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知道 |
正文 | 嘉铭手里捧着一大束百合,走进住院部的520号病房,这房间是他前两天特地向院方索求换过来的,为了这个房号,他苦苦哀求了整整一个上午。小心翼翼的将这束异常芬芳的百合插进病床旁桌上一个蓝白色的花瓶里,轻轻的整理着花杆,摆弄着叶片和花瓣,意图将花的美丽尽显于这一小间普通的病房里。窗户完全敞开着,微风轻轻舞动着那纯白色的窗帘,清晨的阳光正好借着窗帘舞动的间隙,斜射了进来。他走近窗台,拨开窗帘,仰头望着遥远蔚蓝色的天空,享受这深秋时节怡人的清晨,看白云一片一片漂浮而过。 匿藏在他裤兜里的手机伴着音乐铃声微微振动了将近十来秒钟,他才不慌不忙的掏了出来看了看,接通了电话。 “嘉铭,最近还好吗?” “……” “其实,嘉铭!我这样做也是为了我们彼此的将来着想,希望你能谅解。” “嗯……我知道!” “你知道就好了,我想我们并不适合,也许是没有缘分吧,走到分手这一步,可能真的是上天已经注定了的,谁也改变不了,你也不要想太多了,想开一点,找一个真正能和你在一起的人,祝你幸福!” “或许吧,想想我们的那些曾经,呵呵……都挺傻的,同样的我也祝福你。” “你能这样想就真的太好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们都没有义务要保留住那些曾经。哦!我现在在上海工作基本上稳定下来了,半年多来也逐渐适应了这边的生活,整天的工作已经让我忙的不可开交了,你看,直到现在也才腾出个空给你回个电话。” “哦,没事!我准备要结婚了,原来直到今天,我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做爱。” “啊!什么?你要结婚了,没开玩笑吧?这么快……哦,你不要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不过这是不是真的?” 嘉铭深情地望了望躺在病床上的女孩,轻叹着说道: “嗯,是真的,我也是前几天才决定下来的。就像你所说的,也许很多事情上天已经安排好了一样。” “哎!只是没想……嗨!你看都想到哪了,祝福你们吧!我得上班去了,以后有时间再聊吧,挂了,拜拜!” “嗯!拜拜!” 电话另一头,是嘉铭整整追了三年的女孩子。嘉铭自认为自己很懂得如何去爱,曾经无数次为之醉倒街头,无数次在梦中为之泣醒黑夜,让他无比的相信,自己将会爱着这个女孩一辈子,永远不会改变,四年来,他的执着,从未改变,如果不是遇见了正躺在病床上的这个女孩子,他至今或许都不会明白,曾经的爱,相比之下,显得如此渺小。 嘉铭再一次轻轻地走回到病床边上坐了下来,双手紧紧握着这个已经昏迷了整整十二天的女孩的手,双眸深深的望着那张陌生却又熟悉苍白的脸,泪滴在眼眶中隐匿了许久,最终还是没能将其止住而流了出来。 病床正对面的墙壁上,是嘉铭刚换到这间病房时买的两个画框挂并排挂着,而这两幅画,是躺在病床上的女孩所画,靠左的一幅,色彩鲜明,一对父女手牵着手,站在山顶上。处在两点钟方向刚从地平线暂露出半个头的太阳,借着女孩深厚的画功,渲染着整幅画。父亲魁梧的背影被晨光拉得老长老长,慈祥的面容侧着头微笑的望着小女孩;小女孩左手牵着爸爸,右手则兴奋的指着地平线上的太阳,仰着头对着高大的爸爸,幸福的似乎在对他说着些什么。 然而正是这幅洋溢着美丽幸福的画面,意想不到的是,女孩在画处的右下方,写着“天知道,这将会是最后的画面”。这让人看了这幅美丽而又动人的画面后,之前沉醉于画面且裹着幸福的外套在角落里,予以自己美丽的回忆和向往时,顿时间,不禁落得一丝凄凉和伤感,只怪这字眼不应该出现在此画面中。但谁又会知道,你们这一点点落寞比起画面中的小女孩,乃天地之差,且无法比拟。 嘉铭再次拿起放在女孩枕头旁厚厚的回忆录,再次翻开了这个女孩八年来所撰写下的她的故事。没错!画面中的小女孩子正是现在正昏睡在病床上的女孩,日记本的第一页,规整的写着她自己的名字,夏曦晨。嘉铭慢慢翻开第一篇日记,正是那幅洋溢着美丽幸福画面的那一天,他并没有多加参阅,只是默默的望着窗外,回忆起那一天发生的一切…… 那是一个初秋清晨的星期天,天空是一望无际的蓝,就像那幅画里一样,暖暖的阳光沐浴着这片大地,唤醒了还在昏昏沉睡的人们。那时刚上初二的嘉铭,借着星期天里这样的一个好天气,一大早便驱着自己心爱的山地车一个劲的往住在县郊的姥姥家里赶去。他几乎一有时间就会去姥姥家,因为每次姥姥见着他,总会给他不少零花钱,一路上哼着小调,可怎会想到,在前面的道路上,正在酝酿着一出惨剧。 太阳整个拔地平线而起,唤醒了沉睡的大地,山谷中和她父女俩一样,一样享浴过日出的鸟儿们。很显然,它们还此时还不想张开双翅飞去寻找食物,而是仍洋溢在刚刚日出时的喜悦中,懒洋洋的倚在枝头上,吱吱喳喳地叫唤着不停。 