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春水一洼花——我所认识的段家军 |
正文 | 一 自从生命属于了乡村,家军便与乡村有了难以割舍的情缘。 家军生命中的乡村,临水而居,也就是他笔下多次提到的白马河。他从小在乡村长大,乡村有他的情,有他的痛,有他的根,有他的牵挂,他走得再远,依然情系在其中。在家军眼里,故乡就是精神的家园,是心灵的滥觞,他就是故乡的私淑弟子。故此,家军的散文中充满了对故乡及亲人的眷念,走进他的乡村世界,便会感受到那份原始的、独特的美。 家军具有天生驾驭文字的能力。 在家军的笔下,故乡的风景有时是写实的,有时是写意的。他情于自然,将故乡每一缕吹过的风,每一片飘过的云都当作生命的回归,将每片青葱草地,每一块圆润的小石都认作人性的光辉。乡村题材到了家军的笔下,立刻就会鲜活生动起来,甚至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无法言说的幸福感。 家军的文字如行云流水一样飘逸,如淙淙溪水缓缓流进心田。他那散发着泥土芳香,质朴无华,亲切自然,清新纯美,充满着真情实感的文字不止一次将我柔软的内心击中,还使我常常不能自控:知了不住地在枝头发着令人烦躁地叫声,像是在替烈日呐喊助威。鸟儿不知躲藏到啥地方去了;草木都低垂着头;狗热得吐出舌头不停地喘息着。一夜之间,故乡大洼里的麦子黄了。虽是初夏,蚱蜢多得像草叶,在麦子地里,发出微弱而嘈杂的鸣声。我随手揪了棵麦穗儿,放在手心儿里搓着,然后,嘴轻轻吹一口气,吹掉麦糠,手一抬,把那滚圆金黄的麦粒,倒进嘴里,慢慢地咀嚼,你会尝到一种微甜的、纯悴粮食的麦香。此时,我站在故乡的土地上,突然真切的感觉到,那大洼里成熟的麦子,烈焰腾腾。 这感觉是那么的强烈,那么的让人激动不已。而家军的文字时常会把我带入了一个平时只有靠“胡思乱想”才能达到的既真实又虚幻的世界。 唛?是蜻蜓的俗称,本是乡下的常见之物,因它其貌像直升飞机,很讨乡下小孩子们的喜欢。家军的散文《捉蜻蜓》就是乡间顽童的一幅童趣图……整篇文章观察细致,描写具体生动、形象,比喻独特,令人忍俊不禁,读来者无不佩服他的深厚写作才力:我悄悄地潜入了水底,鳄鱼般只留两只眼睛盯着它,顺手摘了片大荷叶扣在脑袋上。大脑袋“夫妻”不见了跟踪者,可是高兴坏了,心里暗想,可给甩掉了。大脑袋驮着背上的“老婆”在水面上就尽情地表演了起来。上下左右,前飞倒转,玩着玩着还来它个蜻蜓三点水。我双眼紧盯着“大脑袋”,心里暗自运气说,大脑袋你别得意,你等着我的。也许是玩得太累了,也许是大脑袋彻底地放松了警惕,驮着他的”老婆’落在了离着我不远的一株荷叶杆儿上一动不动。时机已到,再不能错过,该出手时必须出手。我又一次向目标发起了“偷袭”。虽如此,我的心里也敲着小鼓。目标触手可及,大脑袋“夫妻”沉浸在爱河里竟无一丝察觉。我把手伸出去,一点、一点、再一点点,猛地一下,将大脑袋“夫妻”捉入了水中。“偷袭”成功,岸上一片欢呼声。 捉蜻蜓原本是农村常见之景,可家军却把它写得声情并茂,妙趣横生。其顽童心理感受,家军更是写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令人拍案叫绝。试问,世人又有几人观察是如此细致,摹物如此精准,文章是如此精美的?想必家军曾在农村一准儿是个捉蜻蜓的高手,且有过非常真切、细致、深刻的体会,否则是断然写不出如此“接地气”美文的。 二 在家军的笔下,童年是美好的,家乡是美丽的,生活是美妙的。