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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梧州傍水“做社”习俗的传承与发展
正文

我国古代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然而农业经济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常常显得软弱无力,一种潜在的恐惧心理使得民众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对图腾、祖先和自然神的崇拜之中,通过虔诚的信仰和供奉,求得它们的护佑。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投入到民俗文化研究的大军里,而且把目光放到乡村的传统习俗上,想发掘更多更优质的民间文化资源。我的家乡在广西梧州市夏郢镇答涓村,从我记事开始,我就发现家乡有着丰富多样的社庙文化,特别是有一个被当地村民称之为“做社”的习俗。每年的春分前不久都会在“社主”(即这个村子的“社公”,村民们每年过年都要去上香参拜的地方)“起福”,每年的大寒过后,过年之前去“还福”。听村里的老人们说,在他们小的时候就有“做社”这样的习俗,而他们小时候问长辈得到的也是如此回答。这样说起来,“做社”也是有相当久的历史渊源了。

一、傍水“做社”的起源

说起“做社”这一习俗的来源,首先得从梧州的洪灾说起。流经梧州的西江,是珠江的一条重要支流,珠江三大水系集雨面积最大,其流量仅次于长江而位于全国第二,历来是下游广东防洪最大的心腹之患,而梧州正处于三江汇流、两省交界的节点,作为广西的“水上门户”的梧州正处于广西水系这棵大树的根部。

梧州的历史可以说就是一出气势磅礴的抗洪史。梧州开埠两千年来,水患始终不断,西江沿线的众多城镇农村,历来遭受洪灾的影响。有一条河流叫“思良江”是流经古塝、大地这两个小村子,是西江的一条重要支流,起到一定的分洪作用。因此,这个地方每年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影响。在我的记忆里,这里每年都会遭受一到两次水害。一次是夏收时间左右,乡亲们经常要跟洪水“赛跑”,抢收农作物。如果是洪水来得较早的那一年,乡亲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刚“浪花”(开花的意思)的水稻,还很“嫩”(即还没到收成)的花生被洪水吞没,颗粒无收。等人们擦干泪水,挥汗夏种,种下的秧苗刚开始生根,洪水会再次来袭。受气候变化影响,有时候这次的水涝涨两三天就会退下,有时候则会淹上一个星期,那么秧苗就得补种了。

就这样,每年乡亲们都要比其他地方的农民付出更多的劳动才有收成,而第一季的劳动就像赌博里下的赌注一样,随时都有可能输得精光,世代如此。所以,老祖宗们相信有神灵的存在,每年在春分前(一般来说,当地人们认为在春分左右便开始准备种植第一季的农作物,视为一年劳动的开始)大家聚集在一起,到“社主”去“起福”,祈求它保佑乡亲们在新的一年里有好的收成,不受洪水灾害的影响。“社主”就设在河边的草坡上,祖辈们希望它可以镇住洪水,不让其淹没田地。大寒过后,表示一年劳作基本结束,大家准备过新年,这时候要到“社主”那里去“还福”,感谢“社主公公”的保佑。年年如此,代代相传。

二、傍水“做社”的过程

村里每年都有十多个自愿负责操办的人(以下称负责人),在“做社”的前两三天,他们会通知所有的村民,每户人家收一份钱,用来购买香钱纸烛、鸡鸭鱼肉、水果糖饼、鞭炮等祭祀用品。到正式开始那天早上,乡亲们就自个从家里拿米拿柴交到负责人那里。负责人会带上几口大锅,一并抬到“社主”附近的草坡上,然后挖灶煮“百家饭”,烧水杀鸡等。在河水没受到污染以前,都是直接用河水来做饭煮菜的。等所有的祭祀品都摆上后,就由专门的人(他也是村民)来“起福”或“还福”,这会儿只有负责人会在那里。大概到了下午四点半左右,“百家饭”做好了,就会有负责人鸣放鞭炮,整个村子都能听到,意思是告诉村民可以吃饭了,大家快来。于是村民们都自带餐具去聚餐了。吃饭不需要桌子,十多个人围成一圈就地而坐,做好了负责人就上饭菜,基本上都是每户派一个成人代表去,一般不能带小孩。去聚餐的人在吃饭前要先到社台上香,吃饱后大家就平分剩下的饭菜带回家去和家人一起分享,所以一开始就准备很多,寓意“年年有余”,大家团结一心,最后有福同享。

