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欧莱斯机电实业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
正文 | 广州欧莱斯机电实业有限 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二、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三、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四、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五、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六、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七、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八、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予以奖励、表彰。 九、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十、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十一、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等综合情况,本着“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精神,实行不同的工资分配制度。 十二、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工作散漫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十三、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十四、维护公司利益,遵守公司规章及管理制度,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十五、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十六、依照相关法律,公司有权辞退(开除)违规的员工和解聘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权利。 十七、公司严格执行劳动用人规定,不聘用未成年工。 十八、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和安排,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同意。 十九、员工在任何时候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场地、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并追究责任。 二十、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十一、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给公司一切财物,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十二、员工严禁在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开展如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在公司寻衅滋事斗殴,如一经发现,除立即开除外,视其情节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十三、任何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的情况及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等其他重要方案,如一经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十四、公司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除公司业务外,个人不得对外开展或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行业有关的销、售业务。公司任何员工,除公司派遣外,不得在外参与和公司同类产品的生产工作。如有违反,公司将予处罚、辞退,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十五、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违反管理制度,必须虚心接受批评教育改正并接受处罚,凡有违反管理制度经教育不改,不接受处罚或对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作出不当行为者,视其情节公司予以直接开除并报公安机关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法者承担。 入职、工资、作息安排及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劳动法的法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新进公司的员工,先填好入职表格交与公司,由公司审理通过、公司负责人同意招聘后才进入公司工作。公司对新招聘的员工实行一至二个月的试用期,视其对所在工作岗位的适应能力和胜任程度而决定是否留用。 二、公司采用每天工作八小时每月结算计算工资,每月休息四天,每月的休假原则上由公司视工作情况安排调配,个人原因要拟订休假日或要累计休假日回乡探亲的,事先要跟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同意。公司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由公司统一安排。加班工资按照公司制订的规定执行。 三、员工对工资收入应作保密,不得泄露和相互打听各人的工资收入情况。若有违反,一经发现,每次罚款300元整。 四、考勤人员每月在规定时间将如实填报的考勤表上报公司统计审核,审核汇总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报财务部门统一安排发放工资。 五、严格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的,必须向公司主管部门的领导请示并批准,未经请示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如请假时间较长的(超三天)要有明确的事由并经批准,否则当旷工处理,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六、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 七、员工之间相互换班、顶班、替班时间连续超过二天的,须向主管部门或公司领导请示。所有换班、顶班、替班均不属加班。 八、迟到、早退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按月累计,每月累计达3次的按旷工1天处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的,按旷工二小时处理,超过一小时以上二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二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九、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含当天),连续旷工超过三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连续旷工超过七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并对旷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处分。连续旷工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十、上班时间因有事离开或要外出的,须及时汇报请示车间部门所属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未经请示和汇报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当天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集中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禁止在工作时间打嗑睡、打牌、下棋、玩手机、做手工、串岗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予罚款伍拾元。如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予以直接开除,并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生产员工严禁穿拖鞋、穿裙子上岗。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予罚款伍拾元。并给予警告,屡教不改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十三、任何岗位,工作时间严禁喝酒,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予罚款伍拾元。视其情况有权勒令退出工作岗位,当天按旷工处理。因酒后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本人承担。屡教不改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十四、生产员工禁止带酒气上班,如有发现,车间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上岗,当天按旷工处理。 安全生产及培训管理制度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二、公司对新进岗位的生产操作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并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四、员工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五、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拆装修理。 六、员工要负责维护好本岗位的工作场地环境,及时排除和处理妨碍生产和工作的障碍物,工作完毕离岗前要认真检查所有电器、机械是否回复安全状态方能离岗。 七、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八、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闭所有电器和一切灯火。 九、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落实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长效发展。 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公司负责,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按要求布置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全面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不段提高全体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安全防范意识; 3. 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的操作技能,按规定持证上岗; 4. 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负责制和问责制; 5. 日常到生产车间督促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给予制止并进行深刻教育; 6. 依照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消防等相关制度,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7. 督促做好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不断改善和提高作业环境; 8.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提高。 附 则 一、本制度所说公司员工,是指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二、随同本管理制度一并制定的各部门和事项管理制度,在各部门开示并由各职能岗位实施,不在本页项公示。 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结合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办事。 四、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授权人事部另行规定。 五、本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总经理签批实施,修正时亦同。 六、各车间部门在不违反公司总制度的情况下可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暂行管理条例和细则。 (本制度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执行,并在公司宣传栏公示,个人需要可在百度输入主题搜索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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