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风气 |
正文 | 秋 雨 当前的社会风气,我觉得是很好的,但在某些地方,或者说是某些领域,还是存在不尽人意 的地方。 “杀人越货”,这是在古时候非常恶劣的罪行,可如今的社会,贩卖妇女儿童竟然也成了一些人拜金的手段。杀人,虽然是剥夺别人的权利,但是,毕竟是一刀毙命,不会给受害者以太多的痛苦,越货,也就是抢夺别人的财物。而贩卖人口的结果,是让受害者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人贩子常常无视别人的哀嚎和求救说实在话,实在是人间的一大奇闻。那么,这四十年以来,为什么会不断地有人贩子的产生呢。我觉得,都是打击不力所造成的。想想看,如果对于人贩子给予沉痛的打击,比如,涉及贩卖人口的,无论是从犯还是主犯,都要给予最大的刑罚——————统统处死。那么主犯和从犯就没有区别了吗?不会的,给主犯于凌迟处死——————在他们身上慢慢地割,让他们死得痛苦,死得悲惨。这样,人贩子才可以得到极大的打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国的法律变得温良恭俭让,变得好像是请客吃饭,不再具有什么威胁力了,所以,人贩子就会怀着侥幸的心理在犯罪的道路上一睹为快。于是,人贩子是屡禁不绝。有人说,现代社会,何必搞得那么残酷呢?何必盘死刑呢?总要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吧。人贩子就是在这样的舆论气氛下给包庇过关了。对人贩子判处凌迟残酷吗?其实,想想他们对于被贩卖的人口,这个凌迟都是轻饶了他们了。毕竟,他们是犯了罪的,而那些被贩卖的人,何罪之有,却也要受到人贩子的割腰子,打骂的待遇,所以,对待犯罪者,必须要严厉打击,否则,根本收不到好的效果。而当下的法律,让我们看到了许多啼笑皆非的事情。比如,一个贩卖集团被判刑的时候,主犯判个十年八年,从犯判处三年四年,这样的结果,怎么能震慑住那些本来是心毒手狠的人贩子呢。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从轻发法律,我想,与制定法律者从来没有会有受到这种威胁的地位有着深刻的关系。如果制定法律的人中,也曾经有过受到被贩卖的危险的情况,怀着对于贩卖者的刻骨仇恨,法律自然就会向着更加严厉的方向发展。虽然说给主犯凌迟,有一点残忍,但是,对于人贩子中的主犯,给予死刑总是需要的,也是对于犯罪集团打击的一个方向。那么从犯呢,应该是判处二十年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而且,这样的宣判,都应该以不得减刑为前提。不然,法律就显得苍白无力,对于未来社会,将是毫无震慑的。 还有,当前对于腐败分子的判决,也是一个非常懦弱的行为,我们看到的往往是,那些高官的贪腐,往往是几个亿甚至是十几个亿,可即使的贪腐的事被曝光,对于贪腐者的判刑也往往只是判处十几年或者是二十年,很少有判处无期徒刑的,更没有判处死刑的。这样的局面,让作为老百姓的我们都感到不寒而栗。是啊,现在的货币的含金量也许远不如四十年前,甚至不如三十年前,可是,即使是现在的一百元钱抵当年的一元钱,那么几个亿的经济问题,也应该相当于当年的几百万吧,更不要说是十几个亿的问题了。那么,早在四五十年前的几百万元钱的贪腐,应该是从来没有过的,毕竟,那时候有几个人见过十万元的巨款,更不要说是百万巨款,即使的林彪,四人帮这样的人,他们的犯罪事实,也都只是在政治上,而与经济是不太相干的。 古代的《朱子家训》里边就有这样的句子:“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是啊,一粥一饭,都是经过很多人的劳动得来的,何况是价值在百万的财产呢,所谓“对于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于人民的犯罪”。对于贪腐在几个亿的分子,只是给予无期徒刑或者是死缓,其实根本不够打击卑劣者的私心,必须给予极大的打击,比如判处死刑,至少判处死缓,才能够震慑上下,起到一个振聋发聩的作用。为什么这么多年,那些在贪腐的暗影里滋生的小人越来越多,就是因为我国对于腐败分子打击过于手软,以至于某些人就把贪腐当初赌博————————如果被发现了,就自认倒霉,没有发现,那么自然也就瞒天过海。如果是我国的许多干部,都是用这样的思维去考虑问题,去行事为人,那么,以后贪腐的人势必会更多。 无论是对于人贩子,还是贪官,我们都应该保持一钟刻骨仇恨的表情,而且,一旦发现人贩子、贪官都需要保持毫不留情,绝不心慈手软的态度,必须严厉地给予彻底干净的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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