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不喜欢一定要讨厌么? |
正文 | 当酷热的夏季渐行渐远,秋风载着它的清凉飘然而至。我徘徊在白昼与黑夜的更替之间。过了浮燥的季节,我才想念着汗流夹背的感觉。不管是在早晨还是夜晚,我已经开始习惯在校园的操场行走。不管散步还是跑步,我已经开始习惯在行走的时候思索。不管以前还是未来,我已经开始习惯在思索的瞬间逃避。 当娇健的身影随着轻盈的步伐随着秋风滑过,我抬头望望半轮明月,停下了前行的脚步。当初的我不喜欢夜色,不喜欢跑步,不喜欢一个人。突然旁边传来一声狗叫,心里不经打了个寒颤。对了,还不喜欢狗。尤其听到那一阵阵的嚎叫,难道所有的这些累积起来我都要讨厌么?所有关于不喜欢的我都讨厌么?以前确实是讨厌,讨厌这漆黑的夜,讨厌跑步的汗水,讨厌一个人的世界,讨厌所不喜欢的一切;包括那总是嚎叫的狗。但不知是很久之前还是不久之前看到一本书这样写:不喜欢的一定要讨厌么?也是那时我从窗外向操场望去,到处欢声笑语。居然有种冲动,很强烈的冲动。 是的,我开始喜欢操场的这片吵闹。换好鞋,跑了下来。一圈、两圈;汗流了下来,我却很开心!心情霍然开朗,我喜欢这种汗流夹背的感觉。喜欢上了跑步,突然就反问:不喜欢一定要讨厌么?不一定!我开始习惯每天的跑步,不光早晨还有习惯晚上,也曾一个人,听到了狗的嚎叫。虽然有时被它的叫声吓到,倒也不让我心生讨厌。我们往往把自己放在了卑微的世界里,限制自己的喜怒哀乐,冰封起自己的容颜,害怕被别人发现。以为只有这样才不会被伤害。但往往还是遍体鳞伤。既然已经把不喜欢变成了喜欢,既然已经把讨厌挥洒的一干二净,既然已经把习惯由内而生。我已然放弃了后者的执著,去追求所谓的淡薄。挥挥手,告别忧思的季节。其实不管前行的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不会有人回眸。不管步伐快了还是慢了,不慢了,不会有人同行。不管说了烦了还是不会有人在意听者感受。所有的这些仿佛可以用跑步来解释。神马都是浮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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