山间清澈的溪水哗啦啦的流淌着,父女俩荡漾在一路溪水旁。女孩显得异常的开心。 “爸爸,为什么你每次都会带我来这里看日出啊?” 父亲慈祥的面容微笑着,手抚摸着女孩的小脑袋,深吸了一口气,回忆着说道: “因为这儿是我和你妈妈第一次来看日出的地方。” 听罢,女孩之前洋溢着喜悦的面容瞬间没了痕迹,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望着父亲,流露出一丝不安,带着期盼。 “爸爸,妈妈的病什么时候可以好?” 父亲半蹲下来,抱起女儿,迈着稳健的步子,踩着溪水里凸出的石块,趟过了小溪,轻轻地放了下来,看着女儿水汪汪的眼睛安慰着回道: “嗯……你只要好好的上学,等你长大了,你妈妈的病就会好的,能看着你大学毕业呀,并且过的开心幸福,这便是她的病最好的药方了。” “真的吗?” “嗯!真的。” 女孩眉开目笑,放开父亲的手,蹦跳着往山脚跑去。 “晨晨,慢点,当心摔着了。” 父亲加快步伐紧跟其后,女孩一边蹦着,一边回头对着有一小段距离的爸爸喊道: “爸爸,等我长大了,等妈妈病好了,我一定要带你们一起去大海边上看日出,听老师说大海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 也许,是女孩异常开心的关系;也许是父亲被这句话所打动的关系;也许是这个山路下正好是马路拐角处的关系,父女俩都还没来得及注意,一辆小面包车正从拐角的另一端疾驰而来…… “嘟……” 一声鸣响,夹杂着急刹车时刺耳的声音,惊飞了林中倚着树枝唱歌的鸟儿;惊住了之前还在活蹦乱跳的女孩,愣在了原地;同样惊醒了跟在其身后的父亲。 “晨晨……” 父亲两个大跨步上前,赶在面包车撞上女儿之前,推开了已经不知所措的女儿,嘣…… 曦晨在日记本里的回忆录这样描写到: 【我当时只听见父亲在对我竭力的嘶喊着,不知是不敢还是无法去做任何回避的动作,他的声线连着最后一口气冲到我的身旁,在那一声撞响后断了线。瘫倒在地上的我顿时感觉四周被这一声响镇得格外的静,只有脑袋在嗡嗡的作响,枝头上的鸟儿们也惊飞得无影无踪,就连山间的小溪也似乎停止了流淌。脚部随之传来了剧烈的疼痛,我压抑住,并没有叫喊,视线愈发模糊,画面定格在了十来米开外的父亲,一动不动的躺在马路中央……】 嘉铭驱着车经过这里时,肇事司机把他俩拖到路边后,早已经逃之夭夭,只看见两个人安静的躺在马路边上,和他们身旁一大滩暗红色的血迹。 他丢下山地车,奔到女孩父亲的身旁,拽着他的双肩,不停地叫唤,希望能将其唤醒,但最终于事无补。嘉铭看着他满脸的血迹,很明显,头部已经受到了重创,突然间的意识,让他被吓退了好几步,焦急的打着转不知如何是好,只希望能有他人经过,求助于路人。左顾右盼了片刻,也没看见半点人影和车子,无奈之下,还是鼓起了勇气再次走到他俩的血泊之中。 冷静了片刻,嘉铭看了看边上的女孩,左脚的脚裸处还在不停的流着血,他赶紧脱掉自己的外套,边回忆着在学校老师曾教过的伤口包扎方法,一边笨拙的帮女孩包扎着伤口,帮助其止血。 包扎完毕,正好从远处缓缓驶来了一辆货车,嘉铭瞬间兴奋不已,大老远便挥着那双已经弄得满是血迹的双手,示意司机停车求助。但没想司机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大了油门视而不见的从他们身边一闪而过。 想到这肇事后夹着尾巴窜逃的车辆和这见死不救、视而不见溜走的货车,嘉铭满是愤怒和无奈,望着扬长而去的货车,心里暗骂着下次躺在路边的就是你丫这些狼心狗肺的东西。 “天呐……这!这出了什么事?造孽呀!造孽!” 嘉铭回头看见一位扛着锄头欲上山务农活的老人,黝黑的皮肤挟着一道道深深的皱纹掩盖了本来他脸上的模样。老人一边嘀咕着,抛下手中的锄头,一边走近女孩的父亲,掏出手来帮其把了把脉。 “天煞的呀!作孽!作孽呀!” 说罢抬头望了望嘉铭。 “小伙子,傻愣着干嘛,赶紧把他俩背医院去。” “哦!谢谢老伯。” “那小姑娘能背得动吗?” “恩,行!” 嘉铭抱起女孩往自己背上扶了上去,跟着背着女孩父亲的老人。俩人一个劲的往县城的医院赶去。 【昏睡过去后不知过了多久,我后背渐渐感觉到一阵冰凉,全身似乎瘫痪了似的,使不出一点气力,就连想张开眼睛都特别的困难,最终也只能将眼皮眯成一条缝,勉强看得见了亮光,看见了那个男孩。 那年深秋的天气,早晨的太阳虽然沐浴着整个大地,但也失去了以往的温度,记得那天的风很大,呼哧哧的刮着。背着我的这个男孩,衣着很单薄,三寸短发在他匆忙的步子和秋风的夹击下,直立了起来,整个额头因此也完全崭露了出来,掺杂着些许汗珠,嘴唇紧闭着,眼神凝视着前方。我清楚的听得见随着他疲惫却不松懈的步子很有节奏的呼吸声,甚至还能感觉得到他的心跳。 那时其实我并不懂得爱情,记忆中只有过父亲这样背过我,就连母亲……因为在我记事起,母亲就已经瘫痪在床。