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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金不换
正文

金不换

我大学毕业后,没有马上找工作,而是选择回家陪母亲过上一段日子。我的父亲在我刚念大一的时候就已离世了,是母亲含辛茹苦地供我读完我的四年学业的,我怕工作后少有时间陪她了,于是利用毕业后的间隙回家陪她过上一段日子。

母亲得知我回家,忙着擀面皮包饺子,我坐在堂屋门口,陪她聊天。忽然,她提起了金不换来,说金不换几天前曾来我家看望过,而我当时不在家。

“金不换。”我顿了顿,思绪中浮现出一个人物来。

金不换是我儿时最好的伙伴,他比我长三岁,年少时就以勇猛聪慧而闻名乡里。在学堂里,他是一个一点即通,成绩名列前茅的好学生;学堂外,他又是一个孩子王,以打架争强而赢得很多孩子们的拥戴。我就是他最忠诚的伙伴和下属,在我少小时的心目中,他是一个令人崇拜的少年英雄人物。

后来,他考入了市里一所最好的高中,要住宿于学校,而我刚进入乡里的初中读书,因为学习忙,我们见面的时间就少了。再后来,听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叫韩照雨的女孩子,并且因为那个女孩子而打伤了人逃亡了。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同时为市里的一个家族很有权势的男孩子所喜欢,可是,韩照雨打心里是喜欢金不换的,这就激怒了市里的那个男孩子,他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原本的那份对韩照雨的深情爱恋在他扭曲的心灵中化作了恶意的报复,他开始行为轻浮放荡甚至下流地调戏起韩照雨来。金不换知道这件事后,教训了他一顿,他明知不是金不换的对手,自己又咽不下这口气,便纠集了市里的几个混混准备来教训金不换。金不换是个尚武的青少年,走到哪里都会偷偷地带上他那把心爱的短剑,当他预感到将有一场暴力冲突要发生时,他就从宿舍里的行李中拿出了那把心爱的短剑。像他那种性格的人是不会把这种事告知老师和校方的,他觉得那是懦夫的行为,他要自己来解决,哪怕是付诸血腥和暴力。果然,就在晚自习课上,市里的男生走到金不换书桌前,挑衅地说道:

“金不换,听说你很小就以打架斗勇闻名乡里。有种的,今晚出来遛遛,怎么样?”

“奉陪!”金不换从位子上站起来,拎起书包,书包里藏着他那把心爱的短剑。他随着那名男生出了教室门。

坐在教室里的韩照雨也紧跟着走了出来,担心地叫住金不换:

“金不换,你不能出去。”

金不换望了望满脸惊惧的韩照雨,有点犹豫。就在这时,那个男生又发话了,而这话恰恰激怒了金不换。

“怎么?害怕了吗?我还以为你是一条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汉呢?”

金不换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跟着那名男生走了,只留下韩照雨默默地啜泣声。他们来到了街道的偏僻角落,那里早有四个社会上的小青年等候在那里。

“上!”市里的男孩子叫了一声,他们开始气势汹汹地向着金不换逼近。

“慢!”金不换大喝一声,如晴天霹雳镇住了他们,“等我把话说完。”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不是那种不给人留遗言的人。”

“快要高考了,我们之间的恩怨待高考后再了结,怎么样?当然了,如果你要今晚了结,我也奉陪到底!”说完,从书包中拔出那把寒光闪闪的短剑,在自己的胳膊上划破了一道血口,以一种视死如归的口吻说道:

“必当以血相溅!”

说实在的,市里的男生也只是想狠狠教训一下金不换,出一出心中的恶气,他也不敢真去跟金不换拼命呀!见金不换拿着短剑,以血相持,心里就有些发怵了。因为,他知道,一个可以自残流血的人是不会惧怕血腥,杀戮和死亡的。

“那好吧!高考后再了结。”他见金不换早有准备,只好让步。

高考后,他们果真做了了结。结果是那个市里的男生被金不换打伤残了。金不换知道自己闯了祸,急忙赶着回家,扑通一声跪倒在母亲面前,愧疚地说:

“妈,我把人打伤残了,我是不会呆在监狱里过着那种没有自由的生活的。我必须得亡命江湖,以后不能侍奉您了,妈,以后您要多多保重。等风声过后,我会回家看望您的。”

金母流着泪跟儿子说:

“金不换呀!你自小就刚强不服弱,今天,发生这事也不足为怪,唉!妈能说你什么呢?你性子那么倔强不服管束,但愿以后,你能痛改前非,别再惹是生非了,你要记住你的名字呀!金不换!快走吧!莫挂念妈了。”

