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素年锦时,一晌贪欢 |
正文 | 名为半日闲的书店里多了位姑娘。 素净的脸盘,清秀的眉眼,长长的黑发低低地垂在浅黄色的旗袍腰间,袍裾边绣着的一叶青荷在书架丛中轻摆,便是无风也生风。 书店里的人来来往往,苏缨解析的纳兰词被人翻了一遍又一遍。她抬眼,安静地抚平折起的书页。 穿着白T恤牛仔裤的男孩子从店外经过,不禁看了又看,回了几次头。 只听得曾经有人唤她素素。 半日闲是一对70后的夫妻开的书店。老板喜好风雅故而开了这家书店,店里有水墨的屏风、莲花的香炉,陈设极为复古。 在这个以新鲜潮流至上的物质时代,这般富有古典气息的书店貌似偏离了主题,生意不大景气,盈利虽不多倒也不亏。老板想着另操他业,恐无暇顾及此店,可偏偏又舍不得心头好将它给关门大吉,于是请人帮忙打理。 请的这个人,就是素素。 其实老板也不太了解这个姑娘的来历,只知道是个中原姑娘,独自来到这江南小镇的一隅,性子聪慧,明晓事理,就是有些太沉静了。明明就是二十来岁的年纪,却硬生生地带着几分少年老成的淡然。 “这姑娘,许是以前经历过什么事情的。”老板娘在丈夫眼前晃了晃新买的玉镯子,却似是怅然,“这人呐,你在意什么,什么就会折磨你,赶巧的很。” 素素确实是有在意的人和事。不过,不是在这江南。 顾自端起书桌上的陶瓷杯,杯里的水呈淡褐色。淡淡地抿了一口,苦苦的,辣辣的,穿喉而过生涩和刺激。 不是茶。是加了黄莲的可乐。 按常理来说,这优雅的陶瓷杯,应当斟满清澈的茶水,才能显现杯口青釉雕刻的醉莲有多么华美。 偏偏,这是不按常理的。 素素的人生也是不按常理的。 比如说,那个比她大了十岁的男人。 比如说,那个比她大了十岁的男人家中的女人。 在京城,那个有着紫禁城、圆明园的那片天空。 素素去的时候刚刚立冬,走的时候黑色的羽绒服上落满了雪。 她和那个男人在京城度过一年春夏秋冬。他完成了她近二十年来对爱情的所有憧憬。 像一场梦。是一场梦。 他爱着她的青春。 她爱的,是一场虚无缥缈的梦,且当了真。 当妆容精致的女人坐在素素对面的时候。素素的眼睛有点花。对面人的唇色明明艳艳的,极是妩媚动人。 其实也不知道是怎么听完那一段故事的。是的,人往往习惯把从未参与过从未听闻过的经历称为故事。 人脑会选择性遗忘悲伤的记忆。哪怕一直很认真地在听,但是听完后,那个故事的内容也是记得不清了。只看见对面的女人笑得妖娆而美丽,她说,她和她的丈夫已经结婚三年了。 规劝的话是一句也没有的。 末尾只留了短短的几个字,良禽择木而栖。 原来他是有家室的。 一抹脸,满满的都是泪。 素素想到了故乡的母亲,想到了来北京母亲临行前的叮嘱,趴在桌子上一时竟泣不成声。 为什么长大了的世界,这么无情,这么疼,这么痛。 有过路人侧目,女孩子素净的脸上眉尖眼底都是悲伤和委屈。不知谁叹了口气,毕竟还只是青涩的孩子。 学不会掩藏心事。 素素离开北京的时候很安静。一个人拉着陈旧的行李箱行走在冰凉的冬夜。 没有人送行,也没有人知晓。 行李箱还是当初来时那个人在火车站给买的。原来的破箱子,在中途晃晃荡荡到终点站时,终于坚持不住衣物散了一地。 末了,竟然还带着它。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缘由。 她也问过他,为什么会喜欢她。 他笑了,他说因为她单纯。 后来,终于明白,单纯,这是不明事理的年轻,更是遇人不淑的愚蠢。 并非良人。 素素裹紧了身上的黑色羽绒服,但还是觉得冷。 月光带着惨白惨白的寂寞。 无言。 原来素锦年华里单纯所想的,在最美的年华邂逅最美的爱情。 不过是,你正风流,我正年幼。 不过一晌贪欢,一段风流。 文/燕归尘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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