读他的散文,其实让我更多地了解了家军的童年。他用生动活泼的语言,用近乎完美的修辞,极尽丰富而美妙的想象力,把一个对我来说是个世外桃源的乡村描写得亲切、自然、古朴、如诗如画。家军的童年就是童话,让人回味无穷。而乡村少年的初恋又是最纯洁最神秘的,一生一世不会褪色,它如同珍藏在心中的底片,在岁月流逝中甜蜜的曝光,哀婉凄美。在《桃花红》一篇中,家军如此开笔:烈日炎炎,我光着膀子,下面穿个小裤衩,在大河里摸鱼时,桃花就端个盆子或站或蹲在岸边,等着我把鱼儿摸上来,那样子比我还着急。当我把摸到的鱼儿一条条扔到她的脚下时,她都会惊叫和高兴得拍手叫好,那美劲儿就甭提了。盆子里的鱼满了,该回家了,桃花便会乐颠颠地跟在我的腚后。于是乎,长长的大河滩上,赤膊卷腿的少年满身的泥巴,吹着口哨慢悠悠晃着,后面紧跟着个端盆儿的一身小红碎花衣裳的少女,这一前一后的少男少女就成了乡村的一道风景。 读至此,在我眼前呈现的是一幅天真无邪的萌春少年和少女玩耍的美景图,这样的生活其实才是真正的童年。而这样的童趣生活对于当下的孩子们而言,简直就是奢侈。家军曾和我言:回到老家,进入一个又一个被庄稼地,以及河流、树林围困的村庄,再走进一户又一户与稼穑为伍的庄户人家或农家院落,你就会强烈地感受到一个村子与另一个村子截然不同的味道,甚至你还能用你的味蕾,去品味一户人家与另一户人家不一样的味道。其实,这是家军回望乡村生活历史记忆的一个下意识的隐喻。由此,我羡慕地戏言家军:这个世界上就你最美,或窃喜、或坏笑、或开怀、或捧腹,总是没事儿偷着乐。把你的童年拍成文艺风格的电影肯定好看,一边散文般的叙事,一边是自然美妙的乡村图景,让儿子扮演你,多棒。再不拍,儿子就要长大了,最好的扮演者也急。 桃花有桃花的美,玫瑰有玫瑰的美,菊花有菊花的美…… 捧读家军的散文佳作,你会深深被他朴实,细腻、生动的描写所折服。家军所写的虽然是一些常见之景,常见之物,常见之事,却一落入了他的法眼,一进入到他作品,却总是能化腐朽为神奇,成为独特之景,活灵之物,深刻之事,真正达到了“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写作的最佳境界。 三 生于燕赵之地偏远乡村的家军,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靠读书。当然,这也是所有渴望改变命运的、中国乡村普通百姓人家孩子最基本的一种方式。 因为早期生活艰辛的缘故,催促着家军不得不自幼便刻苦读书。在一次闲聊中,家军说他七岁开始读红楼梦,开始我还不信。但在后来我和他在探讨红楼梦的一个话题时,家军张口便能说出我所说的红楼梦故事是第几个章节…… 我彻底折服了。 家军的求学之路更是充满童趣和传奇。在散文《苦尽甘来》一文中,家军对此有详细的描述:小时候上学,因年龄偏小,学校的老师不收。瞅着大俺两三岁的“家伙”们背着书包得意洋洋地进出学校,俺的心里痒痒的,便托娘去说。娘到了学校,和老师好说歹说,老师就是不应。老师嘴里一直叨磨着,过两年,过两年,年龄就够了。求人不如求己。俺心里暗自咬牙,你不是不答应么,俺就和你泡了。于是,俺见天介往学校跑,那个老师去哪俺就去哪,她上茅子,俺就在外面给她“把门”儿,任谁也不让进。软“磨”硬“泡”真起了效果,三天过来,老师被磨缠得没了脾气,开了金口,真拿你个小泡儿没辙。 这种对过去生活的咀嚼回忆只能说明家军对这段生活有深刻的记忆。