金不换给母亲磕了三个响头,带了点钱,当天就离开了家园。当晚,警车开到了他家门前又开了回去。在高考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一辆警车载着一所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又一次来到了金不换的家门前,金不换的母亲捧着儿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不停地流泪。

金不换毕竟没有犯人命案,也就没有上通关文谍,他为了谋生,在工地上干了一年体力活,由于他桀骜不驯的性格和不甘下人的高傲,由于他想更快更多地积聚原始的资本,使得他不得不离开了工地,铤而走险,去C市给人家看赌场,做着放风的行当。我听说,他曾凭借一个人的勇气和胆魄击败并震慑了六个肇事者,也正因为他的威名,使得家乡的那些及早辍学而又喜欢打架斗殴无所事事的年轻人蜂拥着来投奔他。由于他个人的有胆有识重义气,加之家乡子弟们的拥护,在C市,他也算是一个令人闻风披靡不敢招惹的人物。可是,正当他的威名蒸蒸日上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忽然做出了令他的弟兄,朋友,甚至对手意想不到的举措,他将积聚的大部分钱财分给了同他出生入死共患难的兄弟,一部分用来化解结怨的对手,也可以说金盆洗手了,因为他为人正直而又讲义气不欺压良善,所以树敌不多,安然地告别了江湖上打打杀杀的生活,只带着一少部分但也有几百万的积蓄回到了故乡。金不换主动登门赔了那个被打伤残的同学一部分钱财,恩怨也就在私下里了结了。那个被打的同学家人也晓得金不换这几年是干什么行当的,所以也只好认了,他们怕的是金不换的恶意报复,其实,金不换确是诚心诚意来认错的。

现在,金不换在镇上开了一家豪华的酒店,日子倒也过得安稳富足自在。我还听说,今年底他要结婚,只不知新娘子是谁?

“明清,你去金不换那坐坐吧!晚上请他来我们家吃顿饺子,我再炒几个菜,你们喝酒聊聊天叙叙旧。”

母亲的话语把我从有关金不换的记忆的思绪中唤醒出来,我骑着自行车就往金不换家赶。到了他家,我遇见了金不换的母亲和堂哥,我向他们问声好后就询问金不换来,金不换的母亲知道我和金不换发小,玩的铁,就让金不换的堂哥骑着摩托车带着我去镇上金不换的酒店找他去。我于是坐着金不换堂哥的摩托车来到了金不换的酒店,才进门,就见金不换跟着七八个中学才毕业的毛孩子喝酒哩!金不换见我们来,煞是惊喜,他亲切而又激动地望了望我,简直像是久别重逢的兄弟,又像是经历了一场大战后而幸免余生的亲切战友,他让他的堂哥先把我领进隔壁的雅间,说一会儿就过来陪我。我还没有走进雅间的时候,就见他的脸色开始变得凶狠而威严起来,像是一片风雨雷电即将到来的天空。看得出来,那几个毛孩子是来混饭吃的,大概是远村的,还不认识金不换是何许人也哩!金不换开始发话了,他那雄浑有力的声音比年少时变得粗犷了许多。

“今天这顿酒就当是我请众位的了,下次来想吃白饭也可以,但是,你们也要先掂量掂量一下自己,有没有那个资格,”说到这,他迅捷地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一把带有五股弹簧的臂力器,轻松自如地拉了十多个来回,然后,威猛地把臂力器摔在饭桌上,一部分酒菜及碟碗摔到了地上。紧接着,他威严地说,“有能拉开者,来到我这里,我将好酒好菜继续招待,倘若拉不开,以后再来,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了。”

几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毛孩子听他这么说,看了看他怒发冲冠的面色和他那双电一般地射出凶狠杀气的眼光,顿时一震,不过,他们又有点不甘心让人家这样喝倒,于是,争先恐后,一个个试着拿起臂力器,使出了吃奶的劲,憋得脸红脖子粗也没能拉得开,只好放下臂力器,灰溜溜地走了。

金不换走进雅间,亲切地拉着我的手,欣喜却又感慨良深地说:

“岳明清,今年该毕业了吧!我们村能走出几个大学生,真是不容易呀!我为我们村感到骄傲,也为你感到自豪呀!”他边陪我说话边让他堂哥暂时帮他料理酒店的事物,一边又让店里最好的厨师紧快炒几碟可口的饭菜,他要同我喝几杯酒,聊叙阔别多年的想念之情。我忙着边推脱边说:

“金大哥,前几天,你去我家找我,我还没有回家。今天,我的母亲跟我提起这事,她已在家包好饺子了,特地让我来请你到我们家吃顿饺子叙叙多年不见的别离之情,走,快去我家吧!”

