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惊呆!我们小学的宿舍居然男女混住! |
正文 | 1 我们班当时的规定特别多,而且大多是要罚钱的。譬如你花了1块钱买零食,不幸被老师发现了,就得罚10块,而这10块钱在当时可不是一笔小钱啊! 我那年担任副班长,班主任和我们两个班长说,要是我们发现了谁买零食,就告诉她,罚死他们。 但我们却对此不以为意,因为被老师当场抓到的概率确实很小,所以我每次想要他们贿赂我时,他们都不干。 每到中午,学校外面的小卖部门口就会聚集一大堆我们学校的留守儿童,吃零食吃得不亦乐乎。 午饭后,我几乎每天都会邀三五好友去那儿买零食,有时没钱就要别人请客,我当时最享受的事就是花1块钱买一根绿豆冰棒和一包麻辣,一口冰棒一口麻辣,那滋味都简直不能用酸爽来形容,吃完后依旧回味无穷。 小卖部旁边停着很多学生的自行车,我们最喜欢坐在车上谈天说地,每当有老师过来巡查的时候,我们便如惊弓之鸟般雀跃到后面的树林里去了。 2 接着我们去教室上午休课,老师们都在睡午觉,而六年级的同学会不时来检查一下。 班级里是几个班委轮番值日,轮到我值日的时候,我总是会放下笔专门去盯着班上的同学,一旦发现谁的嘴巴动个不停,就把他的名字登记在本子上。 和我关系好的我一般不登,平时欺负我的我就登个不停,我也不常提醒他们,只是记下名字,因为登10个名字就要罚5块钱。每当我记下一整面的名字时,就会引起班上很多同学的愤懑。对此,我是不屑的,谁要我大权在握呢? 坐在我后桌的同学(王伟)在午休经常不写作业,就拿出一本本子,在上面写下“来写信么”,递给我,我总是会回一个“来”字。于是乎,我们俩的密切交情就呈现在这本密密麻麻的本子里。 写下来的,不是伤感的青春,而是以往的趣事。 3 后来,班主任不知吃错了什么药,非得在班上搞一个批斗大会。 因为登名字而得罪了不少人的我成为众矢之的,就连和我一起天天下象棋的好朋友(王昌)都上台控诉我的“罪行”,陆续上台的几个人都在批斗我,我也上台摆事实讲道理地反批斗刚才的一位同学,接着又有人上去批斗我,我再次登上了三尺讲台。 “你是要反省自己还是要批斗别人?”老师问道。 我当时的内心防线还是挺牢固的,直接就来了句“批斗别人”,全班嗤笑。 4 我们8:30下晚自习,8:40宿舍就熄灯,在那个时代,我们没人会在晚上刷牙,也经常不洗脸不洗脚。 在那十分钟里,很多人在上铺跑来跑去,或者从这边跳到那边,真不怕没跳过摔死在地上。而且床板的质量很差,我总感觉床板会在他们双脚的蹂躏下而“咔”地破裂。 当时有的人会买一些小荧光刀棒,插在日光灯中间的罅隙里,待其吸收了足够的光线,就能在黑暗中散发漂亮的荧光。虽然这种荧光十分微弱,并不会影响周围同学的睡眠,但老师们却严令禁止这种行为。 有的人会窃窃私语,还有的人会躲在被窝里吃零食,并把垃圾丢在床底下,这些行为一旦被查寝的老师发现,就得遭受经济的损失。 夏天就要去楼下罚站,喂蚊子,态度不好的得站到午夜,然后每人罚一盒蚊香,因为寝室里的蚊子特别多。冬天寒风凛冽,虽不会叫你下去喝西北风,怕冻感冒了,但是得罚一块玻璃,因为寝室窗户上的玻璃早已不见。 宿舍的一二楼住着男生,三四楼竟住着女生!但我们平时却不好意思爬上去“偷窥”。后来有一次我们去三楼上计算机课时,我和几个同学偷偷进去瞄了几眼,发现她们的床比我们的大,比我们的新,比我们的好不知道多少倍。苍天啊,倡导男女平等的人去哪儿了呢? 5 我还记得有一段时期不是在学校住,只是中午在学校吃饭,我就每天早上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穿越好几个村落去上学。不走大路而走捷径虽然快一点,但路却难骑,我的自行车刹车系统坏了,每次下坡都得靠双脚摩擦地面来控制车速,而我的小伙伴们都骑得飞快,也不等我。 我们总是在一条条小巷里“飞行”,因此摔跤是在所难免的,好在我们天生命硬,亦无所畏惧。 然而非常不幸的是,我的车铰链有些问题,动不动就会脱链,脱链就得花好几分钟再装上去,但手上已残留许多黑褐色的机油了,这是很难洗干净的。 我骑车时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链条会再次脱落,有时几公里的路程竟然脱链几十次,甚至骑个十几米就会脱一次,到学校时手和衣服已经满是机油惨不忍睹了。 作者张千艺:核工程类专业大一学生、简书《歌词》专题主编。热爱文字、音乐、生活,写走心的文字,修炼一颗强大的心。所有文章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张千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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