三、傍水“做社”文化的地域差异

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社庙文化习俗,在同一个地区不同的乡镇村落也有不同的社庙文化习俗。在梧州,即便是比较小的村子也会有一个“社”,较大村子会有一到两座“庙”。“社”和“庙”的意思基本上是一样的。但在“社”、“庙”并存的地方则“庙”所庇佑的人群范围广一些,即所在村子的所有村民,而有的“社”就仅仅是村子里面同一姓氏的村民。除此之外,社庙活动的时间因地方不同也有差异,例如,在梧州藤县也有“做社”的习俗,他们的活动形式基本相同,时间则是在每年的农历二月二和八月十五。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茅湾村也有“社神庙”,据了解,当地的村民是每逢农历的初一和十五就去上香,隆重点的就挑上鸡、肉、果、素菜等贡品去祭拜,冬至前后会有更隆重的聚集祭祀活动,以前他们的活动形式跟梧州地区的“做社”习俗活动相比几乎一样,据当地的老人反映,现在逐渐没有了以前那种浓厚的活动氛围了。

这种“社神”就是乡村中的一种民间信仰,与其他的庙神是同一个含义的,都是当地的守护神。我国很多的城市地区也有信奉的自然神,总体来说是八位大神,分别是:司啬、百种神、农神、邮表、禽兽神、坊、水墉、昆虫神。各个地区供奉的神是由当地的自然环境影响情况来决定的,例如:蝗虫灾害严重的地区供奉的是昆虫神,野禽猛兽经常出没扰乱民众生活的地方信仰的是禽兽神,洪水灾害频繁的地区祭拜的是水墉。如上海的城隍庙神就是由水墉神升格而成的。古代的城市亦要修筑城墙,城墙之外还要有一圈护城壕。有水的城堑称为“池”,无水的城堑则称为“隍”。“城隍”二字,始见于《易经》泰卦的上六爻辞:“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其中“城”指城墙,“隍”指城壕(护城河)。城隍一词连用泛指城池,首见于班固《两都赋·序》:“京师修宫室,浚城隍。”原始崇拜认为,凡与人们日常生活有关的事物皆有神在,而且“功施于民则祀之,能御灾捍患则祀之。”(《五礼通考》)城墙、城壕在防卫敌人、猛兽攻击、保护一城百姓安全上,功莫大焉。于是水墉神便升格为城隍神,被视为城市的守护神。这种城市的民间信仰和千百年来西江流域的民众把龙母信奉为“水神”,尊她为整个梧州市的保护神是一样的。传说龙母与她的龙子们竭尽全力带领族人开山治水,造福于民而深受百姓爱戴,龙母去世后仍时常在西江流域乃至整个珠江水系范围内显灵护助乡亲,因此被民间奉若神明并立庙纪念。这种城市的神庙有的甚至被打造成这个城市的旅游景点,前来祭拜的人非常多,特别是在春节及庙诞时,香客汹涌,热闹非凡。

四、傍水“做社”文化的时代价值

中国古代长时间处于封建社会,封建礼教对百姓的生活影响极为深远。在整个梧州地区,每个乡村至今依然保留有传统的社庙文化习俗,人们对这种超乎自然的外界神灵等深信不疑,皆认为自己的美好愿望需要得到神的庇佑才能实现,否则,即使你付出过多少汗水也无济于事。在古代至近代,人们都把神当作自己的精神依托,认为有神在操控一方,由它们决定天灾人祸,所以要“敬神”、“拜神”,想实现愿望要向它虔诚的“起福”,这反映出封建迷信对劳动人民思想控制之牢固。一年里,即使往往会是不能如愿以偿,还是遭受洪涝灾害的影响,我的祖先们依然虔诚地“还福”。这既反映出人们的愚昧,又体现出他们知恩图报、淳朴憨厚的美德。而现代,依然有很多人们信奉这些神明,经了解发现,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是笃信,并且大力投资这种社庙文化习俗活动,反映出社庙文化作为人们的终极关怀或是使人安身立命的意义系统在现代社会拥有巨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人们在满足了物质文化需求之后,开始追求多元化的精神文化享受。

