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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梦绕之处是故乡
正文

故乡如母。无论你母亲以前、现在、将来怎样,无论她是否真正把你当作她的儿子,有一点是你永远无法改变的:她始终是你母亲。 ——题记

游子吟?

梦里常常出现这样的场景:或光着屁股在太阳底下跟玩伴们嬉戏;或几个人躲进竹林里烧筒筒胡豆;或几个人正在商量,要吃南瓜酒米饭,谁去偷别人的黄南瓜,谁去偷自家的酒米,谁去拿自家的油盐,谁去弄柴火,谁去弄一口锅来;或为了争得某样东西,跟别人吵得昏天黑地,结果被母亲的棍子追得东躲西藏……梦境如斯,事情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几十年竟在眨眼之间。时间走得很平静,像芭蕾舞演员的脚尖着地,平静得没有声音。倘若是昔日的恋人,可能会随着时光的流失渐渐淡忘,忘得没有一点身高与体形等方面的印象了。但是,那里还有一些亲戚和儿时的朋友,更有长眠在那地下的家中的老人。

一次在与故乡老友的通话中,我流露出了对故乡的眷念,说很想她。

老友很不理解:“难道石鹅场这鬼地方你还没伤心够?你这个人还有点意思,恐怕连自己遭了多少罪都忘记了,真不知该说你什么才好!”

?“我何尝不知?既然不好说,你就别再往下说了,说多了可能会动摇我的感情。几十年前发生的事情,并不是故乡的本意,故乡和故乡的某些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外漂了几十年以后,我觉得有些事情必须记住,甚至可以带进棺材或者骨灰盒;而有些事情,要学会忘记,要学会宽怀和大度。现在我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何况老伴贤惠,儿子儿媳孝顺,孙女又乖张。像你我这把年纪的人,好多事情都该淡化了,不只是银子、房子,还有个人恩怨,等等。再说,我想故乡,并不等于想他们,你说是不是?”

其实,老友的话并非全错,往事不堪回首。父亲死得早,那二十多年是怎么活出来的,我不知道。至今我还记得母亲在一个大年三十的晚上抱着我哭着说的一句话:“儿呐,哪天实在活不下去了,我就牵着你和你二姐,三娘母去跳西湾河……”戴着“反属”、“黑五类子女”两顶帽子来到世上,从小在有些“劳动人民”面前就抬不起头,不敢随便说话,怕遇到麻烦,怕跟大人惹祸。而缄口不言,又是“怀恨在心”。“劳动人民”的眼睛雪亮,能洞察一切,你心里想什么,他们一眼就能看穿。任人欺压而不敢反抗,否则,“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仇视劳动人民”、“黑五类又想翻天了”等新帽子又扣上了,吃不了还得兜着走。“劳动人民”极具想象力,凡事都会跟你纵横联系起来,叫你牛鬼蛇神无处躲藏。在那样的政治背景下,其他方面的很多事情不必举例,即使是弱智也想象得到了。也是后来我才认识到,其实真正有过错的还不是那些“劳动人民”,他们也是受害者。不同的是,我遭到伤害后因痛苦而感觉灵敏、清晰,他们受到伤害后却因心里痛快以至麻木,毫无知觉。有一点“劳动人民”是没有想到的,那些年,他们给了我历练的机会,让我收获了人生中的一笔非常宝贵的财富。鉴于此,我非但没有记恨他们,还为他们做了许多力所能及的事,其中包括他们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转学,或分数不足却又想就读我校的高中,等等。就是在七年前安葬母亲的过程中,我还稀里糊涂地又进了某些人精心设计的圈套。虽然在那戴着面具不露痕迹的敲诈面前,我当时就很惊诧,很困惑,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如果不是亲身体验,我几乎不敢相信,那圈套就出自于我的街坊,和我穿开裆裤时的玩伴!