或许是我依恋在父亲背上的那种感觉,那种温暖和幸福,竟然让我依恋在他的后背上,又一阵秋风刮过,后背的冰凉不禁让我使出最后的一丝气力紧紧的搂着他的双肩,贪婪体味着他后背上的每一寸体温,不觉中静悄悄的再一次昏睡过去。】 同样是人,会分很多种;亦同样是拉车的人,也会有很多不同。那平时在车站出口嚷嚷着拉客的司机,今天看见这父女俩血淋淋的场面,也失去了以往对工作的热情。嘉铭在路上接连拦了两三辆三轮机车,都也无功而返,司机们都像之前货车司机一样,从他们身旁疾驰而过,失去工作的热情也就罢了,就连之前喜欢围观看热闹的兴趣也都没了,瞬间驾车消失在他们的渴望的视线中。 嘉铭喘着粗气,可能七分出自这些冷血的动物,而三分则出于这一路狂奔的疲累。他侧过头望了望靠在他肩上昏睡的小女孩,那种没有血色的苍白正在腐蚀着这张稚嫩的脸。他迅速的摒住呼吸,收回了为之不值的七分粗气,再次加快了步子。 嘉铭还没有留意到,后面便驶来了两辆三轮机车停在他们身边,司机打开了车门。 “这是出了什么事,赶紧上车送去医院吧。” 嘉铭感激的望了望司机,心想,这两个司机肯定不会像那些司机一样,只会围在车站门口嚷嚷,因为有德的人是不会太在乎金钱的,而视金钱如祖宗的人几乎都是缺德的。 县人民医院坐落城中心,宏伟而典雅,堪比县政府大楼。民以食为天,病人则以医院为枕,当年红军长征时,干粮紧缺,无奈以树皮充饥;而如今医院的各种繁琐的流程手续,便是每个到医院来看病的人必须啃的“树皮”。 即便是啃树皮,当年那些被割掉树皮的树也没有说要红军先付钱后才给啃,然嘉铭这次在医院周旋了半天,最后尽然得到了医院里收银台小姐的一句话。 “动手术就得先交钱,钱到了即刻可以为你们做手术。” 嘉铭哀怨的眼神,生生的把那怨字塞到了肚子里,只剩哀求的目光盯着那小姐,苦苦哀求道: “我们已经联系伤者的家人,很快就会有人送钱过来了,求你们先帮他俩做手术,人命关天呐,你看他俩都已经……已经昏睡不醒了。” “不是我们不帮忙,你看看周围,还有很多病人都需要看病,我们也没办法,只好照着条例来办事,什么事情不管再怎么着,也都得照规矩来,你们说是不是?” 这一句话把嘉铭堵得哑口无言。自到医院后又磨蹭了将近半个小时,直到小女孩的姥姥把手术费交上了之后,父女俩才被医院抬到了手术台。 手术后的结果其实嘉铭和老人都应该早有预料,小女孩的父亲因头部严重受创,在车祸发生当时便当即死亡,而小女孩左脚掌被车轮碾过,脚掌大面积溃烂,幸好施救及时,没有造成失血过多,需住院疗养两个月便可以出院。 生命的无常,且是如此的脆弱,嘉铭望着对面蹲坐在地上痛哭的小女孩的姥姥,或许当时他也只能体会到这位姥姥因失去亲人而哭泣,但却不知有着更多悲惨的故事仍延续着。 520号病房里,嘉铭依然坐在病床边上,翻阅着曦晨的日记本,虽然他之前都已经完全看过了,但似乎他还想从中得到更多关于曦晨的故事,并且更多的从中能更多的了解曦晨,或许从那一刻起,嘉铭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女孩,这个曾经倚靠在自己后背,昏睡着的女孩。 【有一天,我醒了,看见姥姥已经趴在我的床边睡着了,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这是在医院的病房里,看着左脚被白纱布包扎悬挂着,才回忆起发生什么了事情。 我唤醒了姥姥,方才知道事情也才过了一天,不禁眼泪哗啦啦的流了下来,这一天醒来,一切都不复原样,我挤尽泪水,一次次闭上眼后重新再次睁开,只希望自己是在做梦。爸爸……你在哪里?对不起!都怪女儿太顽皮,女儿以后再也不敢顽皮了,你快回来好不好?我躺在病床上,不停的抽泣着,姥姥也经不住难过边流泪边安慰着我,帮我擦着泪水。 不经意的一个画面赤裸裸印入了我的眼帘,姥姥老了好多,满头白发,皱纹比以前深了很多。我不忍心再看见姥姥流泪,所以我强忍着泪水不哭了。但内心深处积压的痛楚,渐渐的,定格了我心中那副最后美丽的画面。 原来一个人的成长,年龄只是仅仅改变了人们的模样,而经历,却可以一瞬间让自己若隔十年。那一天醒来,虽然一切都不一样了,但我发现,我长大了。】 现实的很多人相信缘分,不知是电视剧看多了,还是爱情小说看傻了。剧中很多对男女主角总是在一段浪漫的邂逅之后,分分合合,合合分分。不可思议的是,甚至在过了许多年后,那美丽的剧情场景,动人的剧情事件,还能让他们再次在无意中相遇,又重新相识,从此携手一生。 如果现实中真的存在,不可否认,缘分这本身具附的魔力,但其实这些大多数仅仅存在于个人的幻想而已,殊不知缘分其实是要靠个人的努力和付出换取回来的。相识,相爱,便已经是上天赋予你们之间爱情最珍贵的财富了。 嘉铭和曦晨以这样一种方式相遇,虽然对于当时的嘉铭,也只是自己成长路上一段小得并不起眼的插曲而已;但是对于曦晨,她并不懂得爱情,也并非仅存于感激,在失去一个宽厚的臂膀之后,出现在她生命转折点的那个男孩子,便成了她的另一份寄托,一种对于以故父亲慈爱的寄托。