类似这种带有封建色彩的传统习俗,该不该传承下去呢?就好像我家乡的这种“做社”习俗,在“除四旧”时曾被中止过,后来又被人们延续下来。据说是因为这“社主”在抗日时期也“立功”了,当时日本兵想夜里扫荡村子,在通往村子的小路上有一片小竹林,与村里的“社主”大概在同一水平线上,鬼子就在那里被村民布置的荆棘拦截,那些鬼子士兵怎么也冲不过去,每向前移动一步,脚底就会被莫名的东西刺伤,附近的村民被这些鬼子的叫喊声惊醒,马上召集所有的村民一起,把鬼子赶跑。第二天,当人们经过思考觉得鬼子不可能没有一个可以冲过那些荆棘,而且还受伤严重,后面的鬼子都不敢往前,他们觉得是得到了“社主公公”的保佑,于是集结村民及当地的抗日力量对鬼子的碉堡(在今天梧州的白云山上,那里现在还保存有碉堡的遗址)发起总攻,最后攻下碉堡,俘获三个日本兵。在总攻过程中,我们那里的村民无一伤亡。因此,这段传奇故事就成为了这个习俗新的含义。至今乡亲们还保留着祖先的活动,即使它依然保留有原来的意思,但更多的是以此缅怀他们。一代又一代传下去,一代又一代相聚一起,听上代的人讲过去的故事,了解我们的一代又一代的先辈们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历史。现在的乡亲们不再愿意面朝黄土背朝天,尽管防洪措施已经建好,水涝灾害程度减弱,甚至没有水灾了。他们每天各自为生计奔波在外,忙忙碌碌,连相互之间打个招呼都没有,一直保留“做社”这个习俗,全村参与,可以给乡亲一个聚集的机会,联络邻里乡亲之间的感情,拉近好像日渐疏远的距离,让这个原本富有凝聚力的小乡村,没有收到如今社会人情冷漠的分化,还保存着一点淳朴民情。

又例如城市的神庙,比如说梧州的龙母庙,它们也同样有着渊源和传奇,有着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在庙诞这样的特殊日子里,众多的信众会聚集在一起,共同接受一种道德的教化。经过漫长的历史的浸润,慢慢地就会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一种民间习俗,沉淀为一种民间文化心理,这种民间文化心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这种富有地区民俗特色的社庙活动,也会吸引周边地区民众的兴趣,像梧州的龙母庙就有不少粤、港、澳及西南地区的香客,他们笃信龙母。在春节或是庙诞这样的特殊日子里会携带亲友一起前来祭拜,并寻亲访友。既促进了不同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增进了友谊,又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当一个地区的社庙文化被打造成为一种非物质历史文化的品牌时,可以提高着个地区的知名度,创造可观的经济价值。

由此看来,社庙文化是我国历史上长期存在并将继续长期存在的一种非制度性宗教现象,有着优秀的文化内涵,虽然带有封建性色彩,但是可以引导其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因此,传承是必然的需要。事实上,每一样事物都有一个由新到旧、再到新的过程,这旧的事物在新的时代里只要吸取新的精华,被赋有新的意义,并能为新的精神文化服务,那么它的存在就是合理的,是值得传承下去的。

结语

近年来,外来文化入侵现象逐渐增多,很多国民都把目光聚焦在外来的文化上,而忽略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是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没有了魅力,而是人们在“洋雾”的笼罩下发现不了传统文化的魅力。这些“社神”、“庙神”是中国历史社会中长期存在的民众的日常信仰,其影响形成的社庙文化已经成为了人民大众特别是乡村人民生活的一部分。既然社庙文化可以经久不衰地在人民生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那么它也是具有很大的文化魅力的。所有的文化都是有渊源的,社庙文化也不例外,它的形成及发展,包含着其形成时期至今的人们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社会关系、精神素养及政治行为等元素,它可以作为我们了解或研究中国的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渊源的一个重要依据。

社庙文化作为一种不从属于任何一种宗教的、民族特色鲜明的本土信仰资源,它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构建中具有不同于制度化宗教文化的地位和作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应当是多元共存、相互尊重、兼容并蓄、相互交流和协调发展的文化形态。我们的文化开放也是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社庙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我们建设民族道德信仰体系的精神内涵之一,我们要弘扬其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让所有的人们都能发现这些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并为其所吸引,同时让它走向世界。

参考资料:

[1] 黄亮葓.神社的力量——对武鸣独山屯重修社庙的个案考察(硕士学位论文)[D].广西民族大学,2012.

[2] 刘燕凌.社庙游神与族群文化的重构——以莆田黄村庄姓宗族的个案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1).

[3] 贾雯鹤,李素娟.现代化背景下的壮族“做社”活动——以广西宜州市刘三姐乡中枧屯为例[J].广西民族研究,2009(4).

[4] 高其才.现代化进程中的瑶族“做社”活动——以广西金秀郎庞为例[J].民族研究,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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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