金不换说:

“婶婶的心情我心领了,今天,你既然来到了我的酒店,还能让你空着肚子走吗?你先在我这吃顿饭,改天抽时间,我一定去你家看望婶婶,那时我们再饮酒聊天。”

他硬是把我留了下来,不一会,厨师边上好了一桌菜,我们就喝点酒说说少时的故事来。可没多大功夫,就见几个年轻人风风火火地赶进来,关切地询问道:

“金大哥,刚才听说有几个毛孩子来你酒店闹事,而你居然赔了他们一场酒,这不像你行事的风格呀!他们人多,你也通知兄弟们一声,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兔崽子,今晚,我们非去花了他们不可。”

这些年轻人中,有我认识的儿时伙伴,也有两个我不认识的,我才要站起身,跟几个认识的儿时伙伴打声招呼,就见金不换从座位上站起来,感激地说:

“众位兄弟的情义我心领了,没必要跟这些毛孩子兴师动众的。刚才你们说他们人多,看起来我惧怕了,你们看我金不换是那种胆小怕事任人宰割的人吗?”说到这里,他猛地拿起桌前的酒杯,喝了个底朝天,继续说,“这群毛孩子,我不想跟他们计较罢了,倘或他们还敢来吃白饭,我就不只是要让他们见见血是什么样子的,让他们看看我金某人不只喜欢喝酒,同样喜欢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说到这里,他连忙把那几位兄弟让进来坐下,又吩咐厨师再添一桌酒菜,就跟他们介绍起我来。

“我们村的大学生,不容易呀!”

我于是紧跟着站起来,向那些同龄人握手问好。寒暄完后,没想到那些人却一个个推脱有事,不能坐下来一起喝酒了,金不换强挽留,他们却把好话当成坏话说:

“金大哥,你今天为我们摆酒席就见外了。我们原本是想来为金大哥管事的,既然没事,我们就放心了。如果我们留下来吃这桌酒席,跟那群混吃混喝的小混混有什么区别呢?金大哥,年底你结婚的时候,你就是不请我们喝酒,我们也要到你家门找酒喝的。金大哥,你先陪着岳明清吧!你们可是从小玩的最铁的了,久别不见的,你们慢慢聊聊。是的,我们村能出他这样的大学生,的确不容易,我们自小大都不喜欢念书,村里孩子念书的风气也不好,我们也真羡慕岳明清呀!”说完,就跟我们告辞了。我也帮着金不换挽留他这些兄弟,就是挽留不了。待他们走出酒店,我们重又坐下来喝酒叙旧。然而,没坐下来多久,刚才那几个小混混又来了,这一次来不再是要酒喝的了,而是来主动负酒饭钱赔礼道歉的,他们拿出十张老毛的人头纸,毕恭毕敬地放在酒桌上,一个个点头哈腰,低声下气,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地说:

“想不到这酒店是金大哥您开的,我们有眼不识泰山,金大哥您大人有大量,宰相肚里能撑船,别跟小的们计较。金大哥,在C市,有谁不晓得您的大名,我们其实早有投奔您麾下做小弟的念头了,金大哥,这钱,您收下,我们只晓得您的大名,却未曾见天颜,只知道您在C市,想不到在家乡的镇上开了一家高档酒店。金大哥,您千万别生气。”

金不换坐在酒桌旁,连正眼都没看他们,只见他翘着二郎腿,叼着烟,吞云吐雾的,摆出一副傲视万物,旁若无人的架子来,这个时候,他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黑社会老大派头,只听他沉静如水地说:

“这钱,你们还是收回吧!那顿酒席,就当我金某人请众位了。至于投奔我麾下,倒是抬举我金某人了,我已退出放风的行当了,金盆洗手了,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而已。不过,如果你们还想过来喝酒,还是那个规矩,把那根臂力器拉开,我免费好酒好菜招待。”

金不换说完,把十张老毛的人头纸推了过去。那帮人忙又把钱推了过来,依然讨好地说:

“金大哥说这话真是折杀我们了,这钱,您收下,我们这趟来是诚心付酒饭钱的,这钱,金大哥您若不收下,我们心里也不安稳呀!金大哥,您还是收下吧!以后,酒店有事,只要您一句话,兄弟们帮你摆平。告辞了!”说完就走出了我们喝酒的房间。

