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的倾城之恋 |
正文 | 我坐在落地窗前,面前一杯袅袅的咖啡。秋天静静地凝固在我的眼睛里。日子像鱼儿穿过的塘底,没有痕迹,天淡淡地蓝,云淡淡地闲。我一直喜欢淡淡的感觉——而,因为在淡淡地想你,所以才写下了这些。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倾城之恋,尽管倾的只是自己心中的城,感动的也往往只是自己,但我们还是要投入地爱。只要你在停留的那一刻是用心去感受就行了。虽然时间会变苍海为桑田,变世上所有的永恒为曾经。但往事的烙印时时涌上心头。爱一个人哪怕一秒钟,倾注的也是一生一世的情。1沈小静来宿舍叫我出来时,我正在洗头。她说她们下午有个同乡聚会,里面一个叫余小军的很欣赏我的诗,一定要小静引见。我很不想去,但碍于小静的面子,只好散着湿湿的头发出门。现在刚洗过的长发如同繁密的海藻,柔柔地伏在背上轻轻哭泣,温热的气息带着温雅的淡淡草木清香,润湿了身上的长裙。纱质的,轻盈柔软,像蝴蝶的翅膀。我喜欢长裙,即使在这个已有些冷的秋日。心情和头发一样的潮湿,因为上周我刚和马小刚结束了长达四年的马拉松爱情。没有吵架,很平静的分手,曾经的轰轰烈烈都化成一阵风。我总觉得我们爱得过于激烈,却也太轻浮,像是一只随时会断线的风筝。他从来不肯给我任何承诺,哪怕是骗人的话。在我还没领略这份爱情的真味时,马小刚就坚决地抛下这份感情,而我已经在他的撤退中受到伤害。我坚持着继续,如果要承诺,我愿意给。马小刚笑了,有些惨淡,他说:“当承诺变成一种相爱的条件时,如果再继续,会变成伤害的。”而我只能在泥潭中自己挣扎着上岸,从前我以为我只是想体验直白的缠绵而已。在那天,我第一次看见何畏。天气很好,很清楚的记得,那天天上没有云,阳光赤裸裸地照下来,何畏的短发在阳光里闪耀,没有风,可是它们却是流动的,争先恐后跑出的是何畏青春的味道。我想这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只是那天我的心情太差了。小静介绍我们认识的时候,我只是轻轻地对他说:“你好。”但还是把眼光里的温柔犹犹豫豫地停留在何畏的脸庞上了,一改我往日的骄傲。何畏却傻傻的笑着,“小雯,你好!”脸颊上泛出了红色的晕,像微微喝了点酒,有着还没有醉前的喜悦和兴奋。这时候,余小军跑来了,极度热情的寒暄和赞扬,搞的我很难受,想要逃离。何畏看出我的尴尬,于是插话吆喝大家进去吃饭,并且坐在我旁边。我露出一个星期来第一个淡淡的微笑,他眨眨眼又看看余小军,我们一切心知肚明。我想这还是个聪明的男孩子。有时候我喜欢撒野放纵。那天趁着心里的不快在酒桌上一个劲的发泄,一杯连一杯。52度的白酒喝下去烧的胃热乎乎的,我却以为那是给心带来了暂时的温暖。酒入愁肠,化为相思泪。虽然我说不出自己对马小刚的爱有多深,但世界上所有的离别都是伤痛的。我明白有些东西不是你的拽也拽不住,是你的跑也跑不了。但我无法潇洒!到最后我已经分不清自己喝了多少酒和眼泪,怎么回宿舍的也不知道。之后,余小军来约了我几次,我都拒绝了。因为齐秦说过,有时侯孤独比拥抱实在。我习惯于孤独,习惯于回忆。过往的记忆混着防腐剂的味道水蛇般地滑过我的神经,我宁愿它们腐烂,可是它们顽强地存在,发酵,繁衍……很多个夜晚,大家都睡着了,一个人睁着眼在床上看着月色滤过紫流苏窗帘,深深浅浅地照着墙上的那束干花——褪成焦黄色的玫瑰,马小刚送我的。淡淡的芬芳像黄纸相片里的记忆萦绕着这间住了8个人但依然叫我感觉空荡的宿舍。2从图书馆出来天下着雨。密密的雨丝从天空洋洋洒洒的飘下来,带着她独有的静谧和哀愁,把整个世界洗的干净又清新。仍在枝头的花也显得遭了劫数般颓靡,在渐渐枯萎的花瓣中我看到了秋天满是皱纹的手,这双手抚过的每一个角落都沾染了苍老的颜色。不少人在图书馆的大厅避雨,我不想错过这洁净的秋雨,可以趁机会把自己的灵魂掏出来,在秋雨中洗一洗,抖落一身尘世的煎熬。于是毫不犹豫的走进雨里,一个人享受着天公的恩赐。