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前尘梦影 |
正文 | 我二十一岁的时候,身边的朋友总挪揄道:“老了,都奔三的人了。”我常常一个人坐着呆想,三十岁的时候,我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已经不那么爱笑了,因为怕眼角越来越多的鱼尾纹滋生?会不会已成惊弓之鸟,因为整天担心自己嫁不出去或者丈夫已有外遇?会不会对着镜子顾影自怜,心里痴痴地想着二十一岁那年,二十一岁那年?张爱玲认为自己活不过三十。的确三十岁是女人的一道坎。色渐衰力渐弛,便惶惶不可终日。 从十八岁读《金锁记》起,我的心里就仿佛隐藏了一轮惨白的圆月,是三十年前的那个铜钱般大小的红黄的湿晕遗留下来的,好像夏天蝉褪去的空壳,在树林里遗憾叹息。这一留竟留了三十二年,当真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昨天,小囡来电话说过几天回家。小囡是我的女儿,在省外读大学,极少回家,她要回来我自然很高兴。她在电话那头兴奋而又带着点歉意地说:“妈,今年我要给你好好地过个生日。”眼泪滴落在把玩着电话线的手上,我才察觉到。女儿长大了于我是一种欣慰,但欣慰之余更多的是对年华逝去的感伤。我几乎是同一时刻想起了我的二十一岁。我爱穿碎花和纯色的裙子,喜欢白色的上衣,脚上挂一双松松垮垮的帆布鞋,总是未语先笑,一笑眼睛就成了一道弯月。他们都说我前世必是笑星,不然怎会连眉梢都染上笑。我羡慕飘飘的长发,却无时无刻都顶着头利落而凌乱的短发,走着走着就拨它一拨,走着走着就跳着甩甩头,一过生日就跟中大奖一样。二十一岁的我就像电话那头的声音一样明媚。 然而对生日的不热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记不清了,毕竟我已很多年没过生日了。上了年纪的人过生日就跟上刑一样,时刻提醒着你:你老了,你老了,皱纹和白发都快满了。十年上一次刑——而十年转瞬即逝。二十一岁的我觉得这样想真是夸张,老了就老了,谁不会老啊。在我心里有个雄赳赳、气壮山河的盖世英雄,他昂着头,死就死,我无所畏惧,打死我也不出卖组织。年少轻狂,以为世上无难事。现在我知道岁月就是我的天敌,无论我如何挣扎,也抵不过它的轻盈一握。五十岁的生日让我如临大敌,战战兢兢。 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我接到一通打错的电话,他问我:“请问是徐婷婷吗?”我猖狂地大笑,恶狠狠地说:“去你的徐婷婷!”回答他的还有小乙鬼哭狼嚎般的歌声。他们说我一定会遭报应的。你以为我会怕吗?我肆无忌惮地大笑。想起来后来还生了场大病,整整一个月被告知要静养。出院的那天,下了场大雪,找人打雪仗,仗着我是刚出院的病人,狠命地砸别人。看着他们无奈地沮丧着脸,真心觉得上天待我不薄。晚上大家聚在一起,弄了个电饭煲煮火锅,外加一打啤酒和一箱酒鬼花生,像堂吉诃德一样侃大山。小A饱含深情地朗诵了首《我喜欢你是寂静的》,引起阵阵口哨声,“A,你思春啦!”小A狂放不羁地白了众人一眼,“带我这么有品的思春么?”小A对诗有着一种宗教徒式的狂热。托他的福,当所有人都还用《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写情书的时候,我们这群人已经懂得了用聂鲁达的诗歌来表达内心深深的爱慕。简带了她的手提电脑。酒足饭饱之余,七八个人凑着头看《浪潮》。山人和简在月光下跳起舞来,小乙依旧不依不挠地他的最强魔音摧残着大家的耳朵。我们被年少气盛的激情所感动,因他们的狂欢而狂欢,被人群中的孤独所吸引,感慨于人内在不自知的欲望驱动。我记得蒂姆开枪自杀时,我心里一紧,身体震了震。很明显的,大家都被震撼了,空气一下子冷静了下来。简首先反应过来,关了电脑,一手举着个酒瓶说:“来,来,来,干杯,祝安身体健康。”