“那我金某人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恕不远送。”金不换依然坐在那里,照样抽他的烟,翘着他的二郎腿,平静地喝着他的酒。等到那几个毛孩子走出了酒楼,金不换把他那高翘着的二郎腿放下来,把烟丝捻灭,猛地喝完杯中的酒,鄙弃地说:

“我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吃软怕硬见风使舵的小人物,几个毛孩子,翅膀尚未长成哩,就这般世故圆滑。今天他们不来赔钱讨好,我倒还能看得上他们两眼,现在,我愈发瞧不起他们了,想充无赖混混,又没有那个种。若不是我答应母亲不再轻易动武伤人,我非教训这群势利小人不可,这群人渣败类!”

说到这里,他又自斟自饮了一杯酒,转换了语气,跟我说,言语慷慨雄浑。

“当年在C市,我虽然看赌场,走的不是白道,但也是生活所迫和自己性格造成的,岳明清,我们发小,即使别离十年之久,不过,我还是说着少时的话,对你敞开心怀,我以一个男子汉的尊严和良知担保,我绝没有做过欺压良善的人,我的处事原则永远是‘遇狼则狼,遇羊则羊’,我身上的恶是来对付恶的,不论在什么样的场合和环境下,我都没有丧失一个男子汉的勇气和良知。因为,我明白,像我这样性格的人,如果心中没有良知的指引,跟一头没有灵魂的野兽没有什么区别。”

说到这,他走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肩膀,感慨而又有些无奈地说:

“岳明清,今天的事你也看到了,你才刚毕业,尚未真正踏入社会,说真的,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立身不容易呀!靠书里写的那样规矩求和是要遭人欺负的,作为一个男子汉,你不强硬能行吗?”

说完这些话,他帮我倒满了一杯酒,又给自己满上,他一只手把我的酒杯递给我,另一只手端起自己的酒杯,郑重地敬了我一杯酒后说:

“今天原打算跟你喝个痛快,不想让几个毛孩子弄得兴致全无,今天就到这为止吧!婶婶让我去吃她亲手包的饺子,这份浓浓的心意我领了,改天我去看望她,婶婶能供你读完大学真是不容易,到时你外出工作,可要常回家看看呀!”

说完,他亲切地拉起我的手,走出了酒楼,来到他的宝马前,亲自开车把我送回村。我留他家来坐会,他推托说改天再来,于是,掉转了车子,离开了我家门,母亲赶出来时,他已走远了。

第二天午后,金不换骑着自行车来到我家,他不是一个喜欢炫耀富贵还乡的人,他觉得这样做更能带来亲切感和友谊感。他把自行车停下来,提着几大包为我母亲买的营养补品敲响了我的家门。我和母亲出来迎接,他扶着母亲走进了门,我把他的自行车也推了进来,相互嘘寒问暖后,母亲就去忙着张罗饭菜,我陪着金不换进了堂屋,搬出一张椅子,又为他倒杯茶。我母亲见到我们还像儿时一般亲切友好,她的脸上也洋溢着和蔼愉悦的神情来,一边忙着烧菜,一边又陪我们说话;

“金不换,我往时是不让明清多喝酒的,今天破例,你们可要喝个尽兴呀!你们自小就玩得好,今天能坐在一起叙叙旧,婶婶我打心里高兴呀!金不换,你就把这当自己的家,千万别拘谨。”

说到这里,她用锅铲子抄了抄快熟的菜,把菜倒在碟子里,又去煮鸡汤。金不换为了表示尊敬,从椅子上站起来,跟母亲说:

“婶婶,你随便炒个家常菜就行了,不要太破费。”

我把金不换扶坐下,“金大哥,你坐。”一边寻找小时候游戏征逐的话题,而金不换好像有点心不在焉,终于,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说:

“明清呀!陪我去田间走走吧!好久没有看看田间景色了。”

我听他这么说,有些诧异,他现在竟然还这么热爱大自然,于是,陪着他散步到村西的田野上。

夏末的阳光热烈然而并不是很炽热地照着大地,我们走在田塍上,看着西河上金灿灿的波光,波光里的渔船和驾州捕鱼的人也如同这河面上温暖的波光一般,沉浸于一份安静与祥和之中。河流两岸草木正丰茂,不时有白鹭轻盈地拍起翅膀,从一个岸芷飞向另一个岸芷,更远处,牧羊人挥动着鞭子在沟渠旁长满青草的田间路上行走着,远远望去,整个原野就像是一片碧绿的天空,而那游动的羊群则是点缀在天空中的白云。

