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秋·蟹·醉 |
正文 | 秋?蟹?醉 王建福 秋 一年四季,最喜欢的还是秋天。 曾经写过一篇随笔,这样描述自己喜欢的秋天: 秋天是一个透明的季节。秋风萧杀,万物将进入休眠,尘埃落定,水波不兴,“潦水净而寒潭清”。放眼望去,天高云淡鹰击长空,碧水澄彻鱼翔浅底,心胸顿时开阔,五脏六腑都变得清爽。 秋天是一个响亮的季节。在秋天里,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浓墨重彩带有金属的质感。秋天的果实都丰满起来,一色沉甸甸如钟如磬。金风掠过,田野上森林里波涛一样的声浪,分明是一首迷人的秋歌! 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经过一次次季节交替的迷蒙,成熟的秋天挟着五彩的果实,迈着稳健的脚步向我们轻快地走来,让我们每个人都能领受那一份海阔天空、果实累累的豪情快意。 秋天是一个宁静的季节。秋夜月色如水,既没有春天里蛙的鼓噪,也没有夏日里蝉的焦灼,更没有冬季里北风的怒号。秋天象一个玩累了的孩子,睡得甜美深沉。 今天再看这一段文字,还是这个感觉。 其实每个人眼里的秋天,都有不同的韵味。如果出一道题目,让大家用一幅图画来描述自己眼里的秋天,那会是一些什么样的答案呢? 如火如荼的满山红叶? 一望无际的金色稻田? 草叶上一粒晶莹的露水? 蓝天上一行南下的大雁? ......? 答案有千百种,我相信都很美。 我曾经见过一幅大写意的国画,题名曰:秋趣。作者好象是李可染先生或者是白石老人。画的内容是几只横行霸道的蟹,水墨味十足。一枝花瓣狂舞的菊花,明亮的黄色浸透了霜露的清凉。品蟹赏菊,还有比这更雅的“秋趣”么? 到底是大师,寥寥几笔,就把秋天的意趣说尽! 蟹 说到蟹,话就多了。 “秋风起,蟹脚痒”,成熟的螃蟹到了秋天就要开始往岸上爬了。按螃蟹的生物钟,它是要爬到大江大河去,那里通往大海,它要到大海去繁衍后代。来年初春,我们会在长江口去请回蟹苗,把它们放养进内地的湖泊、蟹池。螃蟹们哪里知道,它们这一爬,就爬上了人的餐桌。 螃蟹实在好吃。 我们说吃蟹,一般都是指的中华绒螯蟹。江苏阳澄湖、湖北梁子湖等等长江流域的大闸蟹都是这一品种。每年重阳节前后,是吃大闸蟹的最佳季节。判断大闸蟹的质量,要一看、二掂、三捏。正宗的大闸蟹,青壳白肚,金爪黄毛。成熟的大闸蟹,屁股后面的上下壳盖之间,被丰腴的蟹黄蟹膏撑裂开一条缝!拿在手上掂一掂,感觉是沉甸甸的。用手指捏一捏蟹腿,丰满结实。这样的蟹,才是最好吃的蟹了。 大闸蟹最科学的吃法,当是清蒸。蒸蟹最好先把蟹捆好,不然在锅里挣扎起来会散黄、掉腿。但是好的大闸蟹异常凶猛,放在玻璃板上都可以八足挺立、双螯腾空,没有技术是很难使它就范的。弄得不好,蟹没捆住,自己的双手已是鲜血淋淋。卖蟹的商家捆蟹的技术非常娴熟,一根细绳在手,只须横竖两道,就可以把一只半斤重的大闸蟹捆得服服帖贴。蒸笼上气后放进螃蟹,再上气一刻钟左右,即可起锅。就着姜丝香醋调就的蘸料,喝着温热柔和的绍兴花雕,你就大快朵颐吧! 过去吃蟹很讲究,工具都是一套一套的,砧、锤、剪、钳,镊、刮、签等等,都是白银或红木精制,工艺品一般漂亮。水平高超的食客,一只蟹吃完后,能够把它的壳重新完整拼接起来!吃完蟹后用菊花茶洗手去腥,也是必不可少的程序。所以画家们总喜欢把蟹与菊花放在一起——呵呵,玩笑之言,不足信。 能够与清蒸大闸蟹媲美的,还有我在上海吃过的一种醉蟹。我说的不是那种只有上海人喜欢的、用酒和食盐泡制的、只有指甲盖大小的、极其苦咸的、用来下饭的醉螃蛴,而是另一种风味独特的美食。