一如深山老林藏猛兽,清水塘里潜黑鱼。好在这些都已成为过去。故乡那些熟识的山,熟识的路,熟识的村落,熟识的街巷,熟识的笑脸……恍如切换镜头似的,常常在月明星稀的夜晚,一幕幕交替着幻于眼前。我想,即使在雨雾的朦胧中,也能清晰地辨认出来。我欣赏自己的眼力与记忆,也愿意把故乡的很多很多美好的东西,作为心底永久的珍藏。

故乡不是恋人,却又酷似恋人。有一个典故是讴歌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的君王钱鏐及其戴氏王妃的爱情的,不妨借来一用。说的是王妃每年在寒食节必归老家临安,钱鏐甚为想念。有一年春天王妃久久未归,眼看春色将老,钱鏐便在信中写道:“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一句平实的话,却是那么蕴涵丰富,温馨感人。据说后来苏东坡任杭州通判时,听到用这句被人编成后在民间广为传唱的山歌,写下三首题为《陌上花》的诗,其中的一首是:“陌上花开蝴蝶飞,江山犹似昔人非。遗民几度垂垂老,游女长歌缓缓归。”无须考证,我相信这绝非是谁编造出来的。天下皆知,东坡情富五车,却一生多艰。命运多舛的他自出仕以来,便仕途坎坷,如海潮中形只影单的小船跌宕起伏,又如一条身陷重围的孱弱游鱼,被千万条凶猛的巨鲨奋力追逐。在外飘泊几十年,风风雨雨,对人世间的温冷暖与世故人情早已诚惶诚恐的他,敏感之至。我不知道是不是当东坡一听到人们咏唱这首情深意笃的山歌时,思想就进入了博爱境界,把恋歌当成故乡对他的呼唤──是此时的他正归心似箭,还是诸情并重的他有意为之?既然情不能抑,不如油然释放,于是浓墨重彩而出绝句。短短四句,仅二十八字,将陌上的美景,钱鏐度日如年的心情,黯然神伤的垂老面容,钱鏐想象中的情境,逐一勾勒出来。可是只要细心一点,却不难看出,东坡明里是在写钱鏐,其实谁又触摸不到暗中在写自己的他?他是在用一支性情洋溢的笔书写自己对故乡的切切之思。“遗民”一语双关,而“游女”与游子,本质上又有多大区别?

固然,我不是把自己比作东坡,也不敢比东坡,这是显而易见的。我不过是偶然想起了上面的典故,也因跟东坡一样长期漂流在外,恋旧怀乡,顿生同感,于是斗胆妄言。哪怕是单相思,也俨然春苗出土,从心灵深处生发出种种快慰。我常于静谧的夜晚独自编织着属于自己的梦,灵魂就在那梦中飘忽,游荡。我曾作出过这样的决定:有一天谢世了,骨灰就埋在故乡的某一丛竹林里。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随着年龄的不断加增,有时走在路上,竟恍惚觉得自己正在故乡的热盼中向她的怀抱走去。

在农村时,我曾无数次地哭过、诅咒过,出来以后我又曾多少回纠结过。但无论怎样,我都始终觉得,不管自己曾经在故乡吃过多少苦,受过多少罪;也不管在科技高度发展社会经济空前发达的今天,人世间形形色色的世俗依然在社会这块土壤中占重要成分,人心的污染有时比环境的污染更为甚,有一样东西却是不可能把我和故乡隔开的。

“陌上花开”,那是很美很美的景色啊,何况故乡不仅仅是“陌上”。我想,那些香味扑鼻的“花”应该不会比“陌上”少吧?即或事实上不是像我所想象的那样美好,甚至又可能掉进某些人巧布的陷阱,又有什么妨碍呢?诚如诗友陈宗华所言:

只要我们自己爱故乡就已经足够了,又何必去管故乡爱不爱我们!

水生物

有旧可恋,是一种幸福。

故乡的农田里盛产水生物,如鱼虾、黄鳝、泥鳅,田螺、田蚌,等等,比比皆是。是因为故乡的气候与泥质、水质适合这些生物种类生存发展,因而确定在我的故乡安家落户便成为它们明智的选择;抑或由于故乡的农田需要它们,需要它们补充空白,或充分运动,或静躺酣憩。无论是俯仰侧卧,还是疾驰骤停,皆是生命所需的各种形式,一方面为着繁衍生息,一方面也是在营造一种氛围或意境──可是这一切,我无法用准确的语言表述出来。然而我相信我的直觉。当记忆像一幅美丽的画卷铺展开来时,眼前的世界也倏然明晰起来。往事如办公桌上的台历,一页一页次第浮现。