看到这里,金不换忽然间欣喜若狂起来,这个时候,我又从他身上重新寻找到了十年前的那个经常叫上我到田野里踏青的少年,他匆匆地拉着我的手向河边的一叶木舟跑去,经得老渔翁的允许,我们开始荡起木船捉鱼玩。他让我在船尾摇橹,自己拿着渔网洒向金灿灿的河水中,收起网时,几条欢蹦乱跳的金色鲤鱼就被他抖进了小小的船舱里,金不换那股兴奋劲和天真的笑颜让我又一次看到了那个聪慧活泼喜欢寻找乐趣的孩子王了。正当我望着他那快乐的笑脸时,他忽然间跟我说:

“岳明清,我有点诗兴大发了。”

说到这里,他望了望原野上的落日随又将目光投向金灿灿的河流上,不由吟出一首清幽淡雅的田园诗来。

家乡金鲤初长成,自怜味美访渔翁。清波一棹斜阳里,几多乡水入剡中。

我应和着:“呵呵!想不到金大哥还有这般才华和雅趣!”

回到家,母亲已经为我们张罗了一桌可口的饭菜,她让我们坐下来好好聊聊天,为了不打扰我们畅所欲言,自己去邻居家溜门子去了。我给金不换斟上一杯酒,端起酒杯,同他先喝个一见如故。

“金大哥,我一直觉得你是一个有大智大勇能成大事的人,如果你在学业上一帆风顺的话,大学毕业后,在这个社会上,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当初为什么要因为自己一时的怨怒而动武伤人呢?”

金不换放下酒杯,将头长长地往后一仰,长舒一口气才把头仰过来,目光如水,平静地说:

“也许你说得对,当初,我不该轻易冲动而动武伤人。”

忽而他的目光变得凶狠起来,像一条被激怒的狼的眼中放射的绿光,他的语气也更加雄浑且冷酷起来,那流动的话语就像是一条遏制不住的汹涌澎湃的江流。

“可当时年少气盛,如果把这种耻辱长久地埋藏于心中,在别人看来,那种对韩照雨的欺侮和对我的挑衅也算不了什么,可对我来说就不一样了,你了解我的性格,如果我当时不把因耻辱和怨怒产生的力量打出去,不只是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害怕韩照雨觉得我是个懦夫,更重要的是这股力量淤积久了会对我的精神甚至组织器官带来一种摧残和伤害,也许你会说我气量狭小,或许还会说我自私,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是不可能转移化解升华这股力量的,如果我不把他释放出去,那么,最终的结果只有两个:要么彻底摧毁我自己,要么将给他人带来更大的伤害。我不只是会向那个欺侮韩照雨的人去寻找宣泄的出口,当这股可怕的淤积力量得不到宣泄的时候,当我被激怒的时候,当我进入魔态的时候,我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因为本我太强大了,自我在他面前是无力的,当他积怨已久,过剩的能量得不到宣泄和释放时,如同洪水猛兽一般,最终要冲破堤岸挣脱链条,重申其本我的欲求的,我深深地感觉到那个时候就像一个不断储存火药的弹药库,如果不去及时尽早地引爆,那么,日积月累,必将给自己以及周围的人群甚至这个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所以,我选择了向那名欺侮韩照雨的男生及他带来的几个小混混作为宣泄的出口,我现在依然觉得,我的行为虽然过火了,但我觉得我的举动是正义的。我不在乎发生暴力冲突,现在也不在乎,也许你说我是一个暴力的化身,我不得不承认,在我的体内,潜伏着极其强烈的暴力倾向,但暴力又有什么错呢?它同时存在于魔与神的身上,存在于暴徒和英雄的身上。我后来的所有努力,就是去转移,冲淡和升华身上的这股源源不断而又强烈可怕的能量,所以,我宁愿选择到魔窟里去战斗,甚至进行自我摧残。岳明清,说实在的,我是第一次毫不掩饰地跟一个人说出我内心的秘密。你不知道,当时读高中,也是十七八岁生命力开始以质变的速度增长的时候,我觉得每天身上都在燃烧着火焰和激情,我觉得我更应该生活于战争年代,到战场上去宣泄我身上的火力,或者死在战场上,或者赢得一个战争英雄的美名,我不在乎那份殊荣是通过杀戮和血腥换来的,因为我面对的也是战士,即使在他丢掉武器的时候,我也会让他捡起武器,跟我决斗。你知道,我当时觉得,一个成年的男子汉,如果不去服兵役或是参加几场大的战役,简直白活于人世间了;一个民族,如果三年不征,五年不战,对于那个民族的男人,就是一种耻辱。包括现在,我并不为我当时的冲动而感到后悔。”