有人马上接了句“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我们心照不宣地打了个哈哈。 大学毕业后我没有留在家乡,流浪一直是我的梦想,期待着走过一个又一个的城市,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生。背上行囊的前几天,我们又聚了一次。简在电话里跟我们告别,她早几天跟山人回家见父母了。她借用了春上村树的话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树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走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山人只说了句“再见”。其实我们都知道再这样相聚,再这样掏心掏肺已是极难极难的了。小乙抽筋似的唱了首《桃花朵朵开》,不知何时变成了《嘻唰唰》,大家笑着,眼泪都仿佛不是自己的了,滚在一起,彼此抱着,唱着。我想把他们抱得更紧一些,却显得有心无力。就这样我们各奔东西。后来,我真的走了很多城市,也参加了各种聚会,也疯过,也笑过,也哭过,也醉过。可惜再没有人再没有人让我那样用力地想要记住每分每秒。就是那样,有一天,我决定停下脚步,收敛性子,决心做个好女子。然后锐出现了。三十岁那年我结婚了。然后有了小囡。时光又翻了几页。然后小囡就上大学了,我五十了。 我以为我只是小憩了一下,没想到时光真如白驹过隙,“唰”地就过去了。我看到地上有个圈,好奇地踩上去,从此绕着这个圈一直走一直走。我从圈的这头走到那头,小时候的伙伴不见了;我从圈的那头走到这头,有人挽住了我的手;我从圈的那头走到这头,有人继承了我的生命;我想当我再从圈的这头走到那头,我又会以何种形式存在。 这边有个镜子,我碰也不敢碰。可是看到锐,看到小囡,我会不自觉地笑,笑的时候,我就觉得有什么东西又回来了。我想起从前妈妈边照镜子边哭的场景,现在我变成了妈妈。也许眼泪除了悲伤,还有另外一种相反的含义。再次翻出《廊桥遗梦》来看,当初我觉得傻的姑娘现在很迷人。如果罗伯特站在我面前递给我一束金色的小雏菊,我也会不顾一切地爱上,可是我永远不会跟他离开。我是这个家的一部分,这个家也是我的一部分。 “我回来了。”锐递给我一个装满菜的塑料袋子,随手把脱下的大衣挂在衣架上。 “盐呢?” “哎——”锐挠挠头,“忘了。” 锐很健忘,所以我总会在冰箱要空了的前几天就开始吩咐他回家路过菜场要带什么什么。他的头发还没有开始变白,可是身体已经明显发福,脸也不再光洁,额头有了细细的皱纹,眼里没有了过去那常常叫我感动的光芒,这个人显然也在随着时光老去。 我无法想象一间没有锐的房子。在那样一间没有他的气息的房子里,我大概会无所适从。当我觉得脚尖发冷的时候找不到那双愿意捂着它的大脚板,当我觉得孤独的时候找不到那个温暖的怀抱,当我开心的时候找不到那双因此弯起的眉眼,没有人再在我的耳边告诉我一切都很好。我没办法再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听歌,一个人看书,一个人炒菜做饭,我也没办法再一个人入睡。没有眼前的这个人,生活就好像没有了季节变化;没有眼前这个人,河流就好像再无法淙淙向前;没有眼前这个人,世界的晨光就好像黯然失色了。 我习惯了这个人,好像生活就是从他开始的。 我很庆幸,在我年轻的时候,有一群人陪我年少轻狂;在我渐渐老去的时候,有人陪我一同老去。我如果是做了个梦,那么无论是潇洒恣意的青春,还是赌书泼茶的时光,都同属于这个绝妙的美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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