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法路漫漫 |
正文 | 文|屈子&一个朋友(匿名) 远昔 泱泱大国五千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推行“德治”,但是,有些人没有“德”,那么,德治只是浮云。早在二千多年前,在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时期,法家的代表韩非子,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但在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下,儒家思想渐渐占了上风。但是,就在一百多年前,孙中山先生提倡“法治是以就法”和“法治是众人之治”的思想下,将中国的“法治”推向了高潮。 在1900年,梁启超先生在他的《少年中国说》中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在字里行间里,虽然充满了炽热的情感,但他到底也没能指出一条奔赴未来的可行之路。而在两年之后,孙中山做到了。 从1949年的《共同纲领》再到1954年的《宪法》,为中国走法治道路奠定了基础,也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在不断的完善。要做到依法治国,首先要从严治党。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就是因为无视《宪法》等法律的存在,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的大批中央党政军领导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界知名人士和群众受到诬陷和迫害。党和政府的各级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长期陷于瘫痪和不正常状态。公安、检察、司法等专政机关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机关都被搞乱了,造成了不可悔改的重大损失。 今昔 现如今,腐败的情况愈来愈严重,反腐败要靠法治。这里的“法治”,不仅包括构成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在内的静态意义上的法律制度,而且指立法、执法、司法、法治监督、法治教育等整个活动过程,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反腐败要靠制度、靠法治,搞法治靠得住些。刘青山,张子善,刘志军等身居要职的领导不断“下马”。现在全国上下一律反腐,同时证明了依法治国的方针是正确的。在法律的约束下,诸多贪官纷纷“落马”;在法律的保障下,诸多百姓打赢了官司。同时我们也要学会正确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保障我们的权益。 后记 法路漫漫,有你有我,携起手来,让“法制”变成“法治”。让依法治国的理念和精神在一代一代的中学生心中生根发芽,长成枝繁叶茂、蔚然成林的参天大树。“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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