肆虐的严冬怀抱着桎梏大地的畸形心理,在其统治的短短几个月内,将冷漠与残酷布满了故乡的每一个角落。冰雪塞途,以至凛冽的狂风纵横恣肆,掀屋揭瓦,企图掠走一切。然而,当残忍的冬在故乡的旷野上还沉浸于冷冻鳊鱼似的余兴中,二月早就已经迫不及待,毫不留情地下了逐客令,接着翩然而至。以后的情景令人心旷神怡:太阳红润的脸颊频频出现,原野上草木疯长,山上山下的风筝一天天多起来,牛背上牧童的短笛此起彼伏地响起来。漫山遍野日渐盈实的是春的气息,撩人情怀的空气里夹杂着愈来愈浓的矮草高树上的花的芬芳。可想而知,从僵手僵脚的冷冻的麻木中终于又复苏了经脉畅通了血液的人们,此时仿佛卸下了一种令人喘不过气来的沉重负荷,哪里还按捺得住爽骨朗神的透体欣悦,个个面上含笑,都动起来了。

动起来──是的,一切都动起来了。这是肉体生气与精神的并驾回归。故乡这块敦实而厚重的土地,仿佛一夜之间又从深不可测的晦暗的地狱重新回到了鸟语花香、笙歌缭绕的天堂。

春的脚步惊动了故乡上上下下所有聪慧的、敏捷的以及那些愚钝的、笨拙的生命。无可厚非,春的亲切与热度不仅暖和了走出严寒的人们,也暖和了蛰伏在田里的各种水生物。鱼虾、黄鳝、泥鳅等都苏醒了,活动起来了。陆地上昆虫的活动,枝桠上百鸟的欢闹,把它们搅得心里痒痒的,于是一个个争先恐后,跃跃欲试。或嬉戏追逐,或成群结队游逛,或单独自由活动。过分的兴奋与激动会使它们常常忘却危险,根本就想不到自己会在什么时候有性命之虞。故乡的水田一般都不大,往往一块田只有几分或者几挑,最大块的也充其量不过三四亩而已,手脚利索的小伙子只需两个人就可以在一天之内把秧插完。也不像北方的农田那样平整和方正,多半是弯弯拐拐的,毫无一定的规则可言,不好犁耙、栽插与收割。自然,此乃山形地势等地理环境使然。北方农民可以大面积地使用机器在田里随意操作,而在故乡却不行。但是,故乡的田里常年有水,泥又大都细软,泥脚也大都不深,水也洁净,适合多种水生物。故乡不是平原,更不像川西大平原──那里土地平旷,沃野千里,早在东汉末年那民不聊生的岁月,就是蜀国天然的粮仓。故乡岂敢与之相提并论?人口密集,且相对而言又土多田少,人均仅有四五分田地。那些年灾情不断,岁岁闹饥荒,政府的救济粮只能是暂时的接济,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至于打牙祭,就故乡的许多人而言,完全是一种奢侈的梦想,一年半载不见油星,不足为怪。但我想说,尽管如此,犹如上天厚爱故乡一样,故乡无时无刻不是在竭尽全力关照她的子民。没有猪肉和禽肉禽蛋吃,田里的鱼虾、黄鳝、泥鳅、田螺、田蚌等尚可姑且代替,聊以解馋。为了生存,人类在其初期便学会了如何围猎,现在遇到灾荒之年,诚如后稷教民稼穑人们便懂得了如何耕作一样,岂会束手待毙?或许,上苍造物原本旨在为贫、善、忠、孝、义者济困解难,于是这些水生物便成了那时候大多数故乡人给自己“打牙祭”的主要对象。

