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勇军:诫勉谈话彰显“严管下的厚爱” |
正文 | “西双版纳州多名省管干部被立案审查,反映出州党委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你们之前是怎么抓‘两个责任’的?”近日,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李小三,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11家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6月18日 中纪委网站) 不可否认,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查处的违纪违法分子,已经不再是一个小数,特别是一些“小官巨腐”、能人腐败、大贪大占等典型,深深伤害了人民群众感情,透支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断送了干部自己的前程和自由。 严查腐败,这是肃清党内作风顽疾,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但事后查处毕竟是“亡羊补牢”,损失已经产生,而且难以复原,事前预防才是最好的“药方”。 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中,明确提出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要让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要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要求的背后,无不透露出执纪监督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性,而谈话提醒则是方式之一。 谈话提醒绝非简单的谈话聊天,要更多体现教育、警告之意,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的良苦用心。一个人犯错,往往有一个由小变大,程度逐渐加深的过程,单靠个人的自觉以及自我纠正,确实难以取得实效。这个时候,就需要组织当前指出问题来,详细说明问题发展下去的严重后果,甚至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使约谈干部有幡然醒悟的感觉,下定整改的决心,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但是,一次谈话提醒并非简单的闲聊,首先,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平时工作生活的正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搜集线索,找到证据后对干部进行约谈,做到约谈有目的性、有针对性、有导向性。 同时,要加强对约谈后干部的“回头看”。作风顽疾一旦形成,整改往往难以立竿见影,一次约谈未必能得到100%的整改效果,有些干部不也上午被约谈,下午继续违纪吗?所以,约谈也得党“回头看”,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惩,绝不纵容小问题养成大祸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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