它是用海里的大青蟹,一只至少一斤多重,活的剁成若干块,用黄酒以及其它不知名的佐料浸泡在一只大大的透明玻璃碗里,端上桌来时,你甚至能够看见那蟹腿还在微微颤动。我以为只有吃了这样的蟹肉,才能够真正体会什么叫爽、滑、嫩! 持螯把酒,是古代文人向往的一大快事。其实岂止文人,这样的美味谁都喜欢!不过,蟹性凉,品蟹,一对足矣;酒伤肝,饮酒,微醺最好。凡事过犹不及,如果吃螃蟹喝酒喝个大醉,这螃蟹就是白吃了。 醉 微醺者,微醉也。眼里有点迷糊,心里又特别清楚。脚下有点飘飘然,看什么东西都比较顺眼。这是喝酒喝到了最佳境界。 秋天令人心醉。螃蟹令人陶醉。年年持螯把酒,与其说是品蟹,不如说是品“醉”。 去年秋天,一位老朋友来电话,邀我到梁子湖吃蟹。我知道他什么意思。前年,我帮他安排了大学毕业的小女儿。小姑娘聪明可爱,专业又对口,在公司干得很顺。于是朋友就总是念叨要好好谢谢我。他也知道,论我们之间近乎发小的感情,若是送什么东西来表达谢意,是不合适的,所以一直在寻找机会。去年他买了车,才终于找到“灵感”:开车带我到梁子湖度周末,吃螃蟹。这个我喜欢。 两对螃蟹一壶酒,在凉风习习的傍晚,在碧水环绕的梁子岛上,我们两兄弟细斟慢酌,谈往事,谈趣事,谈到了工厂破产时的一段故事。 1996年,我们的厂子即将破产,我经同学介绍,跑到了现在的公司。他却没有这样幸运。厂子破产后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只好暂时窝在老婆开的小卖部,帮老婆守那个总面积不到8平米的破摊子。有一个周末我回原厂子办事,他硬要留我喝酒。酒是现成的,小卖部就有,尽管档次比较低。菜却是个问题,因为他家夫人刚刚把口袋里的所有现金都付了货款,拿不出钱来买下酒菜了。于是两口子在后面厨房互相埋怨:男的说老婆不该把钱都付了;女的说就是都付了还欠人家二百多,人家不供货拿什么去卖?!我听了心中发酸,从他家后门出去,买了一块卤猪头肉、一根卤大肠,凑着他家的几个小菜,两兄弟默默地吹了一瓶酒。临走时,我搂着他的肩膀说:“伙计,我们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干劲!只要肯干,日子总会好起来的。” 说话间,十几年过去了。当年他一气之下,找亲戚朋友借了一笔钱,拆了小卖部,租了个小超市,勤扒苦做,又陆续给几家酒厂当黄石总代理。今天,他已经拥有了一家面积超过三百平方米的超市,三套住宅,两台小货车,一台小轿车,资产也应该有大几百万了。虽然不算大富,安度晚年是没有问题的。 几杯酒下肚,说话就有点酒意了。朋友一边剥着肥硕的螃蟹腿,一边眯着眼对我说:“当年我是不如你。可现在我比你好过,你承认不?” “哈哈哈哈,你现在比我强多了!”我笑了,态度很谦虚。我知道,他有点小心眼,总对我有点不服气。何况,他现在是真比我强。 “我想好了。现在我也年过六十了,大姑娘结婚了,小姑娘的工作也安排得很好,我们老两口的晚年生活不愁了,不想再操劳了。过两年,等小姑娘结了婚,我就把超市卖了。到时候我们结个伴,我当司机,你当导游,哪里好玩就到哪里去玩,好好享受几年‘夕阳红’,么样?”他的眼神有点朦胧,朦胧里泛着向往和陶醉。 “你是老板,我是打工崽,陪不起。”我故意刺激他。他忽然瞪大眼睛,很认真地说:“矫情!我请你客,还不行吗?” 我想,我们这一辈人,历尽磨难。现在到了人生的秋季,能够有这样的收获,对即将到来的晚年,又有如此妥当的安排,应该是很满足了。好比喝酒,喝到这个份上,就已经达到“微醺”的境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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