她相信,爱是可以让一个人为之付出一生的东西,就如父亲对母亲和自己那样,耗尽了生命。 曦晨很珍惜她和嘉铭的这一次相遇,这一个上天赋予她和嘉铭的缘分,即便自己当时也只是浑浑噩噩的睁开过一次眼睛,也仅仅只是短短的几十秒。 【躺在病床上,几天来脑海里总是不停的浮现着父亲那熟悉而又遥远的身影。总是忍着泪水待姥姥不在病房时瞬间缺堤般脱眶而出。拭去泪水,侧脸贴着被泪水润湿了的枕头,冰冰凉,偶尔我会想到那个背着我去医院的男孩子,我当时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 或许是上天怜悯我,亦或许真的是缘分,姥姥从医院领回来的一包衣物,除了我事出当天所穿的衣物以外,还多了一件男生的天蓝色外套,姥姥说我的命就是这一件外套救的,另外递给我那个男孩子的学生证,我拿过证件,看着贴在证件上的一寸相片,没错,他脸颊的轮廓,和我记忆中的完全吻合,我紧紧的攥在手中。姥姥当时又对我说,叫我病好出院后记得去这个男孩子的学校,把这两件东西归还给人家。我看了看证件上的学校班级,点头应过。 这件外套和这个学生证从那天就一直在我的枕头旁放着,任它秋风瑟瑟,深夜里拍打着病房的玻璃窗,从此都无法惊醒在梦中熟睡的我,那些个夜晚,我睡得很香。而顾嘉铭这个名字从那时起,便在我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直到我写下这篇回忆录时依然。】 嘉铭刚上高三时,那时的他在班里乃至全级名声响誉,然响誉的条件并非是学习成绩,而是天下少有的绝种痴情,并被许多同学誉为“情痴”。其实这种“殊号”只有他会认为是殊号,且“誓死”保全他这一荣誉。就像一个女孩如果到了二十岁还是处女,而她看着周边的很多女孩一个个都为爱情献了真身,却一点不为着急,反而更不屑一顾,庆幸自己沉着冷静,且更加坚定了保处留夫的信念。嘉铭正如这二十岁的处女,将“情痴”这一殊荣视为自己的贞操般封存,容不得一丝瑕疵,但殊不知其实很多人在背地里早已为此贻笑大方。 然痴情的对象便是嘉铭初中时隔壁班的同学,或许真是他的痴情感动了上天,竟然在初中毕业后,一起上了高中,且分班一处,这让嘉铭笑了几天几夜没合眼。但可能是他运气不好,正好碰上个一样“誓死”保卫贞操的,暗恋了一年,追了三年,连人家的手都没牵过。一个要维护殊荣,一个要保全真身,那完了,如果照这样常此下去,必定两败俱伤。还好高中三年即将结束,分道扬镳,事已至此,双方心里都为之庆幸,终于要挨到头了。但现在仍在非常时期,谁都不愿去犯一丁点小错误,而毁了一世英名,一个是有了喜欢的女孩不敢张扬,而另一个则有了别的男孩子追也不敢搭界。偶尔看见别的女孩买早餐给“男朋友”吃,这俩心里,是饿得慌,男的嘛恨自己当初爱得太过痴深入迷,女的嘛恨自己当初拒绝得太过斩钉截铁。 那天,一个瘸着一只腿走路的陌生女孩提着一个蓝色塑料袋来到班级,含羞腼腆的站在门口,只轻轻说了声,要找顾嘉铭。顿时间,班里一片哗然起哄,嘉铭坐在位置上本来想出去问下有何事,然后解释说是自己的妹妹,但班里有些同学也去过他家,知道他是独子;也想过解释说是亲戚,但一时间不知从哪个姑妈家下手。顺势瞅了瞅仍坐在位置上班里的那个女孩,同时间又不知从哪个臭角落冒出了一句: “瘸妹妹看上了咱家的痴情郎…” 嘉铭顿时间涨红了脸,站起来大叫道。 “你们不要乱说好不好,我又不认识她!” 说罢,气冲冲的又坐回了位置上。一个胆子大的男生走到教室门口嬉皮笑脸的对瘸腿的女孩说道: “对不起啊!咱家的痴情郎说不认识你,他不见客,你有什么事,你告诉我好了,我帮你转告他。” 瘸腿的女孩同样也泛红了脸,低着头轻轻的嘀咕了一句。 “对不起……” 后便转身拖着瘸腿匆匆离去。 “嘿!这位女同学,你刚刚说了什么?我没听清楚啊…” 女孩并没有回头,转角处走下了楼梯。 嘉铭的的确确也不认识这个瘸腿的女孩,他怎么会想到这个女孩就是几年前自己曾经救过的那个小女孩,更何况那时他也只是知道女孩脚部受伤,但也不知道会瘸。事后,他也没有想太多,且还真误认为是“瘸妹妹看上了痴情郎”。这事也就似乎没发生过般过去了,第二天便在班里销声匿迹,且仍延续着嘉铭“情痴”的时间记录。 【秋天过去了,随之而来的是严寒的冬天,还没下雪,但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在我小时候的家乡,每逢过年了都会下雪。那一年之前的过年前夕,每到那几天,总是在我兴奋的缠着父亲给我买新衣服度过的。 他每年都会给我买新棉袄,在家门前挂上大红灯笼,换上新的对联贴上,还会准备了些许烟花。夜间,烟花绽放在银白色大地的上空,渲染着大地,很是美丽。只可惜我从来没有亲手燃放过烟花,因为父亲担心出意外弄伤了我,所以都是一只手搂着我,一只手为我燃放那每一朵朵绚丽美丽的烟火,面带微笑的指着天上的烟花,哄我开心。 