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明天能否随缘 |
正文 | 感情结束 小时候看电影就羡慕江湖勇士的侠肝义胆和佩剑行走、浪迹天涯的浪漫,长大后,于岚便在心中憧憬着自己完美无瑕的爱情,可现实往往与小说、梦想一步之遥,就是那简短的一步,交织了人生无限的幸福与痛苦,跨过这一步便属于完美人生,而现实中,大部分人无法越过这一步,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天灾人祸,有意无意,失足错过等等。别人都说大学的爱情走不出校园的,在毕业的时候往往会劳燕纷飞,各奔东西,可是自己辛苦经营、精心维系两年的感情却没有到毕业的时候就已经嘎然而止了。 于岚突然间明白,当一个人说爱你的时候,他也许是的确爱你,可是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也的确不爱你了。她对爱情的原则是绝不强求,因为她知道强求的瓜不甜,感情是用心灵去栽培、用精神去浇灌的,如果心已经远去,感情也早就远去。所以她给自己的感情有一个定位,不论是恋爱或者婚姻,如果心不在了,她会选择明智的离开,不是自己的爱不够高尚,至少在爱情面前,要爱的尊贵。即使背后自己有千分留恋万分不舍,人前也绝不会有半点表露,丝毫的伤感。人前的欢声并不代表人后的开怀,而她的近乎冷淡的冷漠让人有种捉摸不透的感觉。两年的崔颢是第一个让她能够在外人面前开怀大笑的人,或者是越让人捉摸不透的女孩越吸引男孩子的目光,于岚的冰冷与挑剔使众多的男生望而却步。 性格由来 性格往往与一个人的家庭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于岚从小就很独立,因为她觉得除了在妈妈的眼中以外,在这个家中,自己似乎是个累赘。特别是奶奶,在堂兄妹几个当中,好像谁都能看出来别的都是她亲生的孙子孙女,于岚不是一样。大伯家两个姐姐一个哥哥,再加上自己和弟弟,奶奶对弟弟和哥哥疼爱有加。爸爸对于岚负他该进的抚养义务,别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父爱与温暖。倒是大姐姐和哥哥经常带她玩,这是出妈妈之外在这个家中唯一温暖和欣慰的地方。小时候,常听人说爸妈不疼爱的孩子是从路边捡来的,受爸妈疼爱的孩子是从医院里抱来的,于岚有一次偷偷地问妈妈她是从哪边捡来的,她的爸爸妈妈到底是谁。妈妈抚摸着她的头,很认真地告诉她爸爸妈妈就是爸爸妈妈。 “那为什么大家都疼弟弟而不疼我啊?”于岚半信半疑的问。 “我不是很疼你吗?还有你爸爸,不是也很疼你吗?”奶奶疼弟弟和哥哥,以后你就会明白的。 于岚知道妈妈对她的弟弟都是很疼爱的,有时候甚至更疼自己,这一点让她坚信了自己不是从路边捡来的。后来于岚也明白了奶奶为什么对弟弟和哥哥更加偏爱了。虽然在旁人的眼光中有一丝丝的异样,但是由于有妈妈的呵护和关怀,于岚也从没有再怀疑什么。父亲也许是工作的原因,很少关心自己,有了妈妈的关怀于岚似乎也已经习惯了。 倒是姥姥和大姨、舅舅等对于岚都很好,小的时候每次去姥姥家,于岚在这儿找到了弟弟在家中的特权,后来姥姥就经常会问妈妈于岚在家里怎么样,乖不乖,似乎每次都有这个话题。后来于岚跑到姥姥面前告状:说奶奶她们都不疼于岚,妈妈当即扯了她一下,说,你这孩子,乱说什么啊。于岚看到姥姥脸上的笑容似乎僵住了,然后叹了一口气。于岚更加相信姥姥疼自己,妈妈当即说:妈,你想想,她奶奶疼小辉(于岚的弟弟)这也是很正常的,大家也都很疼她的。 “你可要好好的疼她,这孩子,唉,妈糊涂啊”,姥姥进了自己的屋,妈妈把于岚支出去,也跟着姥姥去了。于岚听得莫名其妙,她那时才六岁。但是她并没有忘记姥姥的话,后来问妈妈时,妈妈告诉她,说姥姥本来说要带她的,但是舅舅家的三个孩子也的带,所以一直觉得很愧疚。 “哦,姥姥真是的,奶奶带我才是天经地义的呢,姥姥愧疚什么啊,看样子还是姥姥疼我。”于岚每次总会带给姥姥好消息,比如期中考试考了全班第一啦,参加县里面的知识竞赛啦等等,姥姥总会了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夸她是个省心的孩子。 