虾是田里出了名的呆子,愚不可及,却为数众多,又喜欢群居。只要是有草的地方,它们就当成了安身立命之所。故乡田里的虾子草、乌鱼草特别多。虽然那时候人们并不了解虾的营养价值,个体也很小,却有血有肉,属于那种小巧玲珑型的美食,鲜味很特别。只要用竹编的捞虾器具虾扒在田边草茂处拖上几回、十来回,一大碗美美的盘中餐就到手了。至于鲫鱼之类,前辈们都这样说:鱼是白水长的,只要田中有水,时间一长,鱼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虽然我觉得这话很欠真,但那时故乡的水田里确确实实几乎都有鱼,冲田里的鱼更是多之广也。垂钓固然有趣,却难免费时;如果用炒过的马桑子混合着麦粉与酒药之,不但省时,而且药起来的鱼数量众多。泥鳅、黄鳝也是美食。在那食不果腹却实实在在物美价廉的年月,于春日的晴天之夜,你带上黄鳝夹和绑好的渔针,腰间套一个笆篓,提一盏亮壶(一种带嘴的小茶壶似的窑制煤油灯)出去,在平田里走上几遭,最多两三个钟头,几斤泥鳅、黄鳝就到手了,可以美美地享受一顿。如果用洗净后切成片状的田螺肉炒辣椒,老远就能够闻到一股略带腥味的刺鼻的喷香。而用猪油似的田蚌肉炖汤,炖出来的汤却是白白净净的,十分鲜美,是上乘的美味。光是吃这些东西也不是办法,一个家庭,还有好些必需的生活用品得购置。因为太穷了,那时候故乡人很善于算细账:虾几分钱一斤,泥鳅一毛左右,黄鳝也不过两三毛,但如果每天都出去打捞或捕捉,将其换作钱粮,虽不能积土成山积水成渊,却不失为一种维持生命的自救方式。

田里的水生物在某种程度上拯救了故乡的人们,儿时的捉鱼捞虾等在果腹的同时也增进了同龄伙伴之间的情谊。

红高粱

在故乡,有个名不见经传的乡场叫石鹅场,我就在那场上土生土长。那时候,场上不过几十户人家。短短两条相交的街,谁在交点上吹个口哨,四个场口都听得清清楚楚。虽为弹丸之地,只有巴掌大小,却山青水秀,人杰地灵。故乡出产红高粱,并以高粱酒闻名于方圆几十里地。提起石鹅场,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世代垂念先辈的家乡人,无论是平时还是在节日里,家中有大小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下场口槽坊里酿制的高粱酒。只等正午时分一到,便满满地斟上几杯,放在早就准备好的肉食前。一边跪拜,一边念着已故老人的名字,请他们慢用,并祈求他们护佑后人安康,六畜兴旺。那份发自心底的虔诚与敬重,着实令人感动。如果老人们在天有灵,肯定不会叫他们失望。

场上的高粱酒远销各地。每天天刚蒙蒙亮,场上的一二十个脚夫挑上用特制的笆篓装着的高粱酒去城里,下午又从城里挑着油盐酱醋回来。无论是春夏还是秋冬,无论是晴天还是雨天,他们脚上穿的都是草鞋,下身只着一条短裤。如果是在夏天和秋初,他们的上身不着一件衣服,而两肩上的坎肩和扁担一端系着的用来擦汗的洗澡帕却是永远也少不了的。清晨出发时,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很有秩序地从槽坊里把酒挑出来,运输的队伍从槽坊门口一直拉到灯杆坝的百货店门口,一米多一个人,形成一条长龙。见人都到齐了,便踩着匀称的步子,喊着很有韵律的号子,吆吆喝喝地一路前去:“起──呦──”,“来──喽──”;“烂草鞋呦──”,“提起来呦──”;“左倒拐──”,“跟倒甩──”;“右倒拐──”,“微微来──”……一行汉子前呼后应,山野间不时传来那种别具韵味的回声。春去秋来,蛇伏雁出,这群洋洋洒洒的汉子,披星戴月,风雨无阻,始终是那条石板路上举目可见的最流畅的风景线。

我还是小孩的时候,场上就流传着这样几句俏皮的顺口溜:

猪市坝里没猪圈,

灯杆坝上有灯杆。

过路的小媳妇蒙着眼睛看,

就想看光身身的挑脚汉!

