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品诗的情调与格调 |
正文 | 品别人的诗需要情调,更需要格调。将与友品诗的感受公布于此,与益友共享。 三月雷语:农夫君,近日被《凝魂》(四四)所迷,多日难以熟睡。也许是同感,也许有共鸣。妄自作稍许的改动,这样比较合乎做律师的思维习惯,请农夫君见笑见谅,多多包涵。 -------- 凝 魂(四四) 雾起蓬灜漫兖州, 谁驱野鹤乱紫鸥; 清音荡漾尘心动, 奔马脱缰待天收。 ------- 农夫回复三月雷:小作能让君同感共鸣,褒奖鄙人甚矣!吾岂非欣欣然!所改第二句甚好,只是“仙”与“雾”向来“同道”,不愿改。“瓯”也该改成“鸥”了吧?最后一句,如此改仍存在平仄问题。我会吸收君的美意,待这组小诗变成纸质稿件时,或许改将过来。再次谢谢! 你关于办案技巧的论述很有特色,让我想起了清代汪辉祖、王又槐他们的著作。 ---------------- 三月雷又复:“仙”与“雾”虽同道,但过于直白,如果“敢问”,给人的意境与想象的空白就多了许多。用“乱”是因为野鹤可以乱真,让人误认为是鸥,顺理“紫”的效果优于“金”。当然“乱”还有鸥群被驱乱的视觉。 谈到办案技巧,品诗的动因也是缘于此。摘录于此,与君同乐。 每次接案,拿到当事人的材料,无不漏洞百出,矛盾迭层,尤如理不清的乱麻,给人以“雾起蓬灜漫兖州”的感觉。 通过思维的运转,经验的感悟,如何区分“真”、“假”,“善”、“恶”。总想弄清要点、焦点与胜点所在,还想知责任该如何归理。不尽陷入“谁驱野鹤乱紫鸥”的意境。 从当事人的无助与对代理人的信赖的目光中,让自己深感责任重大,何尝不是“清音荡漾尘心动”。当然也不排除利益驱动对代理动因的影响。 作为代理人,有时也是力未能助,总感孤立无援,是指出优势证据,还是做牢自己的证据链,还是回家悄悄地翻翻法规或谁的法理,还是问问当事人有否特殊的社会关系可以利用,还是任凭法官出招,厚望其良知呢。难免发出“ 奔马脱缰待天收”的长叹。 待天不是听天由命,待天也不是任其自然,无论多么复杂的案情,也总想达到预期的结果,那该如何是好呢?! -------- 附农夫原作:凝魂(四四) ------- 雾起蓬瀛漫兖州, 仙驱野鹤破金瓯; 清音荡漾尘心乱, 奔马脱缰莫可收。 ---------- 备注: 农夫:谢晖,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农夫君对法律文本及民间法有很高的造诣,其诗作也很令人回味,尊可为师。值此,对谢晖教授表示深深的谢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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