姥姥在高三的暑假去世,于岚正在参加高考,回到家,爸爸说姥姥去世了,妈妈在姥姥家今天不回来了。于岚的眼泪当即簌簌的滑落,“为什么不告诉我?”这是她第一次冲父亲发那么大的脾气。然后她不顾天色已晚,等到姥姥家时,姥姥已经入土为安了。于岚心中的支柱似乎到了一半,她跪在姥姥的坟前失声痛哭,18年来最疼爱她的人,走的时候竟然没有见姥姥最后一眼,如果知道是这样,她宁愿不参加高考,会回来见姥姥最后一眼的。“你们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于岚仍然不能立刻原谅妈妈。 高三的暑假被称为黑色7月,对于于岚来讲,本来这个暑假是要好好陪陪姥姥的,现在姥姥不在了,她便把自己关起来,写关于姥姥的故事,这个时候的她才思突然很敏捷,笔下如行云流水,仅用三天的时间为姥姥写了一部中篇小说“晨雾”。随后又写了一篇有关高中生活的和自己对世俗和感情的向往的小说。 高考通知书下来了,于岚被调剂到郑州的一所学校,她本不甘心,但是也没有心思再回去复读,因为这儿除了妈妈,最疼爱她的姥姥已经不在了,她也想换个环境了,便选择了上大学。 由于在高中的时候就经常写日记,在家爱上自己对文学的爱好,所以于岚在大学里加入了校浪潮文学社、并做了采编部部长,并作为校智慧杂志的特约记者,并在班里担任团支书之职。许多事情使她的课余生活忙碌但是也很充实,课余活动并没有耽误于岚的功课,她的成绩一直保持班级的前三名。 于岚是现代的重庆女孩,皮肤细腻白皙,不是高鼻梁大眼睛的古典美女,但是五官搭配的也足以称得上可爱。最显著的特点是她那一头清汤瀑布,最令我们这些黄毛丫头们羡慕。常常有句话说女人不是因为漂亮而美丽,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 两年前因为崔颢班长,自己是团支书,最终没有逃脱班长和团支书的不变规律,有一些细节还是给于岚留下了好的印象,于岚觉得他应该是可以信任的,便答应了崔颢,做他的女朋友。大三下半学期,学校出现了一道亮丽的风景,那就是空乘专业的女生们入学,这道亮丽的风景线吸引了众多男生们的视线,也夺走了于岚的感情。两三年的感情,挥挥手,说再见,到底还是有一丝的沉重,无论是值得你爱的人还是不值得你爱的人,于岚很轻松的祝福他,卸去一身的疲惫,可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又难免多了更多的惆怅,这个世上还有山盟海誓吗,还有多少誓言可以相信,昨天的温暖代表不了今天的离别,过去的深情掩盖不了明天的冷漠,去年今日的山盟海誓并不能说明今年还能相随。 老乡会 于岚看得出大家在谴责崔颢喜新厌旧的同时,似乎都在深深的同情自己,有时候难免会有尴尬,但是于岚总会淡然一笑,她又恢复了刚来时的冰冷,也有些沉默了。在爱情中受伤害的为什么总是女孩子呢。她该如何选择毕业后的道路。于岚在思索着这个问题。于岚有一个很要好的老乡和好姐妹梅子,所以她每年也不去参加老乡会,认为只有这一个老乡足以。今年的老乡会,硬被拉去了。老乡会举行的很热闹,大家都是四川人,这个学校外省的还算多,算算也二三十人了。大家吃吃饭,然后去唱歌,坐在一起聊聊天,是一般的老乡会的常见形式。于岚在一个座位上坐下来,她不想去唱歌,尽管她的歌唱得也不错。没坐一会,突然妈妈打过来电话,于岚冲忙得拿着手机出去,一个踉跄,于岚差点被绊倒,一个高个子男生连忙站起来,连连得说对不起,于岚看了他一眼,出去了。打完电话,于岚觉得那儿太吵,就一个人顺着学校前的大道走走。 “咳,你好。”一个陌生的声音。于岚抬头,看到的是一双充满笑意的棱角分明的面孔。“我叫陈翰哲,郑州大学的,今天闲着没事,来参加老乡会,给你这个,作为补偿。”他递过来一个冰糖葫芦,于岚迟疑了一下,说没事。“怎么,怕有毒啊?”陈翰哲笑了。 “不是,你不用这么客气。”于岚解释说。 “都是老乡,请你吃串冰糖葫芦也不算客气吧?” 于岚只有拿着,枣泥的,也算符合自己的口味。 “听说你在学校文笔很不错,也看过你的文章,很是佩服。”陈翰哲开口似乎就很了解于岚。 “你过奖了,只是一点爱好而以。”受到伤害之后,于岚对男生有一些抵触心理,不愿开口。 “你们学校的文学期刊作的不错,有许多内容值得我们借鉴。