那年顶着枯而干燥的寒风,我走出了住院部,却发现瘸了一只腿,医生说因为车轮碾过时轧碎了我左脚掌的三根骨头,使两只脚失去了平衡,且一辈子都是这样。我忍着微微的疼痛,撇弃了姥姥的搀扶,独自走回了家,一把哭倒在仍躺在病榻上母亲的怀里。 那一年过年,少了父亲,便少了许多。就像头一天夜里晴朗的星空中无数繁星闪烁着,而到了第二天夜里便被满天乌云所完全遮掩,一颗都无法寻觅似的。 来年的春天,我又重返了校园,最后一个学期的冲刺,因为已经有了目标,就是顾嘉铭所上且录取分数线最高的县城第一中学。我也想好了,就在走进那所中学的那一天,将这件天蓝色的外套连同他的学生证一起返还给他。】 但世间有太多事情不是人可以抗拒得了的,就连小学六年来成绩向来一直优秀的曦晨,恐怕都没有想到,在中考时竟然落了榜,仅一步之遥,与县第一中学失之交臂。是人都应该想到这其间的因素。 这个现实的社会里,不管你居何职,处何位,都会存在着阶级这个东西。譬如富人和穷人,官员和百姓,上司和员工,白领和工人;就连学校里也难免于难,一中和二中,尖子班和普通班,子弟班和民族班。 高阶的人“装B”一点便牛气冲天、不自量力,偶尔“体恤”一下低阶的人更落得不思进取;那低阶的人呢?“自信”一点去巴结高阶人物,人们说他不要脸,“自卑”的人呢,都变成了庸才和废物,难怪是人都抱怨做人太难。 就如上的阶级一说,曦晨十二岁时丧父后,且瘸了一只腿,加之在学校阶级的“沦落”,愈加变得自卑,面上嘉铭的勇气瞬间无处寻觅,虽然她也只是想把衣服还给他;虽然她也只是想亲口对他道一声谢;又或许她其实真的很想能和嘉铭交个朋友。但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些似乎离她越来越远。 其实她一直以来都不曾放弃,她相信有一天,她一定会亲手将这件外套和学生证返还,且真正能和顾嘉铭交上朋友,或许还可以更多。在上中学后的几年时间,她很多次来到嘉铭的学校,在他无意间注视过他无数次,看见过他在教室里悉心听课;看见过他在球场上如风奔跑;看见过他在回家的路上孩童般的嬉戏;也看见过他在阳光下灿烂的笑容;同样更清楚的记得他好似从来没有回过头的背影,熟悉而又陌生。 【我上高一的那一年,他上高三了,我害怕在过不久,去到那些地方再也见不着他,更害怕他在我视线里从此一去不复返。我想,是时候该面对他,给他一声谢谢和送上这件我珍藏了几年的外套和学生证了。 鼓起勇气决定去的头一天夜里,我彻夜未眠,傻傻的坐在床上盯着那件外套整整看了一夜。没想第二天阴雨蒙蒙,不大,没能打湿我的衣服,却在回来的路上淋湿了我的心。可能是自己太过懦弱,缺乏勇气,没能鼓起勇气送到他的座位上。 其实,我早就已经预料到,他已经忘记了,或者说他从来都没有记起过我,更不会认得我。回来后,我曾经一蹶不振过,也有过放弃过,但上天却再一次作弄了我。 母亲和姥姥在陪着我过了几年艰苦的生活之后,依依病重离开了我,悲痛之外,更多的是教我了改如何自己站起来面对生活以及人生。 记得母亲在临走时,对我讲起了她和父亲的爱情故事,那时我也才知道,原来母亲的恶性肿瘤早在他们结婚前就已经确诊,而且母亲先天性患有冠心病,当时医生就说母亲再过两年就得因肿瘤恶化而瘫痪在床,且活不过四十岁。母亲说当时她就果断离开了父亲,并且想尽一切办法让他死心,但没想父亲的执着,一次次打动着她,并且在知道母亲在患有绝症时毅然要与母亲结婚,并承诺,会照顾她,陪着她走完人生的路程。最终让他们步入了婚礼殿堂。母亲在临终的最后一刻说到,爱不是奢求,而是付出。女儿,你一定要坚强,一定要幸福,这样你爸爸在天上才会开心啊。 我从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父亲在我小时候培养我的作画爱好,没想却成了我生活的新起点,我凭着孩时良好的基本功,开始练习画画。工作之余,我便四处打听他的去处,等着他大学毕业后归来。】 嘉铭看着躺在病床上久久不能醒来的曦晨,懊恼不已,纵使有泪水流出,也即刻挥起衣袖将其抹干,生怕滴了下来弄脏了曦晨的回忆录。 墙面上的第二幅画,夕阳挂在画面的左上方,暗淡的色彩无力渲染这个即将沉寂漆黑的大地。嘉铭知道,里面那个男人孤零的背影正是自己,身着那件为曦晨包扎过的天蓝色外套,向着日落的方向正微步前进。似乎正在从某人的视线里逐渐离去,且即将转角路口。是人看了都会感觉一阵凄凉,瞬间掀开每个人披在脸上面纱,让那孤独的烙印清楚的在脸上浮现。也如第一幅画一样,这幅画的右下角依然写着字,不同的是,这幅写的是:天知道,我深深的爱着你! 【他终于大学毕业了,就在我写下这篇回忆录的前一天。车站人太多了,最终我选择在他的家门口等待,依然用塑料袋提着那一袋该还给他的东西。