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叙述者王承吉12:相传发生在光绪年间的血案 |
正文 | 光绪三年,整个华北地区遭受罕见的自然灾害,这个小小的村庄,也不能幸免。现在,我们对村里区域划分的称呼,按照东西两端发展,以及家族居住的特点,称作村东,村西。那时候,据说是“路上”与“路下”。也就是,按照村子中间从东向西的一条路,把村子分成路上与路下两个部分。路上的人,比较富裕,住着深宅大院,也就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老院”“东院”“西院”“前院”等遗迹;路下有几十户人家住在依山而挖的土窑洞里。在那个靠天吃饭的年代,人们的抗灾能力很差。加之,当时鸦片的引进,是许多家户不注重粮食作物耕种,存粮很少,面对突然的自然灾害,无能为力。当时,整个山村笼罩着死亡的气息。据说,也发生过人吃人的现象,有一个青年男子把一名女子推在八石沟里摔死后,把肉吃了。这一事件更加剧了恐怖的气氛,人心思乱。有粮食的人家不敢公开磨面,怕遭抢劫杀人,只在夜深人静时,不敢点灯,把粮食捣碎了吃;无粮的人家眼睁睁地等死。 “贫极生盗”,住在“路下”几十户人家,在百无奈何的情况下,开始了偷盗抢劫。根据老辈们传说,他们翻山越岭到现在的汾西地界的邢家腰以及靠近汾西城附近的几个“坊”抢劫,并杀了人,导致当地人的愤恨。当地人曾向官府报案,由于当时此类事情频发,官府无力处置,授权地方自行处理。当地人就联合“十八坊”的人,惩罚罪犯。据传,在一个深夜,汾西“十八坊”的人拿着刀枪,由北面的山坡进入村里。当时,住在东院的“武状元”正好在家,出来阻拦,来人们说奉官府之命,前来捉拿罪犯。“路上”的人别动,专门处置“路下”的人。那些人冲进“路下”的土窑洞里,刀起头落,把刚刚入睡的“路下”几十户人家的男女老少杀害。据说,恰巧,“路下”有一位妇女带着小儿子,在“路上”串门,才幸免于难。留了一根独苗,再也不敢在村里居住,移居到舞阳河边石梯西北,离村十里多地的一个山沟居住,也就是后来的“小安头村”。 这件事对以后的村民,产生了极其深渊的影响,一是重视农业生产。把人口分散开来,在东边,北边的山坡上开垦荒地,使得以后的西条里、北山里、东岭里、杏儿坡、疙兜子哇等“卫星山庄”的兴起;另一方面,长辈们一直教育后辈,要勤俭持家,不要为非作歹。 此后的安头村民遵守“耕读传家”的古训,注重农业生产与文化教育,在方圆几十公里的地方,赢得文明村的声誉。 2017年2月14日星期二。于临汾砚墨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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