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以汝之姓,冠吾之名 |
正文 | 我以为,百年之后,我的墓碑上会刻着:安家莫氏离。 我以为,我生可入安家门,死可为安家魂。 我爱你,比我想象中的,更爱。 安皓,我爱你,这就是多年来,我对你的,所有交代。 文。Shire 我已经很久不爱他了,很久很久,真的很久,久到我已经忘记了,我爱他,是在什么时候。 那是年少时爱过的一个人,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一丝丝地,像是刻在我的脑海里一般,时时在里面闪过,不错过一丝一毫。我曾用手一点一点地描摹他的轮廓,每每这个时候,他总是喜欢抓过我的手,细细吮吸,眼里全是绵绵的情意。 那次我在他身下听到他说爱我,我以为,那一瞬间,就是永远。只是后来的后来才明白,他不过是客串了我的爱情,苍白了我的年少罢了。 那些日的抵死缠绵,换来的不过是今日这般的抵死相怨相恨罢了。蜷缩在地板角落,我突然觉得好笑,呵呵地笑出了声,只是眼里噙着些叫做泪水的矫情之物,我想,那是手中的香烟的烟雾太重了。咳咳,是了,不然,我怎么笑得无法刹住,生生地咳出了鲜红的液体。 那日他说,忘了我吧。 简短到无法再浓缩的分手宣言。 我死缠烂打,百般纠缠,短信,,电话,甚至找上门去,我需要一个,分手的理由,一个不爱我的理由。 他说,我无法再承受你那深重得让人难以呼吸的爱了,祝你幸福,要比我幸福。 那一刻,比过山车俯冲下来还要让人晕眩,从天堂到地狱的时间也不过是那么一瞬间。我计算着从国贸大厦顶楼做自由落体运动的时间,作为物理生,我可以迅速地计算出自由落体时间不过是4。7秒。 我所有的骄傲都在那一瞬间崩溃至荒芜,荒唐地哀求甚至乞求那丁点的爱情,只是,他还是转了身。我以为,我有足够的骄傲,面对没有了他的日子。我以为,我会习惯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我以为,我能在他之后爱上另一个人。我以为……仅仅是我以为。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可以明白,我的记忆,全都是他,没有空白。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可以明白,我害怕在没有他在身边的深夜入睡,我害怕全都是他的笑容的梦魇,我害怕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一个人收紧大衣逆着风匆匆前行…… 我害怕。所有没有他的日子。两年又两个月29天。 曾抚摸着还未显山露水的腹部,我在想,我们的小孩,会像谁模样。如果是男孩,我希望他有他父亲的睿智潇洒和他母亲浓黑的眼和甜甜的笑靥。如果是女孩,我希望她有她父亲的温柔体贴和她母亲的聪明才智。 只是。 纵使他日有缘再见,他有娇妻在怀,我亦嫁作他人妇。这就是年少时我们明明相爱的最终结局。 同心而离居。 同心而离居啊。异心当该离居吧。 即使是在多年后,我仍想对他说,我在做一件事的时候最想你,那就是呼吸。可是他早就听不见,不是听不见,只是已经不在乎。 他曾说过我要坚强。什么是坚强?是哭着要你爱我,还是哭着让你离开?我不懂。 再怎么痛也忘不了你,新欢未到,时间不够长。只愿在梦里,能再一次抚摸到你的眉,你的眼,你的鼻,你的唇,还有那脖颈的吻痕。 对于爱情,早已撕碎了思念,回忆也辨不出真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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