“金大哥,我一直觉得,一个出身卑微而又胸怀抱负的青年要想成就一番事业来,是要经历一番苦难和耻辱的,甚至,当心中的那个最珍贵而又美好的事物到来的时候,有时候,为了命运的大局,他也将不得不选择放弃甚至是牺牲,哪怕暂时让别人认为他就是一个懦夫,还有,他还应该具备一个宽阔的胸怀,不要太在意他人的目光,韩信不是曾受胯下之辱吗?”

金不换又喝了一杯酒,情绪愈发激动起来。

“不得不承认,历经苦难和耻辱,是一个人成大事的不可避免的阶段,但是,要看他为之承受苦难和耻辱的方式以及衡量一下这样做的意义,为了什么去承受苦难和耻辱?要承受多久?承受它们到底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奋斗目标的风险如何?最重要的,还要看自己的心里承受度,掂量一下心里的承受度到底能有多大呢?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要去承受苦难和耻辱呢?”说到这里,他又转换了话题。

“如果我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男子汉大丈夫,难道,就为了那枯燥无聊的考试和升学,就什么都不愿去考虑和拥有的吗?果真那么做,他充其量不过是个书呆子和学习与考试的奴隶罢了,既然是一个奴隶,他也不可能在任何一个领域有所建树,包括考试,他同样也会不及格的。男子汉大丈夫的,有什么大不了的,要拿得起放得下,敢爱敢恨,不要瞻前顾后,前怕狼后怕虎的。为了韩照雨,当时,哪怕就是杀了人,又有什么大不了的,逃不了,就以命抵命呗!

“至于史书中的文字传说,我个人认为,那只不过是大人物们的一个行为痕迹罢了,未必适应个人的生存方式和意义。史书文字记载的真实性,咱们先撇开不谈,就当司马公的记载毫发无爽,淮阴侯列传的故事真曾在两千多年前发生过,那么,我的看法是,韩信的确有大将风度,当着众人之面而忍受胯下之辱却面不改色,甚至在衣锦还乡的时候,还召那个侮辱自己的少年为楚中尉,跟诸将说,此壮士也,方辱我时,我宁不能杀之邪?杀之无名,故忍而就于此。可是,如果后来,他没有逢上一个英雄的时代,没有拜将封侯青史留名的话,终身沦落为众人,那份透入骨髓的耻辱感给他所带来的精神痛苦是否要折磨他一辈子呢?我想如果他还算是条汉子的话,他一定还会选择去报仇雪恨,洗刷耻辱的,否则,他就不配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士大夫。除非他选择了淡忘,那么,他还是一个顶天立地胸怀大志的男子汉吗?假如,他生不逢时,或在战争中死掉,他能死在战场上,默默无名,那也算是一条汉子,即使今天读不到他的传记。如果他根本就没有显达,而不去选择洗刷耻辱的话,那么,谁知道他是一个大智大勇的人呢,还是一个担不起事的懦夫?也许只有天知道,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也许,那根本就是一个古代版的精神胜利法,行为没有发生,只不过是在逃避和自寻安慰罢了,还自己称自己是英雄,岂不是可笑之至?

“我一直觉得,一个人对自己所遭遇的耻辱要进行有理有利有节地反击,至于说节制,我得承认那时做得太过了,但那也是有必要的,我管不了那么多,我说过,即使当时犯了人命案也在所不惜。”

说到这里,他猛喝了一杯酒,情绪激动到了极点,可是,很快,他又出奇地恢复了冷静,他的言语开始舒缓起来。

“刚才说到哪里了?奥,一个人应该如何处理他所遭受的耻辱罢?我觉得,一个人的反击力应该对应着他所遭受的耻辱程度。承受的耻辱越大,则反击力也应该愈大,如果是深仇大恨,奇耻大辱,则就要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以身反击了。即使当时报不了,必须忍辱负重等待时机的话,那就需要更大的忍耐性了。你可能最终负了仇,也可能尚未复仇就被对手发现丢了身家性命,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你已淡忘了洗雪耻辱的决心,在安逸的生活中丧失了复仇的勇气和力量,更可悲的是,你尚未复仇,却让自己把自己压垮了。当然了,如果不是什么深仇大恨和奇耻大辱的话,一个人还是应该大度些,不必放在心上,如果他的心里承受度很强的话,则可以视之如浮云,因为过多的计较将会牵扯和消耗自己的精力,不利于他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中。”