“你都淋湿了!”一把红色的伞遮到头上。一看竟然是何畏,“是你!”“怎么?即使为了写诗来体验浪漫也该注意身体,你别看这种小雨不急不火的但一样能淋出病!”他抱怨,眼里尽是温柔,我不忍看到那种叫人心酸的目光。的确,这样的雨有着深入骨髓的阴冷,薄薄的一层黏在裸露的肌肤上凉凉的,可是肌肤上的冰凉怎么抵得上我内心的冰窟呢!“来的时候没有下雨,书包里也没备伞。”我轻轻的说,对于还不很熟悉的人我是不会随便掏心事来感染别人的。“哦,我们一起去吃饭吧,然后我送你回宿舍!”他爽快的说,带点命令的感觉。难道我一定就不会拒绝他吗?“不了,我想回宿舍了,你去吃饭吧。”“小雯,知道现在几点吗?五点了,正吃饭的时间,你即使回去了还的出来吃饭啊!”想了三秒钟,于是微微点头。进餐厅的时候,我看见他左肩膀湿了。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心里暖了点。那顿饭一直吃到很晚。何畏为了逗我开心找了些稀奇古怪的故事说给我听。诧异他从哪里收集那么多笑话幽默的同时,我不得不为何畏阳光的味道折服,即使在这样一个雨天。如今我已忘记了那些笑话的内容,只记得他的声音很柔,温柔得像那天的天气,能挤出水来。后来,我经常和何畏不期而遇。再以后,我们在一起聊叔本华聊林清玄聊老狼聊他聊我。最后,我的日记里终于写满了他的名字。那些日子,我心里的乌云慢慢散开,何畏用他阳光般的开朗把我照亮。我们相爱了。爱得如水的简单,而我们却感觉无比的受用和满足。因为我深知和马小刚失败的恋情就是因为我们没能享受淡淡的爱。诗人汪国真说:“爱,不要成为囚。不要为了你的惬意,便取缔了别人的自由……少是愁多也是忧……”3时间过的很快,我们毕业了,都留在这个城市。租了房子,开始为了生计和憧憬中美好的未来打拼。每天早上吃着我做的早餐,一起去挤公车再各自上班。晚上回来一起做晚饭,散步,看电影,在拥着彼此睡去。日子过的很平淡,但是温馨快乐。何畏把工作干的很出色,一年后公司派他去西安的分公司当部门主管。这算是事业闪亮的一个起点。我们都很开心,里面搀杂着许许别离的愁苦。临走的头一晚,我们又一次牵着手去散步。回来走到黑黑的楼梯上,何畏忽然拥住我,“你愿意的话,我为你留下来。”黑暗里,我无法看到他的表情,只感到他有力的臂膀,温湿的嘴唇。那一刻,我知道这辈子就是这个男人了,他就是我的倾城之恋。“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就是这样了,就是千百万年里茫茫人生中缘之相牵份之所寄的那个人了,没有原因也没有道理的。我又何尝不想有他陪在身边呢?只是我知道男人应该去拼打,爱他就不能叫自己成为他的累赘。而且即使不在一个城市,但距离不会是真爱的敌人,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地域的遥远,只是心的间隔。最近的不是长厮相守,却是相爱的心。“你放心去吧,我爱你。”我只这样低低的说,把泪吞到肚子里。在一起这么久第一次对何畏说爱。因为害怕失败,我不敢轻易说爱。曾经固执的认为不说,我还能拥有梦;说了,恐连梦都粉碎。可这时候我已经不在乎粉身碎骨。看着飞机腾空而渐高渐远,我的心也跟着走了。抬头看空洞的天空,直到眼睛刺痛。低下来时,眩晕,眼里有温暖的泪,挂在脸上清凛凛地疼痛。以后的每个夜里,当思念不可抑制地泛滥时,我习惯那样静静地躺在黑暗里想他。然后任由眼泪淹没自己。广州到西安28个小时的火车。我来回的跑,因为相对我的工作轻松而且何畏晕车。我从小就跑惯了,坐车坐麻木了。何畏心疼我,要我坐飞机,我总说“我喜欢铁路的绵长,像我的思念一样延伸。”每一次从西安离开我都不要他送我,总是一个人去火车站,像是随便的上街,我对他说“亲爱的,我很快就回来了。”我说我们不要搞的生离死别一样,我喜欢淡淡的感觉,这种感觉才可以把我萦绕。我喜欢看树枝上那淡淡的嫩绿,它是春天的使者、清晨的开始、朝气蓬勃先驱,它提醒你现在是雨后的洁净与清新。我喜欢淡淡的水。一杯凉白开足以解渴。