这周末我们学校请了郑州市作家协会的一位老师,内容是文学期刊的排版编辑及写作内容,应该很有用途的,有空可以去听听”。 见于岚没作声,陈翰哲随即补充说:这样吧,我给你留个电话,你到时候要是想去的话,就提前告诉我,我给你留个座位。 于岚点点头,说了声谢谢。两人聊了一会,大多是陈翰哲在说,于岚在听,然后于岚托陈翰哲告诉梅子一声,自己就先回学校了。 遭遇抢窃 周六,室友们有几个考研的结伴去上自习,有几个谈恋爱的和男朋友出去了,自己属于无所事事的,大四了,社团的职务也该退了,新学期伊始,也没什么事情。于岚有一个爱好,就是去花卉市场,遇见喜欢的就带回来一些,大二的时候和同学一起发现了一个很大的花卉市场,后来没事的时候,她就去看看。宿舍里经常会有花香,归功于这个爱花者。 也许每个城市的交通都是这样拥挤,又由于今天是周六,所以不但不奢望有座位,能有个扶的已经很好了。于岚站在窗户旁边,两站之后,这个座位上的人下车,她刚想坐下,看到一个大妈上车,于是主动地让座。大妈连声地说谢谢,她心里掠过一丝欣慰。 大四的心情已经归于平静,不像大一时的欢呼雀跃,疯狂欣喜,曾经躁动的心开始变得矜持,曾经疯狂的梦也已渐渐收拢。这一路的高楼建筑早已熟悉,在感叹时光飞逝的同时,对这个城市也多少留有些许的留恋,特别是熟悉的大学校园。 又到了一站,大妈推了于岚一下,小声问她:“姑娘,看看你的东西少了没有?刚才有个人好像碰了你一下,下车了。”于岚回过神来,包的拉链已被拉开,钱包还在,手机不见了。她又仔细的翻了一遍,没有。于岚正要下车,车又启动了。她让司机停车,这是大妈告诉她:“姑娘,不是大妈不告诉你,现在的扒手都带着凶器,走吧,没用了,你下去他也早溜了,就当是破财消灾吧。”于岚没有说话,她在心疼自己刚买的手机,同时更痛恨那些小偷。但是,有什么办法,大家惹不起,还能躲得起,就像大妈说的就当是破财消灾了。也只能用这来安慰自己了吗? 看花的心情完全没了,又一站停时,于岚下车。这是妈妈花一个月的工资给自己买的手机,还没用多久就这样丢了,怎么给妈妈说。一个城市为什么会有这么些负面的影响,给人的感觉就不再如当初那么可爱了。站台旁等车的时候,经常见到一些人伸手向行人要钱,不但是老人,于岚很少给,不是没有怜悯之心。她倒是很尊重那些捡垃圾的人,他们在人格上是值得人尊敬的,虽然做的活又脏又累,但是毕竟是自食其力。 她不知不觉地顺着站牌走了两站地,前面是碧沙岗的西门,现在是十一点,进去找个僻静的地方坐一会也好。这里有绿树,红花,长凳,假山等等,是人们繁忙之余休息的好地方。临近中午,人们渐渐散去,于岚找个石路旁的小木凳坐下。 不远处,一个两岁的孩子在欢快的跑着,她的妈妈跟在后面,母女俩的快乐感染了于岚,是她暂时忘记了所有的烦恼。看着孩子天真地笑着,她也不仅笑了。在孩子的眼中,这个世界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新奇。所以人们常常用天真无邪来形容孩子。 “于岚!”一个声音把她从孩子的欢快中拽了回来。 于岚回过头来,是上次老乡会上的那个陈翰哲。“是你啊”,于岚站了起来。 “你怎么来这儿啊?”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开口。说完,相似的笑笑。因为来这儿的,老人,来散步;中年人,锻炼身体;年轻人,就是成双成对的;小孩子,由父母带着来玩。很少像他们俩这样的跑到这儿来修身养性。很有可能就是遇到烦恼,来这儿安静一会。所以两个人在这儿相遇,都有些惊讶。 “你,怎么有闲情雅致溜达到这儿了?今天天气还不错。你的心情恐怕不如今天的天气吧?”陈翰哲微笑着试探性的问。 “错了,我的心情比今天的天气好多了。高兴,才来这儿的啊。”于岚不希望别人妄加猜测自己,更不愿别人能把自己看得很透彻。 “哦,是吗?有什么高兴的事情,大家一块分享。当然,是忧愁的话,也一定排忧解难。说出来,看看我能否帮得上忙,身在异乡,好歹也是老乡亲啊。对吧?”看样子,于岚再隐瞒恐怕也骗不过陈翰哲。 于岚长出了一口气,“也没什么,就是遭遇小偷了,手机,没了。”说完,她仿佛卸去了一身的沉重。“你呢,遭遇什么了?” “遭遇?”陈翰哲思考了一下,“遭遇感情。” 于岚不禁笑了,“怎么?追不上了?要不要我帮你啊。