我站在弄堂边上,全神贯注的注视着弄堂口来来往往的人群,等待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愈加留意弄堂口里任何人的任何举动。我估算过,那个应该到来的瞬间,他果然出现了。这次见着的他,显然比起以前,壮实了许多,身着短袖的T恤被那结实且宽阔的肩膀撑出了一丝丝肌肉的线条,瞬间让我回忆起孩时父亲那同样结实宽阔的臂膀,那随着时光流逝且模糊地记忆再一次在我脑海中浮现。 只可惜,我不能像拥抱父亲那样,上前给他这样一个拥抱,况且,他的身边;他的左手边,牵着一个漂亮的女孩。我突然明白了,本来残疾的单脚更无法平衡整个瞬间麻木的身体,几乎瘫坐到了地上,幸好,身后是一堵墙,支撑住了我整个无力的身体。 一条不过十米宽的弄堂,我靠着墙,目送着他和她从我身边经过,却未能让他有所察觉,哪怕只是侧过头就算是当做看见了一个陌生人一样望一眼,他都没有。这种感觉不算痛,更不算伤,因为伤口,它从我十二岁那年,到现在从来就没有愈合过。】 嘉铭走了,为了这个他在大学追了整整三年的女孩,他去到那个女孩的家乡,离这个刻写着他童年的小县城也有一段距离的大城市里,阔别了二十二年来校园的生活,梦想着开始了他人生新的体味。 然而,这个现实的社会,对于初来乍到的嘉铭,哪会这么容易就能让他完全习惯,且融入进去。曦晨深深体会着这一点,其实现在对于她,已经别无所求。或许是她母亲临终前的话语,让她再次鼓起勇气跟了过去,为了顾嘉铭。哪怕只是在他失意时给他一些鼓励和帮助。 嘉铭在记忆中,是他刚到市里找了个住处后,不知是这居民楼下本来就住这这个瘸腿的女孩,还是后来才搬来的,总之,印象中,第一次有了这个女孩的身影。 因为和女朋友之间最终没能同进一个公司,且因为女朋友相貌出众,即刻便被大公司相中,给予丰厚的待遇。当即他便劝阻女友不要去那家公司上班,但被女友拒绝,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机遇。 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对情侣都是遇到了此类的事情,男的因“无才无貌”屡屡受挫,而女的却因“有才有貌”事事“顺利”,男的为女的担心,害怕是骗局;女的却认为这实属正常,是自己的确有实力,然却无意中重伤了男朋友,因为如果真是这样,便成了男的无能力的表现了。基本上男的自尊心都很强,哪能容忍自己女朋友被自己有本事,常此下去,如果缺少沟通和谅解,必将走到尽头。 就这样,本来在大学里无忧无虑,只知道谈谈恋爱的男女,人生的第一道坎,便给了他们之间感情一个深深的考验。嘉铭女友固执的抉择,无疑给他一头棒喝,没过一个月,整个人便无精打采,提不起一点精神去面对工作,那就跟别说有所成就了。 那个瘸了一只腿的女孩,那天无意间出现在他伶仃大醉的一个夜晚,大城市的街边灯红酒绿,被酒精麻醉着的嘉铭被那红红绿绿的灯光晃悠着找不到了东南西北,更别说能找着回家的路。 曦晨搀扶着嘉铭一路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你是……是谁?怎么是你扶……我回家。” 曦晨见嘉铭酒量过度,说话语无伦次,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一路叮嘱着。 “以后少喝点酒,不要伤了自己。” “我……我不……要你多……多管闲事……” 嘉铭后又晃悠着昏昏噩噩的脑袋,仔细的打量着曦晨看了半天。曦晨有些羞涩,头略低了下去。 “诶……我看你怎么这么眼熟,好像……恩,好像很多年前,就……就见过你似的。” “你……你为……为什么不……回答我?” 到了嘉铭的住处,还算好,嘉铭竟然能掏出钥匙将门打开,曦晨扶着嘉铭刚在床上躺下,“噗……”的一声,一股刺鼻的酒精夹杂着胃酸味,熏得整个小房间满是味道。 曦晨耐心的将其打扫干净,看着已经熟睡过去的嘉铭,轻轻地为他盖上被子,后将门反锁而去。 第二天清晨嘉铭被调好的手机闹钟闹醒,晃着沉重的脑袋爬了起来,回忆着昨天发生的事,似乎又好像有一个陌生的女孩送他回来,但又记不得其他的细节,也没想太多。翻开手机查看了一下昨天酒醉后的一个未接电话和一条短信,是他女友打来的,短信质问道:你现在在哪里,怎么不接我电话。 瞬间被惊醒般拨了回去,电话那头又再一次传来了质问的声音。 “你昨天晚上搞什么啊?为什么不接我电话,信息也不回。” “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我昨天晚上喝多了。” “喝多了?谁叫你喝这么多,又没有人招你惹你,下次再不接电话,看我还理不理你。” 本来嘉铭心里也就够烦的,没想自己女友还如此口气质问自己,满是委屈和无奈,真不知何时才是尽头,也没多说什么,电话里连声带气的应了应,洗洗簌簌便上班去了。 