茶呢,也要淡淡的,淡淡之中才品出它余味的清香。喝咖啡不要加糖,淡淡的苦才是它原来的味道淡淡之中包含了很多很多。我们的离别也要淡淡的,淡淡之中才不会觉得重逢的遥远漫长。4那个秋天,特别的冷。但我依然穿着一袭长裙。何畏说第一次见到我时,我湿漉漉的长发、蝴蝶翩跹般的长裙使我看起来向是个沾湿了翅膀飞不起来的蝴蝶,楚楚可怜。他说就是那天他忽然想要保护我,并马上把我从余小军面前解救下来。从那以后,我一直穿长裙。那天中午我本在站台上等K84次广州开往西安的火车,心里有着美好的憧憬,我有好消息告诉何畏。接着我把一个五岁的小孩抱离铁轨,在医院醒来的后,我的长裙下只有一条腿了……但医生告诉我“你肚子里的孩子竟然奇迹般的保住了。”医院里冰冷绵长的秋夜,一个关于前世今生的梦魇如同暗得无底寒得透骨的黑洞把我吞噬。我曾经是一只蝴蝶,虽然翅膀上沾了水,但何畏把她们暖干,我又可以飞舞,让过往的清风驻足欣赏我自由的舞姿。可是在这个莲瓣落尽月舞阑珊的秋天,我的翅膀断了,如黄叶般被秋风扫落。我哭,哭的昏天黑地……终于在出院的那天我写了信给何畏。何畏:我们分手吧!我害怕距离,害怕孤独。你太远了,事业到今天也没有腾达。女人是经不起等待的,家里介绍了一个比你有钱的男人。他很爱我,我们上个月订婚了,所以我没有去西安看你。原谅我,我不得不现实,因为世界太残酷。小雯我提着行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只身一人去了西藏。没有告诉任何朋友我的去处,妈妈哭着放我走了。从此我和何畏断绝了一切联系。只听妈妈说何畏回来找过我好几次,她都说我和先生出国了。他疯狂地找我。然后麻木地喝酒。然后无奈地忘记。然后全新地开始。她是他新的开始。——人生的戏并不因为换了主角而停止。我能明白,也是我期待。如果遗忘能带走忧伤,我宁愿他忘却而笑容满面,也不愿他记住而愁容戚戚。5我把那个孩子生下来,取名叫何苦。这是以前无数次和何畏憧憬未来时就想好的,那时我们说以后有个男孩就叫他何苦,有个女孩就叫她何辛。然而,我终于有了何苦,但何畏却不知道。这个孩子如他的名字一样带着苦涩和无奈。认识他以来,有过多少甜蜜的时光也就有多少像今天这样对镜独照的孤单。是的,留在我记忆里的只有那些往事了。一首老歌,跟往事干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这么洒脱的,我曾经以为自己可以,但是在无数次的午夜梦回里,依然听见心房在空寂里碎裂。我知道,我是不可以独自再走出往事的深渊了。想念一个人,缅怀一段感情,我只能沉浸于过去。即使是痛,也是最真的。痛,并快乐的活着。因为我还有何苦,我会把爱转移给我们的孩子。当一张印着烫金字体的喜贴辗转地出现在我案头时,那深深的红色海洋让我感到窒息,心的刺痛叫我痛不欲生。多少年来何畏从不曾远离我的心,我只是一个人慢慢的舔着伤口。我决定回去最后一次看看他,我实在敌不过自己的思念。我想要看到他幸福,那样我才可以安心。我怕别人不够我爱他,不能如我一样习惯他夜晚如雷的鼾声,不能容忍他通宵的看球赛……在一个远离尘嚣的乡间小教堂,低调而不张扬,是他一贯的作风,连婚礼都如此。我隔着窗子看他给她戴上戒指温柔地亲吻她,她平凡的脸霎时如同一朵充满水分的鲜花,旁若无人地盛开。秋天午后静静的阳光里,如水的寂寞中有歌自教堂飘起,缓缓的荡在凉凉的空气中。我把百合花轻轻地放在窗台,转身离开。我不能开口,只能祝福。平凡人的爱,不可能永远、不需要赞美、也没有成全,但却有种朴素的伟大。爱上何畏,对自己说这是最爱最爱的一个了,自己为自己的真心、投入而感动。可是,最终我们还是要分开。感觉心就像一座遭受了战火的城市一样,一片荒芜,却执着的认为这段恋爱有感动天地般的伟大,是我的倾城之恋。时间抚平了伤痛,淡忘了快乐,过去了的爱恋成为我心中的一道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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