好歹也是老乡啊。对吧?”虽然自己曾经受过伤,但是别人的感情与自己无关,能帮助别人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倒是希望你能帮我,但是问题是你帮不上我。先说说你吧,干吗去了,怎么丢了?” “公车上被掏了,就这么简单,也没什么好讲的。你怎么知道我帮不上你呢,我可以指点迷津啊,没准,一语点破梦中人呢。” 遭遇爱情 袁美是院文艺部部长兼陈翰哲的爱心社社团文艺部部长,比陈翰哲低一年级。她的格直爽,在院学生会和爱心社里大家也很喜欢她。当她告诉陈翰哲希望与他交朋友时,陈翰哲委婉的拒绝了她。这是上学期的事情了。新学期开始,袁美的妈妈来学校找陈翰哲,说女儿一个暑假像变了个人似的,她妈妈说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从小太娇生惯养了,什么都顺着她,不太懂事。但是看着她茶饭不死的样子,也很让人心疼。所以,阿姨来找你,希望你看在阿姨的面上,能不能暂时的敷衍她一下,等明年你毕业工作了,不在一起了,慢慢的她就会淡忘了。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是面对一位母亲的请求,陈翰哲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大家都看得出来袁美喜欢陈翰哲。但是陈翰哲则一如既往地把她当作学妹和社友来看待。室友们曾经戏弄他太没眼光,说:这么一位漂亮可爱多才多艺而又家境殷实的富家女,有多少男生倾慕,你还在这个装做没事人似的,小子,兄弟们可是劝过你了,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陈翰哲知道这个世上唯有一样东西不能勉强,就是感情。他倒是希望袁美能像她妈妈说得那样过一段时间能淡忘,但是有一个问题很让他发怵,万一袁美不能淡忘,反而不可自拔,到那时自己岂不是不可抽身?也有人说感情是慢慢培养的,但是他从一开始就把她当作是社友了,很难再有改变。 陈翰哲也发现袁美似乎变了,有些沉默了,见了他,虽然还如当初一样甚至比以前更加客气,但是让人觉得不那么亲切了,也很少跟他说笑了,大家在一起时,常常不把他作为交谈与说笑的对象,而是常常转向别人。他很少再见到袁美像以前那样对他友好地说笑了,跟他探讨问题。也许是自己真的伤了她的心。也许是她对自己已经死了心。但是从她妈妈来找可以看出,问题应该属于前者。 记得一首歌中唱到:爱情它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或许真的如歌中所唱,生活中,爱情足以让人茶饭不思,让人魂不守舍,让人不知所措,让人靠回忆度日。 手机丢了可以再买,爱情没了可以再找,只要你对他(她)不再留恋。确实,任何物质的东西比起精神抚慰简直是微不足道。爱,是精神的慰藉,感情,是生活的动力,对父母,对子女,对爱人,对兄弟姐妹,对近邻朋友…… 爱情的最高境界就是:爱他(她)只需默默的付出,只要他(她)幸福,而不需要知道他(她)是不是爱你。而大部分人还是要知道他(她)是不是爱你,然后再考虑付出与祝福的。 于岚以前只是隐隐约约的知道现在的父亲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可是母亲一直告诉她喊他爸爸,于岚很懂事,她知道这一定是母亲内心深处的痛,所以她从未问起母亲自己亲生父亲的事情。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崔颢的姑父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这个消息触痛的不仅是母亲,更让她心痛。因为母亲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自己的女儿和抢走自己丈夫的女人的侄子来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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