我静静地听着,用一种近乎崇拜却又怀着深深的惧意的目光看着这个面前我儿时的伙伴,他好像没在意我的目光,他的目光没有跟我的目光交织在一起,但是,我已感受到了他目光的锐利,冷峻和深沉,在他的目光深处似乎蕴含着那股野蛮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如同一条嗜血嗜仇而刚刚经历过殊死搏斗的狼王,他的目光是严峻而冷酷的,又是高贵不屈的,他变了,或许他一直都没有改变,只是我对他的认识在改变罢了,他不止是像书中所描绘的那种智勇兼备的人,更是一个顺乎其自然本性勇于挑战生活与命运的强者,他是一条狼,但不是一条孤狼,而是一个有血有肉讲原则讲义气的狼王,一个用强大的自我来抵抗社会中挡路的一切,包括法律和道德,包括邪恶和强权。

他在我面前几乎无所不谈,像要是把憋在心里十年的话都吐出来,看来,他一直都把我当作他最忠诚的朋友和最值得信赖的伙伴。虽然离别十载,但我还是看到了他心田的一处角落中,依然保留着童年的快乐时光,也许这正是他性格中的脆弱,但这也正是他可爱的地方呀!几年的拼杀打斗让他的脸沉了,血冷了,心铁了,这也可以让人理解,一个精神高贵又桀骜不驯的正直青年要在这个社会上有尊严而又自由地生存下来,需要付出的是什么,如同一条有着王者尊严的狼王要在一个环境恶劣的草原上生存下来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一样,然而,他并没有完全丧失那个可爱的自我以及心田中的那个宁静美好的家园。

在我把他送到他家的时候,他把我带进了他的卧室,一个几乎不向人开放专属于他心灵空间的地方,他的这个习惯让人觉得他像个害羞的少女。卧室里床铺整洁,书桌是摆放在南窗前的,东墙站立着书架,因为爱书的癖好,我走了上去,拿出来几本翻了翻,每一本书都留下了他阅读思考和批注的痕迹,他床边的西墙壁上挂着一把宝剑,听他说是用千金从一个传了好几代而早已没落的铸剑的家族那里买来的,宝剑左右是两副写得遒劲有力的毛笔字,两首英气逼人的五言诗:

宝剑赋其一

宝剑卧长匣,悄然悬空壁。锷上染尘灰,韬顶多斑迹。鲨衣辩不得,吞铁难相觅。

垂垂柄下缨,了了无生气。有客幸识得,指点从前事。吴楚鱼肠中,燕赵轴图内。

王僚腹血流,秦政心常悸。专诸获英名,荆轲传佳句。十年未曾磨,霜刃仍锋利。

断发一吹间,抚视清流碧。愿得识我者,飘飘随君去。在在起龙吟,恩仇两快意

宝剑赋其二

十年磨一剑,惜无黄金台。玉龙夜悲吟,银鞘日空哀。雁南又北回,光阴水潺潺。

年年春南岸,不绿玉门关。归听北山风,白云卧青松。草堂春睡足,南窗竹几丛。

邀月玉龙舞,腾身化真龙。回到云天外,居我紫云宫。

因为刚喝完酒,我带着年轻的冲动和澎湃的情怀诵读着,大概是我那昂扬峭拔的声音触动了金不换心田中的那份剑客情怀,他把宝剑从墙壁上摘下来,带着我走到庭院中,舞起剑来,兴之所至,他又慷慨激扬地诵起那两首五言诗来。

宝剑赋其一

宝剑卧长匣,悄然悬空壁。锷上染尘灰,韬顶多斑迹。鲨衣辩不得,吞铁难相觅。

垂垂柄下缨,了了无生气。有客幸识得,指点从前事。吴楚鱼肠中,燕赵轴图内。

王僚腹血流,秦政心常悸。专诸获英名,荆轲传佳句。十年未曾磨,霜刃仍锋利。

断发一吹间,抚视清流碧。愿得识我者,飘飘随君去。在在起龙吟,恩仇两快意

宝剑赋其二

十年磨一剑,惜无黄金台。玉龙夜悲吟,银鞘日空哀。雁南又北回,光阴水潺潺。

年年春南岸,不绿玉门关。归听北山风,白云卧青松。草堂春睡足,南窗竹几丛。

邀月玉龙舞,腾身化真龙。回到云天外,居我紫云宫。

剑舞歇,歌诗罢,他把宝剑交给了我拿着,左手后背,举头遥望着天空一轮明月,在庭院中信步走了几个来回,又停下脚步,带着雄浑却又儒雅的语气跟我说:

