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看向过去的自己 |
正文 | 我知道人都会长大,都会变老。都会改变,都会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自己。所以尽管我们拼了命的奔跑,可是所有的一切都无济于事。 当我看见那个穿着西装,打领带的你,突然为自己没穿一件漂亮的礼服而后悔。可是那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却还是上学时买的。他们说,同学聚会要缅怀过去,所以我把那时穿的衣服都找出来了,却发现总有人格格不入。她们张扬着,性感的短裙都带着撕裂风。深蓝色的领带像极了我爸爸,却忘记了他是当时最混的学生。但是我依旧,t恤,牛仔裤,高马尾。只有我保持着旧时的摸样。我想回去,但是永远回不去了。 那年夏天,我写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男主角是你,女主角是我。就像所有的小说情节一样,他们经历了万千苦难,洗尽铅华之后才发现最爱的人原来一直在那里。可是我一直走啊走的,却忘了你一直留在原地,请问你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啊? 就像歌词说的:我用文字等你,一万年够么? 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我梦见所有的一切都开始倒转,钟表逆时针运动着,回到了那个我满身欢喜遇见你的那个年纪。 可时光逆转,那些依然是改变不了的。不然,你说,你为什么没有和我一起走。 我翻箱倒柜,找到那年的日记本。浓重的灰尘改变了过去的色彩。却发现记录的不过是一些琐事。我甚至来时怀疑你是否真正存在于我的生命中。你的眉,你的眼,所有的一切都开始模糊。浓重的水墨画开始褪色,开始泛黄。 音像店里放着悲伤而古老的童谣,却和春暖花开的时节一点都不相配。透过窗子,我似乎看见了那年的天空,似乎看见了那年的轻风吹过柳枝,吹散了恋人的情话,然后拂过你的黑发,你的脸庞。 我留恋的那个世界开始消失,崩塌。重金属音乐让周围的高楼拔地而起,我所熟悉的建筑,熟悉的人,他们怎么都不见了。 我发誓要记住一辈子的事,人,都开始忘记了。那时,我突然明白了过来。原来我一直害怕的不是上帝,魔鬼或是死亡,而是,即便我们不再存在,万事万物却依然如常继续。 没有什么事情是完全顺从人心的。我喜欢的树上春树去年仍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是他不是最棒的么?那么总是千万个人说我们不合适,但在我心中你不也是最好的的么?因为你长成了我最爱的模样,所以你的所有对我来说都变的那么合适。 街道那里发生了一起车祸,我害怕到下意识去抓你的手,却是空气,只有空气。血慢慢染红了白色的衬衫,苍白的脸。 那年,我下意识去抓你的手,但是回头的那一刹那,却让我看到了轮回,看到了死亡。原来距离就是,前一秒还对你说着情话,下一秒却躺在冰冷了水泥板上,那个少年,永远的活在那年春天。那个风很轻,阳光很暖的春天。我穿着白色的裙子,特意去做了头发。但是你的血把那条白裙子染红了,染成了太阳的颜色。 村上春树说:山川寂寥,街市井然,居民相安无事。可惜人无身影,无记忆,无心。男女可以相亲却不能相爱。爱须有心,而心已被嵌入无数的独角兽头盖骨化为“古老的梦”。 我是不是可以忘记你了,我永远的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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