他所描述的生活对经历过那个时代生活的人是很容易产生共鸣的,而对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生活的人则可以透过他的描述了解那段历史。那是一个匮乏的时代,一个艰辛的时代,一个普通人想改变自己命运的时代。 说白了,家军的散文就是一本打开他的自我之书。 对认识家军的朋友来说,阅读他的作品可以加深对他的了解,因为他是如此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而对于陌生的读者朋友来说,如果他愿意静下心来阅读家军的散文,至少也可以从中看到家军的人生阅历,甚至他的精神气格;至少可以从他的文字中,知道一些人,一些事,知道家军的经历,知道他对人生的思考…… 也许是自己经历过苦难,所以家军对别人的不幸和生活中的压力特别敏感。他是作家,也曾是名军人,家军更善于用军人敏锐的眼光与形形色色的人员交往,准确地抓住人和事物的主要特征,所述的人和事情都是亲身经历,十分真切,内容或同情、或惋惜、或警醒。述事行文则连绵起伏,层层铺开,环环相扣,曲折有致,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 散文《冬日看海》就是家军所见所闻,触情生情的共鸣曲。家军用白描的手法,朴实的语言写出了在一趟冬冷的列车上,遇见一位枯朽的老人和一个羸弱的小女孩。文中对老人悲愁的无奈心情,笔墨刻画细腻,情真意切,着实感人至深,催人泪下。家军在表达中给我们营造了一个真实的画面,然后笔触一转,镜头拉近:瞅着小女孩瘦弱的身影,我脱下大衣披在了她的身上。车开了。透过车窗,我瞅见老汉和小女孩还站在站台上,那小女孩如同一个被大风吹着的绿色蝴蝶,两条胳膊挥舞着,像蝴蝶的翅膀在振动,泪水淌满了脸颊。小女孩跺着脚,用极大的声音喊着,叔叔——再见——我的泪再也止不住,任其在脸上纵淌。 家军说:那个场面至今存在我的脑子里,我无法忘记它,想起它总会让我心酸难抑,有时有落泪的感觉。而正是因为这些,让我看到了家军善良的本性。今天,在我静心阅读了家军的大量文字时,突然感到我与他是不谋而合的。 四 家军心灵深处的故乡,朴素而华美。 昔年的乡村生活虽说艰辛,但充满乐趣,一旦挺过了这些难关,回望乡村,记忆深处居然多是留念与怀想:村里有会唱河北梆子的;有用马齿苋治小儿肚痛的乡村郎中,有擅长焗锅补碗的手艺人;有戴眼镜留着花白胡子手捧着大书讲古论今的老先生;有会变戏法练气功口吞活蛇的江湖艺人;还有三五个能撂场子的说书人。到了夏日,夜风从白马河畔吹来,漫天的星斗,连绵不断的蛙鸣。村里的男人们叼着旱烟锅子坐满了街筒子,女人们则纳着鞋底子聚在一起呱呱鸟般唠着家长里短,小孩子们则四处疯跑着。锣声一响听梆子,听得村人们不愿睡觉;秋日的打谷场上,瞅艺人们练气功,瞅得瞠目结舌,惊险处,舌头得用手推回去;冬天晒阳阳,惊堂木一拍,听人说《杨家将》、《三国演义》、《水浒传》,听得乡人们忘记了吃饭。 这就是家军对故乡的素描。 忘记乡土,注定会“失魂落魄”。多年后,当家军重新审视故乡时,故乡所经历的一切在他心里经过积聚、发酵、酝酿、升华后终于行之于言,成为他一篇又一篇精美的心灵散文。家军曾不止一次地说:其实,我就是个风筝,不管飘多远,都被故乡那根长长的线牵着。那根线,就是我对故乡浓浓的爱凝结而成。我是个农民的儿子,我是带着怀恋的眼光看故乡的。 喷泉里喷出来的是水,血管里流淌的是血。尽管离开故乡三十年,踏过不知多少千山万水,在家军的心底深处都永远吟唱着一曲思乡的歌。这种情让他说不完,诉不尽。