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怀念书信 |
正文 | 朋友送我一盏台灯,寂静的长夜,它默默的伴我于书桌前, 让清冷的夜多了一份温暖。握笔伏案,心中突然冒出一种冲动,一种想写一封信的冲动。 这样一个静谧的夜晚,这样一种温馨的氛围 如果不写一封信感觉真的是白白浪费和糟蹋了。 可是,给谁写信呢?现代的人们谁有时间有心情有耐心去读一封手写的书信呢?对着手机说多省事,敲敲键盘多简捷。谁还会对这种老土的信息传递感兴趣呢? 书信已和许多东西一样离我们渐行渐远消逝于我们的生活中了,那个写信的年代将成为久远的历史,而我们可能是最后一批怀念它们的人了。 年前回家,帮父母料理屋子,从储藏间里翻出一大箱子高中时的书籍和信笺。打开箱子时,先是惊喜,转瞬又升腾起一种温暖。喊了父亲帮忙抬到炕上,什么都不想干了,只想与它们重温那逝去的青葱岁月和那些缤纷的梦。母亲以为我找到了什么宝贝,赶紧凑过来看,看到满箱的书籍和书信,摇摇头转身却抛下一句“做炕头看,别着凉” 。母亲不理解,但母亲的爱和心疼跟理不理解没有一点关系。于是,安心的坐于母亲的热炕头,抚摸细读每一封散发着淡淡的光阴味道的信。于是,一张张不同的面孔诉说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一封封书信让时光倒转,岁月重温。 这是一封粉红色的信笺,不用看署名,一双大而忧郁的眼睛跃入我的眼帘,刘秀娟,人,字亦如其名,娟秀可爱。信封里没有纸,只一张粉色卡片,上面是两只相互依偎的猫咪,就一行字,“愿我们永远相互温暖”。 她是我们班里的异类,别人都说她清高孤傲,她也很少跟别人打交道,我好像是她唯一的朋友。我们都喜欢三毛,席慕容,汪国真。她成绩一般但作文相当了得。我特别喜欢她写的诗,也是她每一首诗的第一个读者。每一个字都带着年少的淡淡的忧伤。多年以后的某个午后,她是否也会偶尔翻看到我曾经给她写的书信,重温那份岁月中的温暖。 一个干净英俊的少年身影随着一封白底蓝色小楷字的信封翩然而至。他是复读生,坐在我后面,成绩数一数二,看上去文质彬彬,骨子里却活泼好动,时时有异常之举。比如趁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把我凳子拿走,害我坐一大屁墩。怕我报告老师,赶紧扶我起来,顺手塞给我两个大白兔糖。自习课把我的书藏起来,正跟他像两只斗鸡似的战斗呢,老师来了,结果和他一起罚站一节课。罚站时他又送我一司必林泡泡糖,我正美滋滋的吹泡呢,又被老师逮着,罚值日一周带写检讨。对这个克星我恨之入骨,跟老师要求调到前排离他远点,第二天,他竟阴魂不散成了我的同桌。后来他转学,临走送我一精美的笔记本,只写了三个字“常相忆”。里面还有一张淡蓝色的纸鹤,翅膀上一行小字“笨丫头,我喜欢你。”当年的那个笨丫头真的不知道那就是喜欢,只记得他走后很长一段时间心里空空的。那也是喜欢吗?年少无知的感情如一张白纸不着笔墨,干净素洁。“常相忆”多么美好,多么温暖。 还是一张白色的信封,蓝色圆珠笔字迹,行云流水飘逸有力,张美云,一朵美丽的白云。朴素文静极要强的一个女孩。是我的挚友,另外还有刘剑英,一个自卑又自强的女孩。我们三个是有名的死党。但绝不是那种吊儿郎当的学妹,都是文文静静,好学上进老师喜欢的学生。只是三个好孩子也在高考的冲刺前期逃过一次学。记得是美云提出的,她说不逃学的青春会有遗憾。于是,为了青春无憾我们密谋了一次出逃的壮举。但我们走出校门后又不知去哪里去干什么。于是,三个人就在学校围墙外的草坪上或躺或坐晒了半天太阳。说了什么都忘了,只记得那天的天空很蓝,太阳很暖,大团的白云像棉花堆成的小山。回去时我们唱着小虎队的《和你走在阳光下》,来结束这次青春年少的游戏。每次听到这首歌,我都会想起那天温暖的阳光和蓝天白云。 所有的信被我再一次细细的读过,轻轻地抚摸过。虽没有当年拿到信时的激动与欣喜,但心中那一份温暖更加的厚重。它曾经是一种寄托,一种牵挂,一种向往,一份绵绵的诉说。每一个字都是用过心的,都是有温度的。但那个写信的年代不在了,远去了。那个在静谧的夜晚静心伏案写信的时光也定格在了回忆里了。 春晚上的一首歌我非常喜欢“。。。。。。不管你是谁,群发的我不回,这不是面子的问题,我只是怀念真的东西。。。。。”其实,我们都很怀念真的东西,那些纯真的美好,那些渐行渐远曾经温暖过我们的东西,比如,一封用手用心写的书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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