“在我的心田中,一直有一种报国求士的情怀,如同一个封建时代的士大夫,然而,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永远地过去了,不过,作为一个年轻人,我一直觉得,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硬气和‘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的抱负是不应该丢失的,那种‘位卑未敢忘忧国’和‘达则兼善天下’的国士精神是不能丢掉的。唉!每个时代都有他的人生取向和价值追求,看来,我是有点迂腐了,可是,我们生活于一个多元文化交织的时代,在这个古老的文明古国还没有形成他自己的新的价值体系,包括个人的和民族的,当然了,我并不是要强调一种价值观,看看我们的民族,‘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到来了吗?压根就没有花在放,家在鸣,个人在赶时髦,民族却在赶潮流,根本就没有去深深地思考过自己究竟该去接受保持或者创造一种合乎民族本性的人生取向和价值观念?我常常感到很怅茫,常常把自己隐遁于山水田园中,做个现代版的陶渊明,可是,诗人的时代已经是一去不复返了,农业文明的凋敝再也养不出一个真正的陶渊明来了,为了生存,我只好利用几年的拼打赚来的资本开了一家酒店。前几天,酒店里发生的事,你也看到了,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来,仅靠读书求知忍让求和是行不通的,而且,远远不够,你的手中一定要有剑,才能威慑群小。当然了,你不应该去滥施暴力,尤其不应该去欺压良善,最好也不要去逞英雄做侠客,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治平的年代和法治社会里,即使有暴戾之气,也应该去化解,转移,引导和升华它,最好不要伤及无辜。经历了许多世事,我觉得我的胸怀也变得宽阔了许多,更何况我曾答应过母亲不再轻易动武伤人呢?”

说到这,他又搀起我的手,宽和亲切地将我领进他的卧室,我们又谈了很多,临走时,他洋溢着笑容跟我说:

“岳明清呀!你知道吗?我已经跟韩照雨订婚了,而且年根就结婚,到时候,你可要来喝喜酒啊!”

说到这,他感慨良深却又满足地说:

“世间还是有真爱的,只要你付出了总会有回报的,这在爱情领域也同样适用。岳明清,你知道吗?韩照雨大学毕业后,她的爸妈帮她在一座大城市里谋到了一个很不错的职位,但她死活都要留在我们镇上工作。提起我们的婚事,她的爸妈开始是反对的,因为我曾是一个亡命江湖的青年,可是,她的爸妈怎么能熬得过自己的爱女呢?最终还是征求女儿的意见,让她留在了我们镇,能有这样的伴侣,我也知足了。”说到这里,他忽然问我一句,“欸,岳明清,你在大学里谈女朋友了吗?”

听他如是问,我笑了笑,没有作答,他也笑了笑,不再追问。说实在的,我在内心深处真的很羡慕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家里陪着母亲过上一段日子,我就坐不住了,一个已经离开校园即将要踏入社会的男子汉的担子和责任已经不可推卸地落在了我的身上,我知道,我的梦在前方,我的路在远方。

初稿成于

终稿于2009-2-8

附注一:

宝剑赋其一

宝剑卧长匣,悄然悬空壁。锷上染尘灰,韬顶多斑迹。鲨衣辩不得,吞铁难相觅。

垂垂柄下缨,了了无生气。有客幸识得,指点从前事。吴楚鱼肠中,燕赵轴图内。

王僚腹血流,秦政心常悸。专诸获英名,荆轲传佳句。十年未曾磨,霜刃仍锋利。

断发一吹间,抚视清流碧。愿得识我者,飘飘随君去。在在起龙吟,恩仇两快意

这首诗引自网上一个叫次仁塔杰写的《宝剑赋》。

附注二:

宝剑赋其二

十年磨一剑,惜无黄金台。玉龙夜悲吟,银鞘日空哀。雁南又北回,光阴水潺潺。

年年春南岸,不绿玉门关。归听北山风,白云卧青松。草堂春睡足,南窗竹几丛。

邀月玉龙舞,腾身化真龙。回到云天外,居我紫云宫。

这首诗引自网上一个叫小魏写的《宝剑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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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