爱恋到痴迷,痴迷到着魔,着魔到发疯。 家军曾对我说,在故乡这块热土上,有我童年的记忆,成长的足迹。那里的一草一木,以及那里的人和事,无不令人触景生情,感慨万千。正是有了这样的生活积淀,才牵动了我内心柔软的神经,才禁不住要饱含深情地去亲近它,描绘它,讴歌他,去追寻人性的真善美。因为,故乡是我的魂,我的梦,是我永远的根。见月思乡,已成为我经常的经历,思乡就痛。 于家军而言,故乡,就是一阙填不完的词,一首唱不完的歌,在柳风笛中,总是呼唤着他的归来…… 你听,家军的脚步,是否在一曲柳风笛声中渐行渐近。 五 冀中大平原上那条曲延的白马河和河边的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子,之于家军就像是边城之于沈从文、静虚村之于贾平凹,白马河是他孤独的栖居之地。 这种孤独的栖居,注定是一种精神上的富有。 白马河不仅塑造了家军的生命和心灵,也塑造了他的文学艺术。他把白马河建构成他感觉和成长的气场。在白马河那自然的大化中,他随着童年的感觉自然地成长着。家军散文中的物象很多,大凡出现在视野里的人或物,都极易为他所用。故乡白马河的一湾浅滩、柳岸成荫的大堤,满地的花香粪海,年少子弟的玩劣,都可成为他几十年后咀嚼不尽的诗意之源。对家军来说,故乡风中飘来的气味是最沁人心脾的,从中可捕捉到久违的儿时记忆。当他身体与大地融为一体,记忆被诉诸笔墨,他的灵魂便可在大地的上空诗意地飞翔。 故此,其作品中表现出的丰盈的生活细节,非乡村生活经验丰富者不能为之。而最扣我心弦的是家军在散文中体现出来的那份原创性,那种在常人习焉不察的地方流露出来的机锋和感伤,却实在让人眼睛为之一亮,值得慢慢品嚼和琢磨。 家军之所以把目光一次次投向乡土,实则是他对过去的精神还乡,也是对现在的精神逃亡。他那看似对乡土、童年、自然、生死的日常生活的朴素叙述,实际上是在喧嚣的红尘中他精神的独处、心灵的独语。 在家军的心灵深处,那份孤独寂寞却如一条小虫随时在咬嚼着他。促使他一次次向着长满庄稼与草木的乡下走去,这决不是简单的所谓“返璞归真”,而是源于一种内在的生命冲动。因为他的根系来自泥土,魂魄来自大地,血脉来自家门前那条名叫白马河的河流。天津南开大学著名教授张铁荣先生曾说:家军是个非常接地气的作家,他真正做到了,归真返璞,终身不辱。张先生所言极是!而津门著名学者谭汝为先生更是一言中的: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做东家种树书。 我的眼前经常出现这样的场面:夕照中,一个消瘦俊逸的少年,裹着身绿色的军装,晃晃荡荡地从一条土路上走出来……从此他就永远地走出了那片黄土地。当年的这个少年就是家军。一个人,身体的流离与漂泊,只不过是一种行走方式。而情感的回归,则是灵魂与生命真正意义的回归与升华。 由于家军对生活对家乡的爱,对童年时光的追忆和缅怀,让他永远保持着一种创作的激情。他的每个字,每句话都是真情流露。 捧卷家军的散文,千万不要被他直白的语言所麻痹,要慢慢品尝他那些“平淡”背后的不平淡,会别有一番滋味。家军的散文,掐头去尾,美眉似可爱的句子一串串。也就是说,他这东西有些罗嗦,藏着掖着,你得挑三拣四,不挑不拣,看不出他的好,就像美眉藏在一堆庸脂俗粉里。 六 白马河,是家军童年之梦始,童年之梦终。 白马河在家军的童年记忆中呈现双重的特点,童年叙述在家军的散文中占有主导地位,他经常以一颗涤除玄览的童心观照一切,完全以一种儿童的口吻叙述。