【来到这所大城市,我从来不曾过后悔,虽然我很不喜欢这里的噪杂,因为在这里,除了八年前他背着我的那一次,到现在,我第一次离他是如此的近。那天夜里,看着他大醉迷糊的样子,我心满是疼惜,只恨自己不能在他身边,为他抚平心中所有不平的怨恨。 那天他问我,我是谁,还说看着眼熟,他那莫大的眼睛傻傻的盯着我,样子真的很可爱,其实当时我差点没把一切告诉他,但想到他牵着的那个女孩,我还是吞了回去,我并没有想要在他们之间有太多停留,但又不忍心看见他如此模样。 原来爱也不像母亲所说的,仅仅靠付出那么简单,总是有很多东西摆在眼前,让人难以取舍,但不管如何,爱这门课程,付出那是必修的。我也只有站在原地等待着,不知是在等着什么?或许等着有一天,他能来到我的身边,又或许等着那一天,他牵着她走进了婚礼的殿堂。爱情,它更像是一场赌博,赢了是一生,输了也是一生。】 鸟儿长了翅膀就会飞,而女孩有了青春之后也会飞,像风筝般越飞越高,直到风筝断了线。嘉铭手里握着的风筝线越放越长,其实他不想,但无奈风太大,拉不回放出的线,只能任由它不停的向外不停的延伸着,起初他最起码会认为,不管线再放多长,那风筝也会一直在这根线的另一头,心想等着哪一天,风停了,他便可以将风筝拉回来。但没想,那根他认为不会断的风筝线,在一瞬间,各分了东西。 “我们分手吧!” 电话另一头,传来了嘉铭女友斩钉截铁的语气。 事至如今,哪怕能当面一起吃一顿饭,能当着面说出口也算是一个美好的结束。这一切,虽然嘉铭早在意料之中,但是万万没想到,竟然是在电话里结束了长达了整整四年的感情。 电话里,他更无力去挽留些什么,只是平静的问了她一句。 “你能告诉我,我们为什么会走到今天吗?” “嘉铭,你冷静的听我说。其实是这样的,我们公司决定把我调往公司总部,而公司总部远在上海,我怕因此而拖累了你,你能理解吗?” “哦,我知道了。原来在你心里,我什么都不是。好,你要走,我绝不挽留,但最起码你连问都不问我一声,哪怕是简简单单的问一句:嘉铭,我要去上海了,你会陪我一起吗。答案我可以告诉你,我愿意。然而……你现在的表现实在让我很失望,你知道吗?你变了,不再像从前的你,你走吧,我们分吧,我成全你。” “嘟……嘟……” 嘉铭说完挂断了电话,饱含着泪水。或许他是害怕再次听见她的声音会让泪水轻易地流下来。突然间,电话响起,是一条短信。 既然你也这么认为,那我也没有什么话好说,我最后要用现实的一句话告诉你,四年来,那是因为曾经的我们都太天真。 嘉铭看罢,重重的将手机往地上砸去,咣……手机瞬间被他砸成了好几块,就像他们之前的爱情一样,就算以后拼贴完整也会有刮痕,且永远都无法修复。 从那一天起,嘉铭几乎每一天都会在夜里买醉,很多人都说,情场失意,职场得意。但嘉铭在职场上却怎么也得意不起来,反而一天比一天糟糕,最终也是情职两空。沦落到窝在房间里天天饮酒诗月,倒也让他文笔增进了不少,难怪会有些人说,有文才的人一般都在爱情上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曦晨如昔般一样经常照顾着嘉铭,但嘉铭高中时“情痴”的称号一直让他无法忘记那个女孩,而对于曦晨,这个“之后”认识的瘸腿女孩,自己很清楚,自己是不可能和她在一起的,即使他清楚这段时间来,女孩给了他之前他女友从未给过他的关怀和照顾。 【我开始以为这会是我的机会,但渐渐的我明白,他不会看上我的,更不会喜欢我,他开始回避我为他所做的一切,有一天,在他酒后摔倒在地上时,欲将上前扶他时,他却挣开了手臂,回头很生气的样子对我喝道:“请你以后不要再干涉我的个人生活好不好?我已经够烦的了,我不值得你这样为我付出,你懂吗?”我当时难过极了,一度好几天都没有再去他平常去的那家酒吧找他。 但几天不见,我反而更加的担心他,就想去看看他,但是从那以后,我几乎都是在不远处看着他,不敢靠近。看着他每一天都用这样的方式麻醉自己,我心里真的很痛,但无奈无法给予他任何一点鼓励和安慰。】 依然是城市昏沉的夜晚,一个打扮妖艳的女人,在夜场昏暗且多彩的灯光下,妩媚着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妖娆的走到嘉铭所坐的圆酒桌旁。 “哟……帅哥,一个人喝闷酒呐。” …… 醉醺醺的他搂着她从迪吧里走了出来,欲上前打车。曦晨瘸着腿,快步奔了上来。 “啪……” 一个耳光扇在嘉铭的侧脸。 “顾嘉铭,你清醒点好不好。” “啪……” 又是一耳光,比之前的响亮得很多,那女人被胭脂涂得泛红的指甲,无比锋利,在曦晨的脸上深深划上了四个指痕,其中一个还渗着鲜血。 骂咧着搂着嘉铭打车扬长而去。 城市的嚣杂,所谓爱的城堡,就想被画在了纸上一样,经不起一点点风吹,经不起一点点雨打,如此的脆弱。 曦晨已经感觉不到侧脸的疼痛,或许已经被发自内心的酸痛所完全遮掩。 深夜城市里的每个角落,依稀散落着人们孤独的身影,就算偶尔四五成群,就算偶尔男女成双的暧昧在街灯下,都好假,其实他们都在欺骗着自己,掩饰着自己脆弱的一面。