有道是: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一个小场,位置却极佳,四通八达。于是,走南闯北的商贾,往返于内地和山里的马帮,以及那些零落的挑脚汉们,碰上用餐时刻,必然走进十字路口的馆子搓一顿,喝几两烧酒再走。跑堂的伙计满面春风,笑嘻嘻地端来胡豆,接着筛来上乘的高粱酒,然后是荤菜、素菜、菜汤、咸菜……一切谨遵吩咐。你看那些客人,个个眉飞色舞,抬臀梛袖,一边嚼着胡豆,一边相互敬酒。举箸把盏之间,猜拳的声音响起来了,南腔北调,咿哩哇啦,让人听了云里雾里,却有板有眼,新鲜刺激,极富音乐感和节奏感。老家的高粱酒温热了异乡苦旅。辛苦辗转的客人们携着八方文化和奇闻逸事而来,畅饮之后,又带着满口酒香和一脸惬意,在群体的谈笑声里或马帮悠扬的铜铃声中飘然而去。现在马帮虽然早就没有了,可是那悠扬的铜铃声似乎还不时萦绕在耳边。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是李白在唐朝开元年间到山东游历时,与人畅饮兰陵美酒后一挥而就的七言绝句《客中行》。对于我这个同是他乡异客的人来说,每吟这首诗,仿佛自己正与客人们一起,尽情豪饮散发着淳朴感情和琥珀光艳的故乡的高粱酒。此时,羁居异地的落寞愁绪等,也便在那酒杯的频频碰撞声中悄然离去了。

我总喜欢站在门口朝着故乡的方向远眺。这时候,孩提时伙伴的呼唤仿佛从遥远的故乡那边接踵摩肩向我纷至沓来,其中好像还夹杂着我与伙伴们或戏闹或轻言细语的声音。那时候周围的坡上和土里,都是我们乐不思蜀的地方。夏秋之际最美的景致,就是那一片一片的高粱地。高粱抽穗不久,我们钻进高粱地里,寻找那些永远也变不成高粱的“灰苞”,吃得一脸一嘴漆黑。待到高粱秆甜了,我们又躲在高粱地里,一根接着一根地撕,直到肚子胀疼了,打嗝了,才分散开悄悄溜走。端午节过后,高粱籽逐渐饱绽了,成熟了,该吃嫩高粱粑了。大人削回几穗,把籽搓下来,用粉筛簸去混在里面的壳,再用水洗干净,就可用石磨推高粱了。鲜嫩的高粱粑一出笼,股股诱人的甜香,叫我的五脏六肺都舒展开来,巴不得一口就全吞下去。待到干高粱一收,槽坊里也就更忙碌了。在浓雾般的水蒸气里,十几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常常赤身裸体,喘着粗气,挥汗如雨,忙得不可开交──也就在那时,整个小场,便笼罩在从槽坊里飘出的酒香中了。

故乡的高粱秆糊弄过我多少次嘴,故乡的红高粱救过我多少次命,不记得了。只依稀记得有一年的除夕,已经饿得奄奄一息的我,若不是母亲借到两斤高粱,当天晚上就没命了。故乡的红高粱对我有再生之恩。若干年后的一天,我狼吞虎咽下香喷喷的高粱粑,踏上了去师范的路。工作以后,只要看见市场上有嫩高粱粑卖,必然毫不犹豫;而每次回老家,总会问母亲家里是否有高粱,并且忘不了带走几斤高粱酒。现在也常喝到一些上了档次的酒,但是比起我故乡的高粱酒来,我只能抱歉地说:好喝,不过,稍逊风骚。

故乡的红高粱,是我生命中最美的相遇之一,每颗都是晶莹剔透的玛瑙珍珠。如元稹所言:“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岁月慷慨,拂尘而过,然而那些珍贵的记忆非但没有随之而去,反而日积月累,形成一摞厚厚的情愫,沉淀在我心底。夜里,我曾多少回神思飞扬,梦见自己还是几十年前那个小男孩,光着脚丫子,在故乡湛蓝的天空下,张开臂膀在高粱地里跑哇,跑哇,一边跑一边笑,笑得那样单纯,那样痴迷,那样甜蜜……

2013.2.22.

邮编: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玉带路2号3幢楼2单元2号

作者:邱道固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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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