如他在散文《故乡的回忆》中所描述:洗澡对于我和故乡的伙伴们来说,可谓是手到擒来。常年生活在水边,各个练就得身手不凡。踩水、凫水、倒水是花样各异,身手最不行的也会一个猛子扎入水里,半晌不浮出水面,一露脑袋,手里准抠着几条鱼。我能躺在水面上睡觉,而且身子浮在水面上一动不动。这一招,是小伙伴们最服气的。 其实,家军最让人羡慕的就是这种叙述方式,它把每一个读者带回天真的童年。家军写的童年是他的童年,也是我们的童年,那些充满欢畅和寂寥的点点滴滴,是我们共同拥有的感觉和记忆。在他的笔下,童年的记忆魂牵梦绕;泥土的芳香刻骨铭心;家园的背影却渐行渐远。 家军常说:我是个从乡村走出来的,乡村有我的乡里乡亲,当年从乡村走出来时,乡亲们一再对我说,走出了村子别忘你的根儿在这。 家军的散文有沈从文的恬淡,周作人的超然,个别篇章也有鲁迅的冷隽,更有朱自清的细密清幽。 然而,家军是他自己,阳光永远洒在他的心上。 品读家军的散文,你不知不觉地就会陶醉其中,进入到“沉醉不知归路”的境界。令人陶醉的首先是字里行间的浓浓乡情。而每次捧读家军的散文,我都会对他笔下的土地心生向往,仿佛自己也回到了自由的童年,并感受着那一片自然生命的绿洲。其实,我更多的是感到惊喜。惊喜的是这些作品兼具朴实无华而又灵动自如的品质,不时地显露出家军切实的观察,灵敏的思索,真挚的情感,以及随意的文笔。 乡土,对家军来说,就像一盏不熄的烛火,浑浊而温暖。 家军对乡村的记忆是刻骨铭心的,对乡土的爱是深沉的。在散文《故乡情怀》里他写到:在故乡那条十分熟悉却又陌生的白马河旁,我的脚步凝滞了一会儿,便兴奋地飞动起来。我就像一只鸟儿,欢快地蹿进俺睽违已久田野;我又像一条鱼儿,欢快地畅游入母亲的怀抱。踏在田野上,脚板像是踏在母子情节铺就的心路上,故乡,永远是我本真生命的根土。 家军融于自然,化作自然,他能够读懂大自然的语言,和大自然进行心灵的对话。故乡的落叶,寒霜下麦禾,秋去春来的飞燕,都能触及家军灵魂深处的故乡之源。于是乎,他的作品多了一份真诚与沉实,也让他的散文有了一种厚度与深度。 七 白马河,是家军的魂灵。 家军和白马河有一种与生俱来、血肉相连、无法割舍的情结。白马河两岸泥土的芳香对家军来说刻骨铭心。他就是白马河的歌者,白马河就是他的的精神家园。他那含满泪水的歌声,几乎就是对故乡的跪拜。在家军这个白马河赤子的眼中,乡土、乡人、乡事,因缘于一种内心的爱,总有许多美好的东西让他品味。 于是乎,白马河到了家军的笔下,就会鲜活起来、生动起来,也就格外亲切自然,甚至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无法言说的幸福感。哪怕是一束野花、一棵小草、一枚野果,也能使人感到家军与它们和谐依承,难以割舍的情缘。 相信万物有灵,的确是一个作家的宿命。家军想象奇谲诡异,且具有浓郁的神秘感,他俨然是一位通灵者。或是说,他有一双巫师般的灼灼眼眸。其笔下的那片乡土,仿佛一处神秘主义山水,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它是一曲曲饱含忧伤的挽歌,暮晚时分,不绝如缕;它是一轴色彩漫漶的画卷,沉湎于碧流一般的光阴;它又如同一束心灵之光,投射于乡村景物,熟人旧事…… 愿家军永远为他的乡土而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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