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圆梦 |
正文 | 也许由于生活的贫苦,在我未成年的时候就做着一个梦:何时能挣来一份属于自己的一份工资,就再好不过了。 这梦寐以求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那是1959年9月的一天,我所分配的单位第一次给我发了工资,当时属于试用期,每月工资标准是34元,又因我报到的日期是后半月,只能发半月工资17元。 我将这领到的17元工资捏在手心里,心情异常激动。在背过人的地方反复地数来数去,塞进口袋还用手紧紧地压着。似乎怕这是一场梦,又怕梦醒后会失掉似地。由于这是有生以来国家第一次给我的劳动报酬,所以异常地珍贵。晚上我把它时而放在枕边,时而捏在手心,又时而放在心口。激动得彻夜难眠。我认为:这是我生活道路上的重大转折,意味着从现在起,我便脱离开对家庭父母的依靠而独立于社会了。 激动了一番之后,我便计算着这17元该如何安排使用。父母亲为了我的成才,含辛茹苦,十八年如一日地省吃俭用,惨淡度日,受尽人生冷暖,世态炎凉。一定得首先报效他们。于是决定:7元留给自己吃用,十元立即寄回家中,让远在乡下的父母尽快分享一下儿子的欢乐。第二天一早,便来到邮局,用颤抖的手恭恭正正地在汇款单上写下收款人的姓名和地址,并附上一封长长的信,发了出去。父亲是个旧社会就很有学问的文化人。一周后,便收到了回信:“文儿,信、款皆收,喜泪盈巾,18年之辛苦,终得回报,愿吾儿善事公务,以报国恩……”时过一月余,父亲来西安,言及那10元钱,他板着指头,兴奋得如数家珍:“你母亲昼夜为儿操劳,两元钱为他买了一条头巾,一双袜子;姐姐为你上学吃尽了苦头,两元钱给她扯了一条裤子;弟妹各一元,给他们添置了书本纸笔;还有4元留着家庭日用急需……”我感谢父亲对这10元钱竟安排得如此周密,如此恰到好处。而他自己却依然是一身打补丁的初布衣衫,一双老布鞋,一顶旧毡帽。 父亲亦然兴奋着:“娃呀!10元钱不算多,爸总算见了回头钱。”是的,从我懂事时起,全家人总是在饥饿线上度日,尤其是五十年代末那些疯狂的年月,不要说温饱,就连吃盐点灯也很艰难。我在本县上中学时,怕难为父亲,一个月,一个月,硬是咬着牙不向父亲开口要一分钱。但父亲为了我能和其他孩子一样,去买点咸菜,辣酱和上晚自习必须的煤油、洋蜡之类的东西,每次走时总是东挪西借地要向我口袋里塞上几角钱或几斤粮票。他每次来学校看我,临走时总要颤抖着那粗糙的手,在他的口袋里摸索半天,搜寻出几角钱来递在我的手里。每当这时,我便如万箭穿心,望着父亲那灰暗而枯槁的脸色而潸然泪下。我不忍心让衰老的父亲为儿子无限度地付出。他太难太苦了。 我在西安上学时,总是把父亲寄来的钱长期地积攒着,不让他有分文的浪费。我不能愧对父母对儿子的一片苦心,我奋发努力,如饥似渴地充实着自己的文化与学识,我要用突出的成绩,回报父母的深情厚爱,我终于毕业了,走上了工作岗位,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份工资,终于圆了自己童年的梦。 此稿发表于1995年7月6日《西安晚报》六版并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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