无度的挥霍着青春,同时挥霍着金钱以及感情。 凌晨十分,曦晨漫无目的的游走在一条条漆黑的街边,这是她第一次如此晚了还未归家。 突然间,一只黑手从身后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瞬间失去了重心,被两个人硬拽着拖进了身后街边的一个公园里。 他此刻明白,但使出所有的气力去挣扎和叫喊也于事无补,心里不断浮现着孩时嘉铭背着自己的那一瞬间,在那年秋风的凌厉下,紧紧依偎在他后背时的那种温暖,泪水悄悄地划过眼眸,淌落到了草地上。 第二天清晨的阳光似乎也只是为这充满罪恶的城市戴上一层虚伪的面纱而已,让人看了作呕。嘉铭抱着昨天夜里的那个女人,被一阵手机铃声惊醒。懒洋洋的掏出电话,眯着眼睛接通了电话。 “喂!你是夏曦晨的亲人或是朋友吗? 这头依然传出懒洋洋的声音。 “怎么了?” “那就麻烦你来医院一趟,她今天凌晨出了车祸,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呢。” 嘉铭似梦中惊醒一般,爬了起来。 “什么?她出事了?好好,我马上过来。麻烦把地址……” 挂完电话,心里默念道:这傻姑娘做了什么蠢事了。想想昨天夜里的一切,愈想愈感觉事情的严重,急匆匆的就冲出了宾馆的房间直奔医院而去。 刚到医院,曦晨已经被推出了抢救室,一名医生正和一个中年男子正在病房门口交谈着,他赶了上去。 “你好,我是这病人的朋友,请问下她今天早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中年男子应声答道。 “今天早上起来晨练时,看见她心神不定的走在街边,后来一个不留神便发现她自杀式的冲到一辆行驶的轿车跟前,就这样撞上了,我当即就把她送到医院来抢救。 医生打量了一下嘉铭,问道: “你是?顾嘉铭对吗?” “我是!” “喏!这袋子里便是出事时,病人随身携带着的物品,你帮她查收下吧。” 嘉铭接过塑料袋,一部手机,一个钱包,一个钥匙串,一只水写笔,还有一张字条。他打开字条,字条上这样简单的写着一句话: 顾嘉铭,对不起!我走了。我的命是你给我的,现在我不得不把这肮脏的身体送去地狱,原来我这八年来,我一直都是在为你而活。希望你能从新振作起来,做回从前我记忆中的顾嘉铭。 嘉铭死死地盯着几个字眼,你给我的、肮脏的身体、八年来、为你而活,他似乎察觉了些什么,揣着曦晨的钥匙往曦晨住在和自己同一个居民楼的家里赶去。 打开了房门,走进了房间,将四周仔细的环顾了一圈。发现枕头旁放着的学生证,拿起来看后一切都明白了。恍然大悟后,转身又往医院赶去。 回到了医院,才在医生的口中得知,曦晨虽然已经度过了危险期,但因大脑皮层功能严重损害,很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再醒来,亦就是说,她将会彻彻底底变成一个植物人。 520号病房里,嘉铭合上曦晨的回忆录。嘉铭走出了病房,去到附近的一家早餐店,刚买了两袋牛奶,兜里的电话再次响起。 “嘉铭啊,家里都安排好了,你看什么时候你就把她接回家疗养吧,在外面花钱不说,你一个人连顿早餐都不会煮,怎么能把曦晨的病治好呢?” “知道了妈,日子定下来了没有,我老爸他后来有没有说什么?” “定下来了,就等你俩回家了。你看,这事把你爸给气成什么样。哎!你执意要娶这么个媳妇,我们又能怎么样呢。只要你真大长大了,懂事了就好,但愿这媳妇的病能治好吧。” “恩,谢谢妈!她是个好女孩,我相信她一定会醒来的。” “嘿!你这傻孩子,妈也相信你,好了不说了,尽早回来就是了啊。” 电话另外一头嘉铭老妈挂断了电话,嘉铭提着两袋热腾腾的牛奶回到了病房,小心翼翼的把曦晨扶坐了起来,端着牛奶一点一点的喂着她咽了下去。 遥远郊野的海边,没有人们自古流传下来名胜古迹的头衔;也没有人们所谓开发后旅游景点称号;更没有为了人类发展而不得不排泄的废气废水的污染;和繁华都市里汽笛和人群的侵扰,那海水甚蓝,大自然的声音异常清晰。新郎手牵着仍瘫痪在轮椅上的新娘,等待着下一个日出的到来。远处,大海夜空的交界处,一缕火红的光球正渐渐的浮出水面。 “曦晨,你看!这儿便是美丽的大海,那便是你曾经说过的,海边美丽的日出了。你看见了吗……” 曦晨那张若无表情的脸庞,被光束渲染得通红,一双剔透却呆滞的双眼,依稀似乎可以看见有少许泪水在眼眶中打着转,但却不知她是否还能望得见远处缓缓升起的太阳。嘉铭蹲了下来,强忍着泪水,仰望着太阳升起的上空,也许这次连天都不会知道,她,是否还会醒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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