前都在大厅,接待我的是小办事员。这次来到左侧新开接待室,接待人是张主任。看来是专门设立的。也就是在我给巡察组提交了《判决书还是辩护书?》之后的事了。目的在于不接受我写的这些揭发材料并入案件归档。企图躲避罪责。不得已我才寄予媒体。 图片 这个《意见书》,仍然是谎言连篇,核心问题就是继续为诈骗犯王鹏举辩护,说王鹏举“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证据证明实际经营鹏举庄园……”其实经营鹏举庄园是幌子,利用鹏举庄园诈骗是实。 请问,受害人曾经数次对王鹏举说,你开办农庄,发展优质农业符合党与国家政策,我们支持你发展民营经济,响应中央号召,借钱给你。但你的二分利息,利率太高,你必须降息,必须降息,否则不利于你的农庄的发展。出借人主动提出要降息,这说明什么?难道说明出借人贪心,贪图高额利息吗?你们一棒子打死人,说你们贪图高利息,你们必须自己承担责任……这是何道理?问题还在于,王鹏举为什么听不进出借人的忠告,不予理睬? 这难道不足以说明,王鹏举的主观目的就是以办农庄为幌子,利用高额利息诈骗出借人的本金吗?你们《意见书》说,王鹏举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别人财产的目的,这是不是当面撒谎?是不是为诈骗犯辩护?还有,王鹏举是为了办好鹏举庄园,那为什么一夜之间,把几百头牛转移得一干二净,剩下一个空荡荡的鹏举庄园呢?你们作何解释? 《意见书》还说二罪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均与大理市人民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理从宽处罚予以采纳。这又为我们提供了明目张胆为罪犯辩护的罪证。我国法律规定,积极退赔取得受害人谅解叫认罪。王鹏举退赔了一分钱没有,取得了哪个受害人谅解?你们说罚款至今也没有交,这就叫认罪认罚吗?空口说白话,为了包庇王鹏举,不惜胡编乱造。这具结书又成了你们包庇诈骗犯的罪证。 王鹏举公然赤裸裸地诈骗,为什么有这样的狗胆?从你们处处为他辩护来看,王鹏举找到了你们这个代理人,有了保护伞,所以他才胆大包天。王鹏举的儿子坐镇下关店,凶神恶煞地威胁我们灾民,“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你们敢动手,我一个电话,警察就赶来帮我镇压你们”。何等狂暴粗野嚣张啊! 图片 你们的判决书说:王鹏举用六个账户向“435 人非法集资56,765,800.00元,还给出借人本息金额 27,244,381.07 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9.521,418.93 元。”这近3000万元的损失在哪里?是不是在六个账户上?你们说王鹏举资金链断裂,账户上没有钱了。如今人人有银行账号,转账消费,银行帮你记得清清楚楚,常识告诉我们这又是当面撒谎,是低级得不能再低级的谎言。 你们为什么要为王鹏举隐匿这近三千万赃款?还不是为了与王鹏举共同瓜分。当然,你们会拿出一小部分给灾民撒花椒面的,否则你们就不能名正言顺地贪这三千万的大头。这个案子摆不平,你们也就不能随便将赃款塞入腰包了。 张主任,谁在贪,现在你明白了吧?是大理公检法中个别害群之马,还是我们受害人贪?老年人,勤俭节约,省吃俭用,攒下一点点养老钱借给王鹏举,你们说灾民贪。而你们不花一分钱,凭借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力,随随便便就可以把王鹏举为你们诈骗来的三千万,这大头塞进腰包。是谁在贪?是灾民贪心,还是你们贪心! 最后我再说一遍,包庇诈骗犯王鹏举的决策者,是大理公检法中个别害群之马。下面的基层干警法官被迫执行,不得已而为之,所以你们炮制的判决书,意见书,错误连连狗屁不通。不是你们水平低。纸包不住火,再巧妙的妙笔生花都会露馅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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