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旧书不厌百回味 |
正文 | 收藏书本也可以算的上是我生活中的一大嗜好。记得小的时候,跟父母串门儿无论走到哪家,只要见到别人有一本漂亮的书皮,我总会想尽办法混到手然后带回家收藏起来,其实那时候,根本一点儿都不懂的书的实用性价值,而仅仅是觉得漂亮,美观。 中学后,离书店也近了,每进一家书店,我都会买上几本自己喜欢的书本放在背包里,待到闲来无事时慢慢品尝。 哪怕现在也如此,我对书皮的爱好胜过那些漂亮的衣服。看上的,不买回家心里会痒痒,会日思夜想,会夜不能寐!就这样新书一年一年的买,旧书一岁一岁的增,结果家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书籍。 妈妈建议我把它们整理一下:小学用过的课本、练习册都可以卖掉,课外读物有选择的留一些,好给那些“更实用、更重要”的书腾出些空间,让家里也可以宽敞些。 我把那大书,小书从箱子里“请”到地板上,一本一本地翻阅着。那一股股的旧书纸味儿把我带到了过去。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除开我的不算,爸爸的《半月谈》,《军事天地》,妈妈的《最新编织技术》等,全是老掉牙的书。捧着爸爸的那一摞军事天地,望着那些个威武,阳刚的军人封面,我联想到小时候做的一些可笑之事——那就是常常抱着《军事天地》的杂志睡觉,因为从我第一眼看到那本书后,就梦想着未来的有一天自己也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军人。 这是一本《毛笔字教程》,爸爸给我买的。那时,我对画画、写毛笔字特别感兴趣。有一回,爸爸去巴东县城学习,恰好在书店看到这本书,便买了下来。妈妈嫌价格昂贵。爸爸见我爱不释手的样子就说:“只要孩子喜欢,看了有帮助,花再多钱也值!”这本书不能卖,父亲的爱与希望怎能随便抛弃呢? 这本《最新童装》,是我小时侯妈妈常翻的书。曾有多少次,妈妈照着书上的式样给我做出漂亮的衣服。那时,站在小朋友中,我总有一种“小公主”的优越感。于是,我经常缠着妈妈:“再给我做一件吧。这个最好看……”妈妈不管怎么忙,总挤出时间来满足我的“虚荣心”。如今,“小公主”长大了,真要感谢妈妈,感谢这本书。再不久的将来,我要买一本《21世纪中老年时装》,我要亲手为爸爸、妈妈做衣服、打毛衣…… 咦,这一大堆泛黄的有些破损的是什么书啊?哦,原来是爸爸的高中课本。爸爸每次提到他那未圆的“大学梦”时,总是满脸懊丧。而我却不已为然:“你已经有好的事业了,又什么好惋惜的?”现在,看到爸爸保存了快20年的高中课本,我为自己荒谬的“真理”感到惭愧:我怎么那样看待爸爸年轻时的追求?那时的他没有和我现在一样幸福地读书的机会啊! 在这堆书的最底层,我翻到曾以为丢失了的《百家姓》,那是我外婆送给我的。说到我的外婆,她其实是一个从未踏过一天学堂的“老知识份子”。生活在旧社会的她,由于种种原因她只能通过自学————-成才,而这本《百家姓》正是她当初从一位文盲跨入一位知识份子的第一步。直到我上学的那年生日,她把这本心爱的宝物送给了我。当然,她送给我的不仅仅是一本陈旧的书皮,而是她对我满怀的希望。 旧书,不是必卖的破烂,而是一个“故事家”。一本又一本的旧书,是一本又一本的故事,引发了我一次又一次的惊讶与感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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