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漫步金都 |
正文 | 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的记忆早已模糊,只是匆忙赶路。也许,更重要的原因是没把这里放在心里。来这里,就是为离开这里,风光的永远离开。 时隔半年,徜徉在校园中以是柳絮纷飞,漫步在春风和煦之中,张开双臂贪婪的呼吸着。这里有青春不屈的气息和八零后特有的迷忙的浓郁,校园后的小庙也散发着沧桑的宁静。翻墙来到庙中,随便看看佛像,信手向铜鼎中仍些零钱,从不虔诚的我没想到来访的朋友竟说,这是她上大学以来最快乐的一天。 学校正门正对着古老的城墙,说是城墙,看起来却只像用土堆起来的长长的土丘。五百年的风雨洞穿了他坚韧的脊梁。他没有八达岭上那座用方砖和血泪堆砌的万里长城的雄浑壮阔,更没有人说,不到这里非好汉。但他静静的站在眼前,虽然曾守卫的主人阿骨打早已随风消逝,只留下陵寝藏于城墙脚下。但他一直注视着这座北方小城,或者说忠诚守卫着主人的丰功伟业。我喜欢沿着城墙下的公路迎着朝阳奔向远方。轻快的脚步掠过一座座村庄,窜入蔚蓝的天空。希望有一日,我的脚步能达到这城墙的尽头,让我融入他的怀抱。然而,那时我会继续前行,因为生命的城墙永远不会有尽头。 有时一个人躺在床上,总愿向窗外望去。云借风势,匆匆滑过,在地面上留下她放纵的痕迹。一片云过后,阳光又从容的洒下,大地顿时光艳照人。不时有落后的小片云彩跳过,斑驳的小黑影又在光亮中增添了些许韵味。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是因着他身上能够映照出自我,比独处时更加丰盛,能使自己发现最隐晦的特质。 那么爱上一个地方,就是因为这里每一个角落都留有自己的痕迹。有着冰雪中近在指间却永远的不到的美丽,咫尺天涯的神伤,没有泪水般渐渐流逝。爱上一个地方,就是因为这里能够呈现出心中的自我。爱上一个地方,就是相互自然的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也许,只有真正爱上这片土地,才能真正融入她,体会她的美丽。也只有这时,才有权永远离开,风光的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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