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逃离路上遇白马 |
正文 | 昨晚偶遇好久不见的失眠。 23:20点开,物理群消息泛滥,说了五句话果断屏蔽。放下手机,安静了好多。闭上眼睛,世界又开始喧嚣起来。 又想到今天还有许多事要做,有些烦躁。和三个死党约好去敬亭山,还要写迎新晚会主持词。 23:51还是睡不着。翻身坐起来,摸索着打开床头灯,然后顺手从床头柜上拿起看过无数遍的《围城》。实际并没有想看的心思,于是对着封面上那句话发呆。"围在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喧嚣,便想逃离;寂静久了,又想回到人群里。其实城里城外不是对立的两方,城里城外本就是一个完整的人,只是人类这种生物比较善变而已。 被困住就会越发渴望自由,离群索居时间长了会后悔曾经轻易的离去。一部《瓦尔登湖》就足够过渡寂静与喧嚣,然后躁动到发狂。每个人都是一部意识流小说,跟着感觉走会走回去,在回忆里无法自拔,总有一天会醒来,但只能追忆意识流动的地界,时间。 安安静静地睡一觉,也许这世界就会重归宁静,明天还能去爬山,沿途迸发些许灵感顺便把主持词完成了。 梦就是太美好,美好得不用摔就会自己产生富含艺术气质的裂纹。就像梦想这东西,只想的话就是很美很美的梦,真的走近了就像是要孤身一人穿越无垠的荒漠。 我爱诗,却不爱诗人。因为诗人都太感性,以梦为马,但是只能产生烂漫的字句,如你所想,最后都烂成历史的尘埃。所以我爱诗,爱着这个毁灭的过程,当然也有升华的例外。例外而已,毕竟很少。 从一开始我们就学会了逃离,或者说逃离是天生的自我保护的一种天性。 纵身跨上白马,挥鞭逃离。以为这是世界上最潇洒的方式,以为这是世界上最聪明的谋略,以为这是世界上最理智的伪装。其实,一开始,或是天生就不是。 白马,白马,我不爱你。 白马,白马,我非得借你踏破这牢笼。 00:26我把心中的轻骑再回想了一遍,睡意从眼睑爬过,闭上眼睛,故事又开始闪烁,世界温和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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